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动态 | 纪念专辑 | 许如辉研究 | 大同乐会 | 民族器乐 | 流行歌曲 | 电影戏剧 | 戏曲音乐 | 作品年谱 | 学人学界 | 文霞专栏 | 著作权 | 许如辉戏曲音乐冤案 | 作品赏析 |交流论坛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无名:评袁雪芬、徐进两份公证过的狡辩书
5/1/2010 点击数:1509

徒劳无力的谎言,欲盖弥彰的辩白

评袁雪芬、徐进两份公证过的狡辩书

(无名) 

    [转载者的话]:公正书的力量,莫过于给于公众一个严肃的、法律层面上的真相,威严自不在话下,如遗嘱公正,笔迹公正,财产公正,亲属关系公正等等,当有恒世价值。但看了所转之文相关公证员之话,是无论如何也不甚了然的,并怀疑其笔下相关公正之书能否恒世:“本公证书仅证明证人证言的形成过程,不对袁雪芬(徐进)的证言内容的真实性作出证明”?如果号称公证之书而不能证明其出具公正书之内容属实;不能证明请求公正之人所述之事实正确,这样的巍巍“公正书”,除了浪费公正费,岂不等同于速朽?所以本文最最雷人之语,实属上面用红笔勾勒出来的36字“公正书箴言”对所作公正之自我否定。

    四月廿七日上午,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审理南薇后人起诉上海越剧院有关《梁山伯与祝英台》侵权一案,尽管已拖延了将近两年,法院给足了被告上海越剧院准备时间,应该拿出些像样的证据来反驳原告的指控了吧!令人啼笑皆非,被告律师当庭上呈了两份经过上海市国信公证处公证的“情况说明”:

     1、 关于越剧梁祝的情况说明——袁雪芬;

    2、 关于越剧梁祝的情况说明——徐进。

    首先要说明一点,在这件案件中,袁雪芬和徐进两位,早已被法庭列为第二被告。当事人只可为自己的案情辩解,而不可为自己“作证”。被告方律师居然将被告的“说明”当作举证材料提供法庭,太不专业了吧!

    兴好,公证处的公证还是非常专业。在公证文末端,明确宣示:

    “本公证书仅证明证人证言的形成过程,不对袁雪芬(徐进)的证言内容的真实性作出证明。”

    但还是出了个不易察觉的疏漏。即“证人证言”四个字。是新文汇律师事务所钟楠律师没向公证处交代清楚,还是公证处公证人员疏忽大意?因为要求公证的当事人徐进和袁雪芬均是该案的正式被告!被告的当事人怎么在公证文件上变成“证人”了呢?他们随便“说明”什么,可以作为以“证人证言”的名义而得到认可的“公证”吗?

    两份公证书全文,均已扫描上网,供大家参阅。

    本文,将逐段逐条提出反驳意见加以批注,其实,双方的说法都已超出了法律伦理的范畴!而是人格与道德的较量!毕竟,越剧改革旗手——袁雪芬;越剧编剧状元——徐进,在盖棺定论前一瞬间,实实在在是输不起的!再下面的形容词就不好听了,免了吧!

    以下,让我对照着,以摆事实,讲道理原则,写些批语吧!

    袁雪芬说:

      “听说我的老同事的子女现在到处在打官司,宣称刘南薇是《梁山伯与祝英台》剧本的作者,浙江法院还好几次判决他们胜诉,我非常气愤。”

    批语:

    你还忘了一个省,江苏省高院也终审判决南薇后人胜诉!你是侵权始作俑者,是货真价值的剽窃者!输了官司,还没有一跳八丈高,只是气愤气愤,还算有些涵养!

    袁雪芬接着说:

——“梁祝”故事最初是民间艺人通过口传心授的方式流传下来的,经过无数艺人不断共同努力逐步发展形成的,融合了多少人的心血,怎么能说它某一个人独立创作的呢?

    批语:

    看来袁雪芬还是懂道理,明是非的!但差不多一个甲子以来,“梁祝”署名都是“袁雪芬口述,徐进编剧”。那么多民间艺人的心血,怎么都变成你和徐进囊中之物了呢?你先说明个理由来服服众!怎么南薇后人出来维权,怎么你就如此理直气壮责问起别人:“怎么能说它某一个人独立创作的呢?”你该先来个扪心自问吧!

