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國樂?
國樂的定義
我個人認為 在談何謂國樂?以前 應先把國樂的屬性弄對!
國樂的屬性不是樂曲 更與樂器無關 國樂是一個"樂種"名 起初叫作"現代國樂"團 後來被簡稱為"國樂"
由市立交響樂團來演奏春江花月夜, 我們不會說這是一場國樂演奏會 由北市國演出波斯市場 我們也不會說 這是一場西樂演奏會 可見是不是國樂 與樂曲無關!
江南絲竹樂團與粵曲團 所用的樂器幾與國樂團 完全相同, 我們並不致說 南管或樂粵曲是國樂! 可見是不是國樂 與樂器無關!
與作家,樂風........ 也無關! 既不是這些屬性的交集 亦非這些屬性的聯集 總之國樂是一個樂種名 而不是一個曲式名,曲風名
楊忠衡君所作 [國樂正名此其時]一文 立論頗為嚴謹 余有感而作 [國樂正名豈其時]一文 歡迎瀏覽指正!
姓名: 孫新財 信箱: yamahaya@ms4.seeder.net ------------------------------------------------------------------------------ --
二回應討論國樂的定義 ==> liuqin (Y.C.C.) 的文章中提到: > 什麼是“樂種”? > 孫老師除了認為國樂是諸多樂種之一 > 還存在哪些樂種? > 各不同“樂種”的差異如何區別?
我在中國音樂詞典上 未查到有 "樂種"的嚴格定義, 但它已按 歌種,曲種,樂種來分章節了!
若我說人種,劇種...... 這樣的名詞 您應該是不會陌生的
其實"樂種"一詞 也已同樣非常普遍了 ──當我順手翻了一本書, 及一份音樂期刊後 所翻之頁上 就都有"樂種"一詞
我特地再推鑑您 [中國人的音樂和音樂學]一書, 山東文藝出版社1997($18.6人民幣) p24[傳統樂種召喚著研究工作]一文載:
"樂種是器樂的再分類......." "樂種的種字,含有特殊品種的意義...."
"楊蔭瀏先生曾 率先對樂種, 提出過界定: 1.必須有兩三代以上的名師,至少有可考的師承關系 2.有本樂種特有的一套曲目傳世 3.其表演方式,包括樂器配置,自有不同於其它樂種的組合特點"
黃翔鵬再補充一點意見:
"4.以自娛為主,非商業性"
他的意思是說: 八音堂會音樂 是全國都有的 但它在作商業演出時 所奏還是所屬當地樂種的曲目 我們並不會說它已是一種 八音堂會樂種 仍說它屬與某某樂種, 以是"八音堂會" 就不是一個樂種名
所以除了國樂之外 琴樂,琵琶樂 南管,粵曲,西安古樂...... 就都是與現代國樂不同的樂種 它們的分別是 曲目不同! 演奏編制與方式不同! 傳承方式不同!
因此現代國樂團 演出鄭思森的 仍是國樂演奏 而非潮樂演奏!
因為一般所謂國樂,潮樂 是樂隊所屬的樂種名 而不是演奏曲目所屬的樂種名
也就是說: "樂種的定義 並不單純的建立在樂器 與音樂曲目之下!" 主要還是整個樂隊的 綜合型態名! 樂種名 以有別於其它"樂種"為目的 而非以有別於作者國籍,曲目,樂器...... 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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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回應國樂的定義
國樂是民國二十年左右 由一批西樂界人士 參考西樂教習,演奏,作曲....理念 新創的"樂種"
普遍流行於學校,音樂廳,大眾傳播工具(電影電視廣播...)內 習者與觀眾以青年人居多
它採簡譜(或線譜)以培養西洋視奏法的方式記譜,教習,演奏
參照西洋的曲式,和聲,對位學.....作曲, 並吸收或改編 其它樂種的曲目
基本上採合奏及有指揮的方式 演練經嚴格設計的曲譜, 但也經常獨奏,重奏,小合奏,協奏,伴奏.....
國樂採用的樂器 兼採全國各地之地方性與民族性樂器 近代且可加入西洋樂器 與少用的色彩性樂器
與全國其它傳統地方樂種 (雖有曲譜但)採口傳心授,不用曲譜演出, 即興加花,擊樂領導, 只奏傳統曲目少奏新曲, 只用地方性樂器...., 的共同傳統基本性質不同
在適應性,普遍性,現代性,國際性, 發展性,商業性,代表性,藝術性技術性.... 各方面來說 因它都優於其它樂種 乃被公認為國樂 或中樂,華樂,民樂. 其綜合型態 且經常被其它曲種,劇種,樂種所模仿
唯國樂模仿西洋 採用中國傳統獨無的 下徵音階與12平均律 又採用聲部平衡移調樂器 演出交響化的樂曲 近來為民族音樂界與學界 多所質疑! 姓名: 孫新財 信箱: yamahaya@ms4.seeder.net ------------------------------------------------------------------------------ --
四回應討論國樂的定義 ==> liuqin (Y.C.C.) 的文章中提到: > 許常惠先生稱目前國樂團所表演的形式為“現代國樂” > 也獲得相當的認同
> 早期稱為國樂 > 可能也沒有經過太多的討論就決定
"現代國樂"一詞, 不是許常惠所創用 而是大陸中廣電台 創國樂這新樂種時所命名的 (請參見高子銘<現代國樂>一書) 要如何經過討論? 據說 民國32年時 教育部公佈粵曲為國樂, 排簫為國樂樂徽 豎琴為西樂樂徽 梅花為國花, 京劇為國劇...... 命名為現代國樂的原因 正是要與國樂一詞相區分 但粵曲又名國樂並未見採用, 現代國樂乃被民間簡稱為國樂 這是約定俗成 直至今日 要經廣泛討論來為一樂種定名 也是不容易被接受的 無獨有偶 大陸的民樂也是 民族管絃樂一詞的簡稱
> 不過在連“這種特定音樂文化活動”的定義都還沒有出現時 > 就要批判他的價值問題 > 可能言之過早
"特定音樂文化活動” 還須要什麼定義? 價值與樂種名何干? 何謂言之過早? 價值難道不能就其它標準衡量嗎?
> 今日如果要來討論“國樂”一詞正不正的問題 > 應該是先要談“什麼是國樂”?
無論是國樂這樂種的實質 或國樂這名詞的意義 都已很明確 我不相信您不清楚國樂這樂種的型態
國樂這名詞的含意 我也不相信您不了解
國歌,國旗,國劇,國花,國畫,國罵..... 的意義您不會也說不了解吧!
> 連什麼是“國樂”都還有認知上的問題時 > 就來談應不應該稱為國樂 > 或者應該稱為什麼中 華 民 國樂 > 都還算太早 > 而且也不會有任何有意義的結果
早成定論 早有結果 只有少數人 自己堅持不承認而已 此由國樂界本身 對這種質疑 採根本憾然不理 無動於衷的態度 可見之! 詳細理由 請參見愚作 <國樂正名此其時?豈其時!>
此文發表後 未見反對派 有何新說 因此文的大受歡迎 且使我當選 中華民國國樂學會的理事 歡迎批評論證!
(吹鼓吹小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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