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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维权联盟公司成立 创立者称已做好关门准备
9/8/2011 点击数:961

作家维权联盟公司成立 创立者称已做好关门准备

 2011-07-06 来源: 华商报(西安)  

   成立仅一天的作家维权联盟公司,专职帮作家打侵权官司,这个之前从未有过的新兴事物,对所有作家都是个喜讯,但几位创立者昨日接受采访时都称,已做好关张准备,因为所有人都预料到它会亏损到底。

 


李承鹏 (资料图)

   华商网-华商报7月6日报道成立仅一天的作家维权联盟公司,专职帮作家打侵权官司,这个之前从未有过的新兴事物,对所有作家都是个喜讯,但几位创立者昨日接受采访时都称,已做好关张准备,因为所有人都预料到它会亏损到底。 

   近年来,著作权官司越来越多,加入维权队伍的作家越来越多,但为何维权联盟依然抱定“关张”态度?作家维权到底有多难? 

   成立公司专职维权 

   7月4日,“作家维权联盟公司”在京宣告成立,倡议人为韩寒、李承鹏等5位作家和路金波、沈浩波等5位出版商。该联盟以公司为实体的公益性机构,为签约作家代理诉讼维权,联盟只承担代理诉讼的业务,规避可能盈利的一切行为。但为了能让联盟多维持一些时间,该联盟也会从赔偿金中提成。 

   “联盟承担一切法律行动的费用,但法庭判决的律师费用归联盟所有,赔偿金额的80%归作家所有,20%归联盟所有。”作家维权联盟公司执行人贝志诚昨日告诉记者。 

   也就是说,这是一家专门帮作家打官司的机构,作家被侵权后,可以直接与其联系,提供维权材料即可由其进行维权,而公司会为作家提供搜集侵权证据、公证、发律师函警告侵权人、起诉索赔等服务,让作家本人从繁杂的官司中抽出身。 

   此外,公司还会定期发布重点监控侵权人的侵权情况、组织法律研讨会,推动知识产权保护进步。 

   按理说,维权公司肯定会受到很多作家的欢迎,但执行人贝志诚和发起人沈浩波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都表示,公司的未来就是倒闭。 

   作家维权难在得不偿失 

   作为维权公司的倡议人,畅销书作家李承鹏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谈了作家维权之难。“首先,在我们的传统观念里,作家一旦去维权,就被人当作炒作,其实作家心里想都没想过这回事,这让一些作家从内心里害怕维权,大家觉得作家不该为一点稿费打官司,好作家的形象就是穿着破长衫在寒冬腊月书写的形象。其次,作家打官司性价比太低,就是辛苦打一场官司打赢了,赔偿也仅够机票钱,所以很多作家只能忍气吞声。”他说。 

   李承鹏称他的《李可乐抗拆记》有很多盗版,没法查到源头,更让他气愤的是一些盗版网站提供该书下载的时候,连他的名字也不署。“如果我去和百度文库打官司,面对李彦宏,我的力量太小。”李承鹏说。 

   维权联盟执行人贝志诚和出版人沈浩波都认为,作家维权最大的难处是“得不偿失”。贝志诚介绍说,对著作权侵权,我国法律虽然对著作权人有一定保障,但打一个官司,要找律师事务所,出示侵权证据,作家要耗费很大精力,从以往实践来看,在北京找一个律师费用要1万多元,即便打赢了,也就判罚几千块,从金钱上看,作家仍然是微亏的状态,因为现行法律对著作权损失的认定偏低。 

   轰轰烈烈的盛大文学状告百度侵权一案,百度赔偿50万元,已经是中国历史上著作权侵权中赔偿金额最大的案例了,贝志诚认为,赔偿50万对百度根本起不到处罚和警示作用。 

   出版人沈浩波说:“程序复杂,赔偿太少,对犯罪行为惩罚太轻,作家得不偿失。”《盗墓笔记》盗版在淘宝网销售时,沈浩波曾起诉网络书店和淘宝网,但官司很难打,一审打赢后,只赔偿了2000元,而且现在一些大企业公关能力很强,官司越来越难打赢。 

   怎么算都是亏损期望改变互联网的历史 

   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既知道维权之难,作家维权联盟公司为何要揽下这些苦差事?既揽下差事,为何又说要关张? 