    袁雪芬接着说:

    ——我对越剧梁祝的历史沿革非常了解,基本上都是我的亲身经历,但浙江法院从来没有派人来向我调查过,在根本没有搞清楚事情原委的情况下,就武断地判决,这是不对的。

    批语:

    你现已被上海法院追加为被告,那就应该堂堂正正与南薇后人对簿公堂,当面讲清原委,这不是比公证处公证更具法律效力吗?是心虚胆怯?还是怕抛头露面?或是怕大堂之上说漏了嘴不好收拾?

    袁雪芬接着说:

——我现在还活着,记忆力也还不错,所以我要对越剧梁祝的情况进行一下说明,希望上海的法官能查清真相,把被错误判决抡夺去的《梁山伯与祝英台》还给我们热爱越剧的人民群众!

    批语:

    哇!事情闹大了!袁雪芬五十余年都没有将由她和徐进署名的《梁山伯与祝英台》著作权还给我们热爱越剧的人民群众!如今江、浙两省,也是由中国共产党领导,大堂上高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的高级法院,才判决了一年半载,袁雪芬就大义凛然挺身而出为“人民群众”伸张正义了!怎么此时此刻你连“‘粱祝’是我袁雪芬口述的”胆量都没有了?

    再把话说回来,你既然明白梁祝的作者是“人民群众”,南薇占为己有也只有六、七年光景,徐进占为己有却远远超过五十年,当然,你将它占为己有比徐进少八、九年。你作为好几届全国人民代表,有没有为此提过案?有没有为“人民群众”发过声、伸张过正义?你这个人民代表没尽责,不到位吧??还是到什么山打什么柴的胡弄些权术呢?

    袁雪芬接着说:

——越剧梁祝原是民间口头文学,1919年时就在上海第一戏院首演。当时并无剧本,是“路头戏”形式,即由说戏师傅口头讲述故事提纲,演员在台上演出时根据故事提纲进行即兴创作,基本上是由师傅和徒弟口口相传。1939年,我和马樟花在搭挡演出时将“梁祝”一剧中封建迷信、低级色情的台词都删去了。1944年9月,我组建了雪声剧团,该剧团由我和范瑞娟领衔。

    1945年,我和范瑞娟合作演出“梁祝”,定剧名为《梁祝哀史》,从“十八相送”唱起,演出时仍是“路头戏”形式,由我们两人根据事先商量好的故事情节即兴表演。我们在台上演出时,由女编剧成容在台下对台词进行了记录,形成了雪声剧团“梁祝哀史”的剧本。当时“梁祝哀史”的导演南薇在戏的末尾增加了祭文一出唱词,同年,我又重编了该剧,并改剧名为“新梁祝哀史”。

    批语:

    这个过程基本相似。但说“同年,我又重编了该剧”,“我又重编”的证据在哪里?按此事实,在此以后,南薇、徐进,以及“人民群众”们,都在剽窃你袁雪芬著作了?我建议你启动告南薇、徐进的侵权官司。这比你还要请公证人帮忙省力多了!

    再说,你所说的“新梁祝哀史”,与现在流行的“梁祝”并无一丝相同,“雪声纪念刊”刊有全部唱词,只要对比一下即可,可惜南辕北辙,否则你袁雪芬早就可在两年前以此为据呈堂作证,还轮得到江、浙两省高级法院率先还南薇一个公道?

    袁雪芬接着说:

    ——1947年1月,因我生病离开舞台,上述雪声剧团主要成员加上(入)傅全香改组为“东山越艺社”继续演出,主要演出剧目中包含“新梁祝哀史”。1948年9月至12月,傅全香离开剧团,我重新登台,剧团恢复雪声名称,“新梁祝哀史”仍是剧团的演出剧目。

    批语:

    这里袁雪芬故意讲得含糊其词!事实上,1948年1月,在上海《大上海剧场》演出“梁祝”,袁雪芬饰祝英台,这时编导已明确标明为南薇!后来袁雪芬整垮南薇,窃取南薇署名权后,在她自己自传式的“自述”一书中,排列出她曾演出过的年谱式的所有全部剧目列表中,恰恰删去这场重要演出的记载!这是做贼心虚,还是刻意遗漏?“我现在还活着,记忆力也还不错”你写自述之时,记忆力肯定比现在好?没在那时脑梗过吧?

