《梁祝》与南薇案看点
(上海无名)
【寒夜闻柝】点评:因越剧《梁祝》故事而制作的音响制品,又因江浙地域辽阔、越迷众多,大概可排列为全国第一大品,但基本不把越剧《梁祝》之父南薇放在眼中提也不提,所以后人极为忙乎、以告衙门的方法逐一夺回权益,顺便协助各方厘清越剧史。官司进展神速,且已惊动北京最高院,争拗在于越剧《梁祝》究竟该署南薇之名,还是袁雪芬?本文“南薇案看点”对此列出时间差:“袁雪芬口述”字样,那是60年代以后”,南薇署名50年代初即告存在证据凿凿。第二看点连北京最高院也弄不懂:“上海的官司一拖两年”,不知啥名堂?更有第三看点让人瞠目结舌吃不消——上越律师狂言“《梁祝》、《祥林嫂》,你们胜诉不了”,他口气为甚这么大?莫非像【许如辉案】一样,后台强硬?哪怕南薇赢遍全国在上海非输不可?就凭“南薇PK上海”这个亮点,《梁祝》的故事还很有看头!
|
我在写“好一份《梁祝哀史》义演说明书”时,尚不知道南薇编导的《梁祝哀史》义演,捐飞机是不是已经捐成,心里正存了个大大的“?”号。不敢在博文上妄加推断。没隔多久,网上刊出了2005年9月19日发表於上海市党的机关报——【解放日报】〖朝花〗副刊上的范瑞娟前辈文章:“我与‘东山越艺社’”。文章发表时候,“‘梁祝’侵权诉讼案”尚未启讼,所以说文章绝无夹带私货的“倾向性”,只有百分之百的“真实性”!
文章明确无误地证明以下事实:
(1)由南薇改编的《梁山伯与祝英台》……;
(2)“越剧号”战斗机顺利地飞上了蓝天;
(3)义演日期为1951年8月10日至20日。这一年国庆,(10月1日)“我们再进怀仁堂为中央首长演出了《梁山伯与祝英台》及《宝莲灯》。……”
尤其第(3)条,所记日程与本人叙述完全吻合。从8月20日起,至10月1日,短短四十天,南薇编剧改成了由伊兵主导的“创作工场”编剧的演变,导演也由“南薇、朱铿”演变成“黄沙”,差一点没把黄沙累倒在疆场,马革裹尸,回不了家乡,见不了爹娘!这个上海滩上的“旷世奇迹”,除了个别有意践踏国家司法公正之辈还信以为真,谁肚子里不清楚,这是指鹿为马,把老百姓的智商当鸭蛋的欺上瞒下的笨拙伎俩!学鸵鸟的妙招,后果殃及什么?这邦子人前前后后权衡过没有?上海的官司一拖两年,如果真理稍有一点点在手,早就举起拳头拿这只胆敢搬大石头的小蚂蚁砸死了,还用得着犹豫不决两长载,连北京“高院”的大法官都皱起眉头,大感诧异!笑话不就越闹越大了!
上海越剧院的律师日前在庭后与南薇后人交谈时说:“《宝莲灯》不是还给你们了吗?《梁祝》、《祥林嫂》,你们胜诉不了……”南薇后人想为其父正名的恰恰主要的就是《梁祝》和《祥林嫂》,这一点南薇后人心里清楚,袁雪芬心里也清楚;越剧院也清楚;其实你律师更清楚。
至於什么时候出现“袁雪芬口述”字样,那是60年代以后。你袁雪芬吃准了南薇被你整得“永世不得翻身”,你才取冒此天下之大不韪,自已挺而走险抢夺桂冠,你当着南薇面强抢《祥林嫂》得逞,还送两张剧照气气毫无发声之处的南薇,心肠歹毒到如此地步!还有什么样的勾当你不敢做?
这是你想气死南薇而送他的两张《祥林嫂》剧照!祥林嫂编剧已经是我“袁雪芬、张桂凤、吴琛、庄志”了,你敢怎么办?!吃不了也要往肚里吞!你袁雪芬敢说不是这个意思吗?!
这是袁雪芬送南薇的礼物:
(袁雪芬)
(金采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