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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 一场有益的戏曲版权网上讨论——首届九洲辩论会
10/30/2009 点击数:2506

一场有益的戏曲版权网上讨论

诚邀秋海棠和凤凰于飞参加首届九洲辩论会


   本主题由 蔚儿 于 2009-10-15 11:59 设置高亮


   戏迷小伞 
   1#  发表于 2009-10-15 11:45
 

   诚邀秋海棠和凤凰于飞参加首届九洲辩论会

   首届九洲辩论会:
   参加原则:友谊第一,辩论第二
   目的:增进对戏曲事业发展的理解,增加新会员朋友的认识面,加深会员朋友们的戏迷友情。
   形式:以正(反)队长+正(反)队员

   辩论主题一:免费无偿地提供戏曲音像资料有助于戏曲事业的健康发展吗?

   2# 发表于 2009-10-15 12:41

   支持,道理越辩越明。

   小梅

   3# 发表于 2009-10-15 13:05

   我也来支持下,呵呵

   秋海棠

   4# 发表于 2009-10-15 13:32

   正方:肯定有利于的啊

   秋海棠 
   5# 发表于 2009-10-15 15:01 

    1. 有些唱段是市场上买不到的,免费分享可以深一步宣传这个唱段和这个演员,甚至是这个剧种。 2.免费无偿地提供戏曲音像资料,并不意味着出版的音像制品就卖不出去,对一个真正爱戏的人来说,免费听了一次或百次的感觉和从市场上买回家拿到手上慢慢品位的感觉是两样的,就像现在有了数码相机,人们还是喜欢把照片洗出来。 3.当然对于某些来说有版权问题,可是戏曲界里的版权问题的官司一直没搞清楚,就像有的演员说她唱的曲子不是作曲家谱出来的,是自己唱出来的。沪剧作曲家许如辉的案子就是个典型,竟然是败诉。为什么有的段子放在电视台、广播上播放就没事,一放在网络上就会引起版权问题呢?杨飞飞的VCD《奇女恋》《孤岛血泪》及徐玉兰主演的越剧《红楼梦》VCD出版了,可是杨和徐都不知道,录像却是由是上海广播电影电视剧节目中心提供的,这个又算什么呢?到底是谁侵权了呢? 

   小梅
   6# 发表于 2009-10-15 17:07 

   说的好,继续!有不同看法的可根据正方反方继续辩论啊

   老想听戏
   7# 2009-10-15 19:09 

   免费无偿地提供戏曲音像资料不一定有助于戏曲事业的健康发展。虽然如正方所说:【免费无偿地提供戏曲音像资料,并不意味着出版的音像制品就卖不出去,对一个真正爱戏的人来说,免费听了一次或百次的感觉和从市场上买回家拿到手上慢慢品位的感觉是两样的】,的确感觉是不一般的,这个我也深有体会,就如看视频不如亲临剧场一样。 但是,毕竟要体会正方的苦心的人,我想并不一定多。不可能张张碟片全买来【欣赏】,实际是网络创造了这种【便利】。只要上网就可以欣赏所有的东西,且不说是否侵权。实际上真是这种免费培养了某种不好的习气。 语无伦次,不会辩解,胡说八道的了。

   月色迷离

   8# 2009-10-16 00:22

   反方: 表面上看,无偿无私地将自己花钱买来的东西免费分享到网络上,起码这个人的大方是值得认可的.但是,正是因为这样的行为,助长了更多人对待戏曲资源无劳而获的习惯和作风,乃至都以进剧院不掏钱买票为荣.这样下去,对戏曲表演市场有帮助吗?  

   秋海棠 
   9# 2009-10-16 09:22

   对我来说,不仅喜欢收集戏曲音像资料,也喜欢进剧场去看现场,因为一个人在家看戏的感觉太没劲了,一群人看才欢喜。虽然戏曲市场在农村,但对于农村人来说,就算戏演到乡镇上的影剧院,她们也不会花钱买票进去看,除非不要票,若是在露天广场演出的话,她们再远也会来看,有的老人甚至是拿着板凳不行过来。若是考虑挣钱的话,农场市场不必城市大,农村演出一般都是几钱元钱一场的包场,若是考虑要宣传戏曲继承戏曲的话,还得大力免费的宣传,现在享受网络上的免费资料的对象大多数还是年轻朋友,老年人上网听戏毕竟是少数,但年轻人进剧院看戏虽多,但时间不足,大多数也只是倾向与自己喜欢的演员和剧目。跑题了,不知咋答辩了,要是不能无偿分享的话,电视戏曲台就没有了,戏曲市场更小了,戏曲演员也该下岗了。

   越音
   10# 2009-10-16 10:12

   认为戏曲音像资料的无偿分享应该是有“度”的;一出精彩的戏从编剧、作曲、唱腔设计、舞美、服装等等的前期投入已很庞然。再到导、排、演其中的艺术再创作;其中积累了巨大的人力、物力,这里的劳动成果理应受到尊重。否则不能形成有效的市场化运作就很难生存。不能总指望像【昆曲】那样争取列为“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后由政府拨款扶持;而实际曲高寡和的局面。普及宣传戏曲固然需要,提供一些免费的共享资源也在情理之中;但一定要注意保护原创人(版权拥有者)的合法利益。也就是一个“度”的把握。。。虽然很难;但还必须去认真对待,否则谁还愿意投入人力、财力去创、编、排、演新剧呢?想到就说,个人观点。