    袁雪芬接着说:

    ——1949年1月,我另组雪声剧团,傅全香与范瑞娟则合作恢复了东山越艺社。因此,当时只有雪声剧团及由雪声剧团改组后成立的东山越艺社有梁祝文字剧本……

    批语:

    雪声本、东山本,其实都是南薇本。从1948年至1951年,南薇曾八次全盘修改“梁祝”剧本。史称“八易其稿”。

    袁雪芬接着说:

    ……所以各个越剧团演出的梁祝各不相同。1950年,东山越艺社去北京演出“梁祝哀史”以及1951年举行的抗美援朝大义演,使用的都是南薇在东山越艺社时期根据我们的“梁祝哀史”修改后的剧本。

    批语:

    写得很微妙!我们的“梁祝哀史”!我们的是指谁?是指无数民间艺人,还是“我又重编了该剧”的袁雪芬?挑明了讲么,何必闪烁其词?请把这原始形成的“梁祝”剧本出示给法庭和大众瞧瞧!这场官司不就可以结案,为什么还要为难法官一拖再拖!

    还有一点,与前些日子袁雪芬对小百花律师说的南薇充其量只写过一篇“祭文”,其余都是我们的说法,还是退让了一步。这次她承认了“根据我们的‘梁祝哀史’修改后的剧本”。南薇改编《梁山伯与祝英台》越剧剧本这一事实,被告袁雪芬也已认可!

    袁雪芬接着说:

    ——“梁祝哀史”的剧本,实际上没有头没有尾,不仅缺失了“梁祝”故事头部的“别亲”、“结拜”、“托媒”、“回忆”,“回十八”之后缺少“访祝”,“临终”头后没有“闻耗”,“吊孝”头后没有“逼嫁”以及“梁祝”故事中最经典的“化蝶”等情节,“梁祝哀史”仍只是“折子戏”的形式。……

   批语:

    这就是袁雪芬在胡说八道了!1950年东山越艺社晋京演出,就是完整的“梁祝”本!毛主席和周总理观后,总理还在判有南薇编导的说明书上题了字:《这是一出成功的剧 周恩来》当然这次演出没你的份,是傅全香老师饰祝英台。

    袁雪芬接着说:

    ……所以华东戏曲研究院在1951年指派创作小组成员徐进、陈羽、成容、弘英分头执笔,后来徐进朋友宋之由也加入进来。他们补上了头和尾,又删除了《祭文》这段唱词。这部戏当年参加了在北京举行的庆祝国庆二周年演出。而“梁祝哀史”则参加了当年举行的抗美援朝大义演的演出,这两部戏同时在进行演出,是两个并行的剧。

    批语:

    这又是袁雪芬在胡说八道了!这两场演出都是范瑞娟和傅全香两位前辈担纲主演。两场演出的唱词、唱腔全部一致!难道在北京唱的是一个调调、一个文字;在上海唱的又是另外一个调调、一个文字?怎么“并行”?还好范、傅二位前辈至今健在,为什么不请她们介绍一下这个中国越剧史,甚至中国、乃至世界的剧坛奇观。袁雪芬呐,你连谎话都说不园。还在强词夺理!须知这两份公证书要载入史册的!真拼了老命也没用,事实不容颠倒!

    袁雪芬接着说:

    ——南薇当时并没有加入华东戏曲研究院,他直到1953年才加入……

    批语:

    又在混水摸鱼!当年南薇是华东戏曲研究院编审的负责人,怎么没有参加?1953年加入的不是华东戏曲研究院,而是由该院麾下实验越剧团改组的上海越剧院。你又想釜底抽薪,来编造你的谎言!

