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作海案”出结果 当事人出狱河南省启动追责
搜弧 来源:红网-潇湘晨报 2010年05月10日
赵作海走出冤狱
走出冤狱,走向自由
承认错案,河南启动追责
[案情回放]
1999年5月8日,发现无名尸,赵作海被刑拘。赵作海做了9次有罪供述。
2002年12月5日,赵作海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今年4月30日,赵振晌回到赵楼村。经查,1997年10月30日夜,赵振晌携菜刀向赵作海头上砍了一下,怕赵作海报复,也怕把赵作海砍死,就收拾东西于10月31日凌晨骑自行车,带400元钱和被子、身份证等外出,以捡废品为生。因去年患偏瘫无钱医治,才回到村里。
5月9日9点05分
5月9日上午9点05分,被河南省高院当场宣布“无罪”后,已在监狱服过10多年刑的赵作海终于走出了监狱大门,开始了新的生活。5月9日上午,河南省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赵作海一案的再审情况,认定赵作海故意杀人案系一起错案,撤销省法院复核裁定和商丘中院判决,宣告赵作海无罪。河南省法院纪检组、监察室同时启动责任追究机制。
5月9日早晨7点30分左右。河南省第一监狱领导得知赵作海当天即将无罪释放后,和值班警察一起来到赵作海所在的监号寝室。
狱警特意驻足看了一下罪犯情绪晴雨表,发现赵作海的情绪牌粘贴在红色的快乐表格里。按照监狱的会见管理规定,赵作海在5月4日与其叔、姐进行了正常会面,并得知了事情发展的突变情况。为了平抑赵作海得知即将无罪释放时的激动情绪,监狱警察对赵作海进行了必要的心理疏导,最终语气缓慢地告知他这一消息。
听完以后,赵作海默语了好一段时间,最后抑制不住地涕泪横流,失声痛哭。在劝慰平静以后,赵作海对监区警察多年来的管理教育表示了由衷地感谢。他说,入狱6年多以来,监狱警察根据他年龄偏大、家庭困难的实际情况,一直从多方面对他予以了关怀照顾。由于在狱期间服从管理教育,赵作海获得了两次减刑奖励。
对于个人服刑期间一直放弃申诉,他表示是希望减刑出狱以后,再做申诉打算。
面对赵作海无罪释放事件,河南省第一监狱领导非常重视,在短时间内做出了周全安排。第一时间集中有关职能科室、监区的责任警察迅速启动了赵作海无罪释放前的准备工作。一是及时安排赵作海清点、收拾个人物品;二是迅速提现赵作海电子消费卡余款1277.20元;三是按照刑释监督程序,让其单独填写监狱执法情况问卷调查表;最后监狱领导亲自和赵作海进行谈话,安抚并了解有关情况。
早上8时许,赵作海在监狱警察的带领下,步履快速地走进了省高院在监狱设立的庭审现场。当审判长依据程序宣布赵作海无罪释放以后,赵作海在相关法律文书上郑重地签上了自己的名字。在迟到的公正面前,赵作海忍不住鞠躬致谢。随后,监狱刑罚执行科依照法定环节对其发放了释放证明书和回家路费,监区向其移交了个人材料、财物。
早上9点05分,身着便服,重获自由身的赵作海在监狱警察的陪同下,神情复杂地走出了监狱的大门。
对话
河南省高院院长:办案机关都有责任
记者:您认为,为什么出现这样的错案?
张立勇(河南省高院院长):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这起案件有很多疑点,却出现了这样的判决,3家办案机关都是有责任的,是没有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也没有坚持疑罪从无的原则。
记者:对相关的责任人会不会追责?
张立勇:做错了事情就要承担责任。目前,省高院纪检、监察部门已经立案调查,对不负责任的审判人员追究责任。
对案件的进展情况,会及时向新闻单位通报案情。同时,我希望全省法院和广大法官要认真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全省法官一定要对法律负责,对人民负责,对人民的生命负责。
记者:有人说,现实中,对于起诉到法院的刑事案件,即便有疑点,有些法官也不敢按照疑罪从无的原则,直接宣判嫌疑人无罪。因为公安、检察两家机关认定嫌疑人有罪,并且已经消耗了大量的人力财力。
张立勇:这是不对的,法官把守最后一道防线,该无罪释放的,就要坚持原则,必须坚持。
“我们都是受害者,都是受害者……”
记者:听说赵作海被关押的消息后,你心里是怎么想的?
赵振晌:(沉默……)咋说呢,我也是受害者,我恨他,都是他挑起的,当时我那1800元可是打工的血汗钱呀。我每天辛苦10多个小时,一个月才能挣到200元……
他在牢里过了11年,我也流浪了13年呀,他苦我也苦呀(眼睛里泪花闪烁)。都是那次该死的打架,都是因为年轻造成的,现在想想真不值得。
记者:他被判刑后,妻子走了,孩子也送人了,你知道吗?
赵振晌:我是回来后才知道的,我去看了看我家,也看到了他家,房子都坍塌了,房子前长了高高的茅草,感觉心里有说不出的东西堵着难受。说什么呢?(沉默……)
一场纠纷,两个家都家毁人亡,我们都是受害者,都是受害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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