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伪造遗嘱 陈振聪被港警方拘捕并起诉
戴庆成 香港
寒夜闻柝 转自 联合早报网(2011-05-27)
在已故亚洲女首富龚如心遗产案中败诉的香港商人陈振聪,涉嫌伪造遗嘱罪,昨日被警方拘捕并落案起诉。案件押后至7月8月再聆讯。
控方律师昨天在法庭上指出,陈振聪有多宗官司缠身,加上他在海外拥有大量资产,因此反对他保释。
但代表陈振聪的大律师反驳指,陈振聪自去年2月被捕以来,曾多次出境,但都依时到警署报到,要求法官给予陈振聪保释。
负责案件的东区裁判法院法官,最后批准陈振聪以2000万港元(321万新元)现金及弟弟的2000万港元,人事担保其不会离港,并交出旅游证件。陈振聪需要每星期两次到山顶警署报到。
陈振聪是在昨天于歌赋山寓所被商业罪案调查科拘捕,并即时带往警察总部,落案起诉。两项罪名包括行使伪造遗嘱及使用虚假文书。
香港警方接受传媒查询时证实,落案起诉一名51岁男子,一项“伪造罪”,违反刑事罪行条例第200章第71条;及一项“使用虚假文书罪”,违反刑事罪行条例第200章第73条。
警方发言人说,商业罪案调查科于今年2月拘捕该名男子,他其后获准保释候查。经商罪科深入调查及征询律政司意见后,该名男子昨天被正式落案起诉,并于东区裁判法院提堂。
陈振聪在争夺已故华懋集团主席龚如心40亿美元(50亿新元)遗产案获判败诉后,又遭税务局入禀法院,追讨3.47亿港元利得税及物业税。
对此,陈振聪不服,向高等法院申请司法复核,指税局一直错寄报税表及评税通知书,由于他没有收到任何报税表及评税通知书,令他错过反对评税的限期,要求高院强制税局考虑他的反对理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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