    袁雪芬接着说:

    ……所以他没有参加梁山伯与祝英台的创作(醉翁之意原在此!)后来这个剧本当年11月发表在戏曲报上时也就没有给他署名。当时考虑到他在我的《梁祝哀史》剧本中写过“祭文”一段唱词,《梁山伯与祝英台》剧本参考了南薇根据我的雪声版《梁祝哀史》改编出的东山版《梁祝哀史》,同时也是为了表彰刘南薇作为导演对越剧“梁祝”的贡献,所以在署名中将其列为原改编者。

    批语:

    见过不要脸的,却没有见过如此不要脸的!南薇为什么没有参加《梁山伯与祝英台》的创作?其实在此以前,从雪声到东山,南薇均是改编创作者,与你袁雪芬的路头剧本关连甚微!这次你提到的所谓创作,你是刻意掩盖了一个彻头彻尾的阴谋和骇人听闻的真相!范傅北京为中央最高领导人的演出成功,袁雪芬是垂涎三尺的!她怎能容忍别人抢她的风头!就在此时此刻,袁雪芬伙同伊兵,於1951年9月份,发动了对南薇资产阶级思想,展开了大规模的批判斗争。正当徐进一伙抢夺与剽窃“梁祝”的行动匆匆忙忙进行时,南薇正在大会上接受共和国第一次急风暴雨式批斗的洗礼呢!你为什么不把这段历史说说?批斗南薇的档案还存放在上海越剧院的档案室里,又不是机要绝密档案,早该解密了!为什么不敢解密?因为太肮脏,太龌龊了!全是莫须有的罪名!醉翁之意就是抢夺“梁祝”么!而后的历史不是早已证实了袁雪芬一伙真正的意图吗?

    什么我的雪声版《梁祝哀史》,完全是你凭空臆造出来的!说白了,当年主使偷梁换柱阴谋的是伊兵,你袁雪芬还只是个鞍前马后拍马奉承的小角色呢。你今天对着公证处的同志所说的一切,为什么当年连一个屁都不放?还要等十年以后,等伊兵调离上海,上海越剧院院长头把交椅坐隐了,凭借南薇邦你写的“香妃”、“祥林嫂”、“梁祝”、“山河恋”的荣耀,让你获取了诸多政治利益,而自以为业已羽翼丰满之际,才敢强凶霸道在“梁祝”出版物和演出说明书上,加上“袁雪芬口述”五个字!那已是1959年以后的事了!事实胜过雄辩!演红祝英台的自始至终都是傅全香老师,当时,你连表演的份都轮不上。还敢将“人民群众”的创造记在你个人账上,你说羞也不羞?历史是抹杀不了的!

    袁雪芬接着说:

    ——戏曲报发表《梁山伯与祝英台》后,因未将南薇署名为执笔人,引起了他的不满,于是他私自将戏曲报上的《梁山伯与祝英台》剧本的署名改成:改编南薇,徐进、宋之由、陈羽、成容、弘英修改,送去《人民文学》发表。

    批语:

    读了这段荒诞的证词,我怀疑袁雪芬有点脑残不正常!

    由伊兵直接掌控的上海戏曲报发表《梁山伯与祝英台》,署名为宋之由、徐进等六人、伊兵审定。那是在1951年11月份。

    同时,剧团在北京演出《梁祝》。

    12月份,即相隔30天,南薇就私自将戏曲报上的《梁山伯与祝英台》剧本,署名改为南薇,轻而易举地送去《人民文学》发表啦?你相信吗?

    《人民文学》是国家级机关刊物!这比伊兵掌控的上海《戏曲报》要权威得多!难道《人民文学》的编审委都是白痴不成。主编张光年,即是“黄河大合唱”词作者光未然!在明星大戏院看过南薇编导的《祥林嫂》。更何况熟悉南薇的田汉、夏衍、周杨、欧阳山尊都在中央主持文化部门领导工作。南薇有此能耐“三级跳”?事实上,南薇对伊兵、袁雪芬利用行政手段抢夺“梁祝”的经过,向中央审诉,中央文化部门领导对伊兵、袁雪芬的做法大为不满,便通过《人民文学》全文发表“梁祝”,对上海一伙人的错误,作出公正的改正。伊兵与袁雪芬才稍为老实了一些,在而后的出版物与说明书上,加上了“南薇原改编”,字样。袁雪芬,这不是你为了表彰南薇为导演“梁祝”的贡献而恩赐的!而是在中央挨了批评后,心有不甘的从抢来的赃物吐一点出来给南薇!你能否定这一事实吗?编谎言也要编得说得过去!这种连你自己都难以自园其说的谎言,只有留给历史一个笑柄功能而已!岂有它哉?再说,同样的勾当,你在《祥林嫂》、《山河恋》、《宝莲灯》……上,不是故技重演过了吗?又不是仅此梁祝而已!

