撂倒9个法官的“诉托”为啥是“能人”?
xianingchun1234的新华博客 2011-4-27
法官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神,然而广东湛江9名丧失职业道德的法官却与一个“讼托”合谋结成一条“休戚与共”的利益链,将司法公权变为谋取私利的工具,攫取巨额灰色利益,让法无尊严。(新华网11.04.24)
很多人怕打官司,一则有败诉的风险,二则就算打赢了官司,是否能执行得了还是个未知数。而湛江市的“讼托”黄升二却反其道行之,热衷于打官司,并且利用打官司累计获利2000多万元。
这也无怪乎当地人都把黄升二看作是“能人”!一个只有初中文化,胸中没有多少笔墨,更没有所谓司法考试证书,连从事法律的资格都没有的人,却在一个专业的领域内获得了如此丰厚的利润,不得不让人刮目相看!
不过,黄升二成为“能人”的手段却很平常,没有高明奇巧之处,无非是两招。一是利用“银弹”,“重赏之下必有勇夫”,通过向案件承办法官约定“业务提成”,达到快审快结、快速执行的功效;一招是平时的拉拢腐蚀,黄升二平时常和一些法官打麻将,但他“手气不好”总是输钱,但有明眼人看出,这也正是黄升二的诀窍所在。一来二去,黄升二与一些法官成了“兄弟”,这让他有底气去承揽官司。
不高明的手段却让9名“肩担正义”法官甘心成为“讼托”的“托”,让9名“身系公平”的法官不顾职业道德,将法律变成与“讼托”共同谋利的工具的,更可笑的是接受调查期间,湛江中院立案庭副庭长黄斌还拿法律“讲价”,对办案人员说“我把违纪金额加到100万,你们不要处理我,保留我的公职”,看来,“能人”之所成为“能人”,不在乎手段高明与否,在乎法官眼中金钱可以和法律“讲价”,在乎法官自身思想道德之脆弱!
“有100%的利润,就会忘乎所以,有300%的利润,就会践踏人间一切法律”,法官官虽小,实权却不小,公堂一言、一纸判决就决定利益纠纷的“生杀大权”,利润的空间非常大。在利润的驱使下,当事人有可能穷尽一切手段拉拢腐蚀法官,法官也最容易利用权利为自己“寻租”,成为权力的牺牲品。法官是公认的职业犯罪的高危群体,不过外因终须通过内因起作用,1个“诉托”撂倒9名法官,根源在于法官贪念生、恶心起,法官要想经得住诱惑、抵得住不正之风的侵蚀,要想用好手中的权利,管住自己的双手,思想建设、职业道德教育不能有丝毫地放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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