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旭日阳刚”被禁唱 自己的春天不能靠别人
博主:张贺(本报记者)
2011年02月14日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这两天,歌手汪峰有点郁闷,他因为禁止农民工歌手“旭日阳刚”演唱自己的作品《春天里》而招来网络上的一片骂声。
真是一件令人诧异的怪事。这就好比你把车借给了朋友,可朋友却用它拉私活赚钱。于是你把车要回来,可别人却说你“小心眼儿!”维护合法权益,竟成了千夫所指的恶人!
作为原创者,汪峰无可争议地拥有这首歌的版权,如何处置作品的版权,任何人、任何组织都无权干涉。“旭日阳刚”刚开始只在网上演唱,不涉及任何商业利益,汪峰邀请他们参加自己的演唱会,并授权他们在春晚的舞台上演唱,这是汪峰的自由;但是现在这对组合已经开始了商业演出,这时再翻唱他人作品,不仅有违商业道德,而且涉嫌侵权。汪峰制止对方的翻唱行为,并没什么不对。
其实,很多人不是不明白这个道理,但他们另有理由,那就是——同情弱者。
与“旭日阳刚”相比,汪峰无疑是强势的,他不用挤在低矮破旧的租住房里,不必担心没有24小时热水,也无需为没有信用卡而发愁。在许多人眼里,功成名就的汪峰阻止处于社会底层的农民工翻唱自己的歌,就是小心眼儿。
但是,同情心不能滥用。现在社会上有一种倾向:只要是弱势群体,不论他们做得对或错,总能得到同情、得到支持。但弱势本身不是违规的理由。因为同情而破坏了规则,最终将一无所获。
我也非常喜欢“旭日阳刚”,既欣赏他们质朴无华的歌声,也赞赏他们在逆境中奋斗的生活态度。一首回首往昔艰苦岁月的励志歌曲,被两位农民工朴实苍劲的嗓音演绎得格外动人。我常常想,如果这首歌是“旭日阳刚”自己写的不就更好了吗?可惜,假设不成立。那些指责汪峰的人不妨想一想,一个只会翻唱别人歌曲的歌手究竟能走多远?
爱迪生有一句名言:“天才是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加百分之一的灵感,但那百分之一的灵感是最重要的。”没有灵感,前面流的汗水再多,统统白费;而灵感依赖于长期的生活积累和创作实践。一首脍炙人口的歌曲,一张风靡一时的专辑,无不蕴含着创作者的大量心血。如果创作不能得到保护,创新的动力就会枯竭。近几年来,人们都有一种越来越强的感受:好歌越来越少,好专辑越来越少,优秀的歌手越来越少。追问原因,很简单:盗版侵权。当创作者不能通过创作养活自己、唱片公司不能通过发行专辑养活自己,谁还去踏踏实实地搞创作?
种地的人没了,还上哪儿吃面包去?这就是侵权盗版的恶果。
如果一个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还要冒着道德审判的风险,那么长此以往,谁还敢站出来主张自己的权利?
实际上,在这起事件中,无论是汪峰还是“旭日阳刚”,都表现出良好的素养和优美的姿态。前者的无私帮助,后者的感恩之心,在这个时代里,显得格外珍贵。《春天里》因为有了这样的故事而更加动人。但是说到底,每个人的春天只能靠自己去创造,靠别人是不成的;而那些给我们带来春天般感受的原创者的权益,理应受到所有人的尊重。
(责任编辑:厉振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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