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永康: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2010年05月20日 来源: 新华网 编辑: 周楠
5月20日,中央政法委第13次全体会议暨司法体制改革第5次专题汇报会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主持会议并讲话。新华社记者李学仁摄
周永康在中央政法委全体会议暨司法体制改革专题汇报会上强调
不断完善刑事司法制度 不断提高执法办案水平
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新华网北京5月20日电 中央政法委第13次全体会议暨司法体制改革第5次专题汇报会20日下午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主持会议并强调,各级政法机关要按照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部署,不断完善刑事司法制度,依法行使司法权力,不断提高执法办案水平,确保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负责人分别就完善刑事诉讼证据制度、起草制定《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作了说明。中央政法各单位和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认真讨论。会议确定,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抓紧修改完善两个《规定》稿,联合发布实施。
周永康指出,刑事诉讼证据是全部刑事诉讼的核心。完善刑事诉讼证据制度,是中央确定的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有关部门在总结司法实践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经过一年多的深入调研、广泛听取各方意见,起草制定了两个《规定》,对于提高司法机关办案质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必将发挥重要作用。各级政法机关要牢固树立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观念,牢固树立实体法与程序法并重的观念,切实把两个《规定》贯彻好、执行好。
周永康说,改革开放以来,各级政法机关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办理了大量刑事案件,为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近年来,通过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改革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规范执法行为,集中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加强政法机关相互之间的监督制约,广大政法干警公正、廉洁、文明、规范执法的理念不断增强,执法办案水平不断提高。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司法实践中确有一些案件办理质量不高,甚至发生了个别冤错案件,侵犯了当事人合法权益,损害了司法公信力。各级政法机关要认真吸取教训,以对国家、对人民、对法律、对历史高度负责的精神,始终把确保案件质量作为司法工作的生命线,始终坚持讲事实、讲证据、讲法律、讲责任,精心办好每一起案件,凡是案件事实不清的不能定案,凡是证据不确实不充分的不能定案,特别是死刑案件人命关天,必须实行最严格的办案标准,必须实行最严格的办案责任制,真正做到不错不漏、不枉不纵。
周永康要求,各级政法机关要坚持政治建警、从严治警、科技强警,着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着力加强执法能力、办案手段建设,为提高办案质量提供可靠保证。要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各政法机关既要重协作配合,又要重监督制约,把提高办案效率与确保办案质量更好地统一起来。要进一步完善业绩考核和奖惩激励机制,树立正确的工作导向。要进一步加大司法公开力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取得人民满意的司法效果。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副书记王乐泉,国务委员、中央政法委副书记孟建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出席会议并讲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