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如辉家人启动【抗诉】和【再审申请】
【寒夜闻柝】 专讯
2010-2-12
(上海许如辉,当代杨乃武)
许如辉“败诉”,是司法的无知,上海的耻辱!—— 作曲家陈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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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 2010-2-12专讯】:许如辉家人强烈抗议上海高院和上海一中院 (承办法官张晓都、李澜、范倩 / 刘洪、章立萍、徐燕华)枉法判决,原作曲许如辉“败诉”,剽窃者汝金山逍遥法外!侵权单位中唱上海公司和扬子江音像公司侵权有理?!
根据最新《民诉法》第187条和179条,许如辉家人日前已完成【抗诉申请书】和【再审申请书】,并于2010年2月10日,在上海以特快专递方式,发向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和(北京)中国最高人民法院。
许如辉家人表示,不为许如辉讨回公道,誓不罢休!此诉绵绵无绝期!
下为特快专递发送清单,许如辉家人特请全球正义良心人士,共同见证本次“抗诉”和“再审”程序的启动!
(一)、【抗诉申请】
(二)、【再审申请】—— 致中国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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