    袁雪芬接着说:

    在此事发生后,华东戏曲研究院就南薇私自把《梁山伯与祝英台》拿去发表,并改变署名一事进行调查处理。华东戏曲研究院特意将1945年雪声剧团的“新梁祝哀史”、南薇改编的东山版“梁祝哀史”以及徐进和宋之由改编的《梁山伯与祝英台》三个剧本放在一起进行对比,结果发现,比对的结果是南薇修改过的“梁祝哀史”雷同於雪声剧团的“新梁祝哀史”,而这其中只有一段“读祭文”的词是南薇写的。而华东戏曲研究院创作工场的《梁山伯与祝英台》没有南薇写的“读祭文”唱词,并增加了“别亲”、“草桥结拜”、“托媒”、“回忆”、“劝婚”、“闻耗”、“逼嫁”、“尾声化蝶”等场次和片段,同时还对剧本的词作了修改,为配合1950年5月颁布的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的宣传,还修改了剧中的唱词,如增加了英台抗婚的内容。从此各方都认可了华东戏曲研究院创作工场改编,徐进宋之由陈羽成容弘英执笔的署名方式,南薇也没再提出反对意见。之后凡是命名为《梁山伯与祝英台》的越剧剧本,基本上都是上海越剧院及其前身华东戏曲研究院的,和南薇没有关系,南薇只改编过“梁祝哀史”的剧本。后来,华东戏曲研究院又多次演出《梁山伯与祝英台》,都将南薇注明为原改编者,南薇也再没有提出过异议。

    批语:

    这又是非常雷人的一段证言!她絮絮叨叨、逻辑紊乱讲都讲不清楚!为什么呢?因为她讲的全是与事实相去甚远!

    她重点提到三个《梁祝》本的比对。

    首先是1945年“雪声纪念刊”上的“新梁祝哀史”。这是被袁雪芬移花接木搞过的一个伪证。在杭州法庭上出示过,也被原告方揭露过其中奥妙,只得在法庭上默默收回!原来她将1948年的梁祝演出本,冒充1945年雪声演出的“新梁祝哀史”,也是她的律师过份粗枝大叶,公堂比对时,证据——所谓1945年雪声演出的“新梁祝哀史”原本剧刊的下方没有遮掩严实,露出一行字样:“民国三十七年十二月一日演出”。民国三十七年,即1948年末,编导署名早已更正为南薇。所以,自以为袁雪芬有能耐让时光逆转。将1948年末演出证据,改头换面制成1945年,须知全文刊登在《雪声纪念刊》唱词,是一无可比性,袁雪芬是不敢拿出来比对比对的。杭州官司全面败诉,你还有什么气愤可言?

    第二种版本是东山越艺社版“梁祝”,袁雪芬已承认是南薇版。

    第三种版本是所谓华东戏曲研究院徐进、伊兵版。经国家机关刊物《人民文学》发表,也已确认为南薇改编,徐进等为修改。权威的认定谁有铁证予以推翻?

    华东戏曲研究院(其实就是上海越剧院自导自演)把三版南薇分别在1948年、1950年、1951年不同时段所写的《梁祝》剧本来进行比对,南薇本比对南薇本,你说雷人不雷人?唉,结论更是雷死人:凡是命名为《梁山伯与祝英台》的越剧剧本,理所当然归上海越剧院所有,与南薇没有关系了!可不?连南薇本人,再也没有提出过反对意见。

    袁雪芬讳莫如深地怕提这件事:

    1951年9月,上海越剧院伊兵、袁雪芬对南薇开批斗会,开除中国作家协会会籍、行政降级三级、不准写戏排戏、贬为图书管理员。再不老实,送劳动改造也有可能!南薇吃了豹子胆,敢提出反对意见?

    有倒有一个,即韩义先生。他当场提出“仅改动六个字”,就抢走了《梁祝》?事后,韩义被发配西安。反右时期,上海致函西安,要西安市越剧团将他划成右派分子。西安市越剧团说,韩义表现很好,为什么要划右派?上海二度去函,说韩义在编有关李商隐故事剧中,曾在剧中引用了李商隐一句诗,隐射攻击社会主义,这句名句即“东风无力百花残”。我们说东风压倒西风,他说东风无力;我们说百花齐放,他即说百花残!终究没能逃过此劫!你袁雪芬敢解密?