   联盟目前已与30位畅销书作家签约,代理他们诉讼维权,其中包括韩寒、李承鹏等5位倡议人,目前搜集证据工作已经展开,工作人员在1个小时之内就搜集到了百度侵权链接数百条。然后,联盟将向侵权大户递交律师函,一两个月内开始起诉。联盟现在还未公开接受作家报名,以后这一平台将以网站形式向作家开放。 

   大家能够想到的是,既然一桩侵权案赔偿金额只有数千元,维权公司的20%抽成也就几百元,公司如何能维持运转呢?贝志诚介绍,目前的资金来自几家企业的支持,执行人、当当网、京东网各捐资100万人民币作为启动基金,但这些基金只够维持公司一年半的运转。 

   “他们承诺后期还会再投入资金。一般来说做公司肯定是挣钱,但这是一个公益性质的公司,不能盈利,我们是要用挣钱的方法去亏钱,现在的启动资金300多万,一年亏损一百多万,我们不会赚钱,这个公司怎么算都是亏损。”他说。 

   那维权公司还能维持下去吗? 

   “我们首先要做一些典型案例,让作家们通过这些成功的维权案例获得信息和信心。然后通过四五年的努力,大概要打1000个官司,把这个侵权问题解决掉,改变互联网的历史。那时候,联盟就可以解散、倒闭了。”贝志诚和沈浩波的共同意愿是希望维权公司最后倒闭。本报记者 狄蕊红 

   维权案例 

   近年来,随着维权意识增强,作家因为被侵权打官司的案例渐渐增多,成功者虽然有,但赔偿金额较少,正如当事人所言得不偿失,但更多的官司则是拖延数年,不了了之。 

   成功案例: 

   案例一:“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当天,50位中国作家联名声讨百度文库的侵权行为,是当代中国作家最大的一次维权行为,慕容雪村执笔写下《三一五中国作家讨百度书——— 这是我们的权利》,包括贾平凹、刘心武、阎连科、张炜、麦家、韩寒、郭敬明、李承鹏、当年明月、方舟子、李银河、张悦然等签名支持。3月26日百度发表声明道歉,并承诺删除侵权的文档。但今天,大量侵权文档又重新复出。 

   案例二:2009年11月18日,中国作家协会就谷歌公司未经授权扫描收录使用中国作家的图书作品,向谷歌公司发出维权通告。12月,女作家棉棉将谷歌公司起诉到法院称其侵权。对此中国作家协会通过中国作家网发表公开声明,支持棉棉起诉谷歌公司依法维权。今年1月,谷歌公司初步提交了扫描收录使用的8万种中国图书作品清单,并向中国作家协会提交了正式回应文本,向中国作家道歉。 

   失败案例: 

   案例一:2008年,陕西省作协副主席、作家红柯(杨宏科)向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诉状,状告霍秉全的话剧剧本《阿斗》涉嫌侵权,诉状称,霍秉全在没有取得他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他的小说改编为话剧剧本。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9年6月17日作出一审判决,红柯败诉,随后他继续上诉至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省高院认为,改编权只保护表达方式,而不保护原作的思想创意,维持原判。红柯称自己心力交瘁,官司耽误了大量写作时间。 

   案例二:2002年5月9日,甘肃作家许维指控兰州歌舞剧院和《大梦敦煌》两编剧苏孝林、赵大鸣侵犯了其著作权,舞剧《大梦敦煌》完全承袭了其小说《沙月恨》的主要故事情节,时隔9年之后,今年6月底,兰州中院对该案重新作出一审判决,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驳回了原告许维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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