   老想听戏 
   11# 2009-10-16 11:07

   要是不能无偿分享的话,电视戏曲台就没有了--看电视本来也收费的说,而且插了大量的广告,你不喜欢看也得看,呵呵

   秋海棠
   12# 2009-10-16 13:00 

   我反正是支持到剧场去看的,毕竟一台戏投入花费很高,去现场也是一种对演员的支持,现在好多剧团都面临改制,戏曲就更难了,更不要说什么有偿无偿了,我们这本来有区里剧团来演出,舞台都搭好了,但上头一个电话就全部取消了

   凤凰于飞
   13# 2009-10-16 18:58

   反方:

   很高兴能与秋海棠朋友,还有各位前辈朋友们一起参加首次辩论会。谢谢小伞的主持。

   反方观点:无偿免费地提供戏曲“全盘”音像资料,不利于戏曲事业健康发展。

   戏曲音像资料的推出和发展本身利于戏曲事业的健康发展,让广大群众能方便快捷地欣赏和品味戏曲艺术。推动戏曲事业健康发展需要多方面的一齐努力,主要包括:专业戏曲院校培养更多后继人才,演员做好传承工作,剧团打开更广阔的市场,戏迷群众认知欣赏水平逐步提高,有关部门在文化消费引导上要加大支持戏曲展演活动、鼓励民间戏曲团体的发展等。

   通过网络传播,免费无偿地提供“全盘”戏曲音像资料,则不利于戏曲的健康发展。首先,戏曲音像的面世过程是,制作方需先支付演出方有偿劳动的报酬(官方话叫付演员版税),这些收入是一个演员实力和受市场欢迎度的反映,可作为演员身价的一个参考指标;然后,相关出版社认定该节目的有效年限内的合法性,即产品的合法出版号,此项目也是必须要支付相关手续费的;再次,由制作方正式出品投放市场。

   作为戏迷,把最新鲜的产品拿来与人免费分享,本身也是值得尊敬的,不仅反映出戏迷的热心,也反映出戏迷的大度,不仅掏了钱,还花了很多时间通过网络上传,最后完成分享。但是,在不经意中,坚定了其他一些人喜欢白拿东西的习惯。让这些人养成了“漠视戏曲价值”的非健康思维意识。白拿惯的东西,不会珍惜它的价值的。

   如果自音像产品投放市场初始,就被通过网络无偿免费“全盘”提供,那么显然,对该产品的市场销售绝对是有很大打击的,最直接受害方是出品制作方,而不是出版社,也不是分销商。因为分销商可以将卖不掉的产品进行退货处理,出版社收取的只是相关手续费,投了制作大成本的出品单位在持续遭受“免费共享”的冲击下,势必将血本无归。不仅打击了继续出品戏曲节目的积极性,也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经营的资金链。到头来,演员的节目通过音像介质传播将逐渐减少。演员在版税上的收入也将减少,演出方在戏曲音像方面的收入将逐渐减少。大家都知道,演员是戏曲的核心。戏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特性,决定了戏曲代代相传的载体必须是演员。如果核心受影响了,那么戏曲的健康发展也因核心受影响而影响。

   适度地提供音像资料也需要合理合法地做。否则,让很多热血爱戏戏迷也因为无偿免费提供而受相关部责令关闭,造成相关戏迷朋友的人力、物力损失。这已经有很多可见可闻的事例为证。在此不作赘述。

   综上所述,反方认为如果音像资料全盘免费地无偿提供分享,将不利于戏曲事业健康发展。应倡导戏迷群众合法合理地宣传推广戏曲艺术,推广的方式有很多种,其中在提供资料方面,需要掌握好一个度。
山野的风

   山野的风

   14# 2009-10-16 22:09

   我认为这个问题是要分情况分条件的,一方面戏曲的普及要求一些经典的产品免费提供给广大人民群众,这样才能培养市场;另外一个方面,不能所有的戏曲产品都得免费,毕竟也是有投入的,这些投入也都是要收回的,也是要求有回报的,因而我们去剧场是要掏钱的,买碟片也是要掏钱的,也还得忍受戏曲节目中插播的广告

   秋海棠
   15# 2009-10-17 07:43

   凤凰于飞 有些演员根本不知道自己的演出被出版了,因为是电视台录制的,并由电视台授权给了音像公司,这挣钱的只是电视台和音像公司

   老想听戏
   16# 2009-10-17 08:49 

   回复 9# 的帖子

   仅以上海电视台新闻频道为例(它当然不能与中央电视台比拟)
   2009/01/01执行:

   青藤

   17# 2009-10-17 10:11

   就像看KFC等的广告本身,都不是免费的。羊毛出在羊身上,看到的广告中,快速小品类的,大部分都是日常需要日常在消费的物品。传统媒体,无法支撑没有广告的日子。而通过部分戏曲资料的非完整分享,不但是一种有效的宣传方式,也是可兼顾尊重版权、实际合理可操作的方式。这样,既可维护了版权问题,也对演员、对戏有了一定的宣传推广作用。充分调动观众积极性,持续关注该剧、该戏、该演员等情况,达到全面的与观众的交流。而不是以单纯的商品传递、买卖为主要的交流活动 

  (原贴地址:http://www.xy9z.com/bbs/viewthread.php?tid=14409&extra=&pag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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