   你说南薇敢提出反对意见?谁敢为南薇仗义执言?这还要人来点破袁雪芬的谎言吗?

    袁雪芬接着说:

    1955年3月,华东戏曲研究院撤销,另成立上海越剧院。上海越剧院成立后,决定重排《梁山伯与祝英台》这一出戏。因此,我和范瑞娟根据回忆,重新口述了1945年雪声剧团《新梁祝哀史》(《雪声纪念刊》上有全部唱词,还用得着重新口述?岂非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剧本,然后徐进等又结合了以往其他版本的剧本进行整理改编的,重新改编了《梁山伯与祝英台》一剧,这一剧本在1959发表后就沿用至今,作为如今上海越剧院演出《梁祝》所采用的剧本。因南薇的改编本在经过比对后已确认基本上雷同于1945年雪声剧团的剧本,他增加的如“祭文”等并没有收录进这次重新改编本的《梁山伯与祝英台》剧本中来。“别亲”、“萆桥结拜”、“托媒”、“回忆”、“劝婚”、“闻耗”、“逼嫁”、“尾声化蝶”等多个场次也是华东戏曲研究院1951年重编《梁山伯与祝英台》这一出戏时新写的,所以这一版本的《梁祝》就不再为南薇注明为“原改编者”。

    批语:

    所渭《新梁祝哀史》,《雪声纪念刊》上有全部唱词,还用得着重新口述?岂非此地无银三百两?而且大有脱裤子放屁之嫌!

    事实上,自1951年后,剧本便无大的改动。全国上演越剧《梁祝》的本子,均是南薇定型和改编的剧本。那里有上述临时拼凑的情节?袁雪芬,这个谎你是园不了的!

    但这也是袁雪芬不打自招!她是在1959年后成为《梁祝》“口述者”的。既在公然造假,还好意思喋喋不休要求公证。公证造假,勇气可嘉!

    袁雪芬接着说:

    刘南薇1953年加入华东戏曲研究院,1955年3月从华东戏曲研究院转入上海越剧院后,不久即自动离职,而且刘南薇在这期间未受任何处分。“文革”后,鉴于刘南薇对越剧发展的贡献,我邦助把他的组织关系转回到上海越剧院。直至他1989年去世,他从末对《梁山伯与祝英台》剧本的署名问题向上海越剧院提出过异议。

    袁雪芬签字2009.11.19于上海

    批语:

    袁雪芬最后一段话,充分暴露了她是个极其虚伪,毫无人格可言的伪善者!

    她说“这期间未受任何处分”,是谎言!前不久我在网上看到过一个刊物拍卖广告目录,其中就有上海文化局对南薇处理决定公告,与之同刊的还有批判作家孔厥(?题目是孔厥的灵魂已死)。这是明的!还有暗中封煞之类通知!

    至於南薇恢复中国作家协会会籍,确实与你袁雪芬无关。除了有人仗义相助,平反则是上海文化局决定的。落实政策到上海越剧院。在平反隔天,南薇找你袁雪芬讲:“当初为《梁祝》对我的错误处分,平反了,还是落实到越剧院,那么《梁祝》、《祥林嫂》等我的作品著作权怎么办?应该物归原主了吧?”你袁雪芬讲:“这些作品是你的,等我死了以后会还你的!”这天南薇回家气得连拿筷子都在发抖!这话是你讲过的吧?怎说没提出过异议?

    有一点令人莫明其妙!南薇后人在全国范围维权《梁祝》,直言不讳指责你和徐进是既得利益的剽窃者!而且,实际上,半个多世纪中所演的《梁祝》,自1951年以来,从来没有再改变过,都是南薇所奠定的样本。遗憾的是:那一本《梁祝》出版物和演出说明书上,不都写着【袁雪芬口述、徐进编剧】的字样,怎么现在又要“把被错误判决抡夺去的《梁山伯与祝英台》还给我们热爱越剧的人民群众!”?金蟾脱壳,变身得未免太过漂亮一点了吧!一个甲子以来,是你夺走了《梁祝》的光耀,你何曾想过还给我们热爱越剧的人民群众
 

 

 
rolex watches, replica watches, rolex, Omega Watches , Cartier Watches, Breitling Watches, Chanel Watches
rolex watches, replica watches, rolex, fake watch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