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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有西: 法律人的使命(下)
12/4/2011 点击数:1694

陈有西: 法律人的使命(下)

——在西北政法大学的演讲
来源:陈有西学术网
中国选举和治理网 2011-12-3

  “与民之有讼者约”,就是同有官司的老百姓相约签订合同。“大狱一衣”,大狱就是大官司,这个人要杀头了,这个人要没收财产了。大狱一衣,就是给他一件衣服,这律师费是很便宜的哦。这是“大狱一衣”。“小狱襦袴”,就是内衣,三角兜的内衣或者一个短裤、裙子,小官司这个就够了。“民之献衣学讼者不可胜数”,老百姓人人觉得打官司有钱赚,那我就跟他去学打官司去。所以跟着做讼师的不可胜数。于是就危害安定团结了,官方就不高兴了,谣言就出来了,怎么说?“以是为非,以非为是。是非无度,可与不可日变。”今天说是对的,明天说是不对的,就是“日变”,每天都在变。“所欲胜而胜,所欲罪而罪。”出入人罪,完全是这个讼师操纵的,就是没有是非的。所以“郑国大乱,民口喧哗。”这不就罪恶滔天了吗?所以为驷颛所杀,就是这个“律师”,实际上是被杀掉的。这是记进正史里面的,也是全程被记进去的。

  中国政治伦理不许知识分子挑战公权

  中国政治伦理中一直来有一种官方思维,知识分子要为我所用。天下才俊尽入我囊中。你不帮我来处理老百姓,管天下,你反而帮助老百姓来打我官家的官司,那你肯定是一个讼棍。我要把你杀掉。

  所以中国历史上的律师,就是现在中国律师的地位渊源。老百姓这么的恨,非议律师,同官方思维的一直引导是有关的。就是骗完了原告吃被告的骗子律师的思想,是有历史渊源的。这都是历史传统。中华法系里面,对律师的歧视,是与传统直接有关的。以讼师面目出现,这是职权主义司法的必然结果,纠问式、盘问式,盘驳认罪,不得辩护,这种法律传统是十分明显的。

  包公戏充满了封建专制司法的毒素

  比如包公戏。包公戏大家可以看出来的是什么问题呢?中国公检法的领导,都要学包公,我要做个清官。你们在座的各位也认为对呀,这样做清官多好?扶持弱小,匡扶正义。我原先就是十分崇拜包公的,大学毕业开始当干部的时候,也一直立志,要当个包公一样的清正官员。现在呢?你们从法学院出来以后,就要好好的思考一下,学包公,在中国就学会了大量的违法乱纪。包公的司法观念放在现在,完全是错误的,为什么是错误的呢?

  第一、他是司法行政合一的。中国没有专门的法院院长,开封府的市长就是开封的高级法院的院长,其实按戏里编的,他还不只是高级法院,而是最高法院,因为他是可以直接铡掉的。对不对?他是行政官员、司法官员合一的。

  第二,他是刑民合一的,离婚案子,赡养官司,两个孩子没人养了,这赡养官司是民事官司还是刑事官司?当然是民事。民事官司他就拿刑法手段一起审判,最后用刑法的手段把他铡掉了。重婚罪、杀人罪和遗弃罪以及离婚官司、赡养官司,民事刑事是一锅煮的。

  这些都还不算问题,因为当时的封建社会,整个的中国政治结构,就是刑民合一、司法行政合一的。不能怪包公。后面这个问题就来了。

  第一是刑讯逼供。“招是不招?再若不招,大刑伺候。”你不招,我就打你,还狗头铡抬出来吓你,不用龙头铡虎头铡,直接狗头铡。降低级别,行刑工具铡刀的级别也给你降低了。死也是分等级的。是吧?这是一个公开的威胁、恐吓、刑讯逼供。现在好多警察和反贪局、纪委的人,刑讯逼供那么严重,就是从包公那学的。中国最好的官不是都这么办案的吗?我有什么不对?我学包公啊。清官不是打的吗?中国历史上最好的官不是都是打人审案的吗?我为何就不能打?警察当然打。我们的刑讯逼供是有历史渊源的。

  还有一个是什么呢?就是不准辩护。陈世美有请律师吗?没有。中国古代没有律师,只有帮助公权的师爷。也没有自我辩护权,自我辩护了,你就是不老实。你这样背信弃义的,有了老婆孩子,喜新厌旧,又想娶公主做驸马的,这么坏的一个人,不准有想法。不准你辩护,你没有说话的权利,只有老老实实认罪。对不对?我们现在有的到看守所里去通宵审讯,就是不准你辩解说话的,只准认罪,否则就是态度不好。这个也是从包公审陈世美那学来的。

  第三,不准上诉。当庭判决,而且是立即执行。大家在包公戏里面可以看到的,他没有上诉权,也没有司法救济的权利。当场就铡掉了,大快人心。追求实体公正,程序权利是没有的。我们中国多少代,对人民群众的普法,就是这样的。老百姓就是这样被潜移默化,接受了这样的一种残暴专制的司法模式。复仇主义,实体正义,程序是不要的。被告权利是完全可以忽略的。

  现代法治理念是司法重构的基础

  那么大家可以看得出来,如果你没有受过正规的法学院的教育,你将来很可能跟着当这样的警察局长当检察长,你就是一直到死,都会认为包公的这套老方法,是你终生要学习的,是要模仿的。但是你一旦受过现代法治理念的教育,受过正规法学院的熏陶,学过法理学,学过文艺复兴时期“人的发现”、天赋人权,学过卢梭、黑格尔,学过思想启蒙运动自由宪章,你如果再这样想,你就是法学院不合格的学生。你要去思考一下,包公戏在现在是毒害着我们中国的司法传统呢,还是我们的一个良好的司法传统?我们京衡律师集团,前年律协春节联欢晚会,有一个得一等奖的小品叫做《包公再审陈世美》。我们用现在的法治理念来审陈世美。我们得了一等奖。我们就把包公的所有的荒唐的司法现象,按照现在的法治理念来审视一下,大家看得哄堂大笑。十多分钟的节目,数十次鼓掌。秦香莲不是感谢包公铡了他的老公,而是要求包公把老公判还给他,不是直接杀了,让他孤儿寡母的。陈世美也活过来了,说包公刑讯逼供违法办案。公主也不依不饶,她这辈子守活寡了,找包公算账。要包公做媒找个律师嫁了,解决重婚问题。笑点很多的。从头到尾大家都不知道我们在反思一种中国司法制度的劣根性,笑过以后大家会思考。你们以后如果要,我可以将剧本提供给你们法学院,你们演一演。

  包公戏的观念毒害现代司法

  实际上这里面有很多娱乐化的东西。我们河南有一个法院,就是模仿包公审案,法官穿着包公服装,衙役,就是法警穿着衙役的服装,拿着水火棍站在那里当庭开庭啊,学包公的优良传统啊。还美其名曰向群众普法。他普的是封建法。这就是我们现在法院正在干的。其实这个法院的院长,是完全被封建法制的余毒给毒害、浸透了,他还不知道自己错在哪里。他根本就是法学院一个不合格的学生,他可能都没读过法学院。现在很多法院院长,不是从法学院毕业的,越不懂法律,越当大法官。所以这里面,就可以解释,为什么中国的律师会被歧视?跟我们中华法系里面,职权主义的审判方式,不救济相对人权利,不保护被告的权利,是直接相关的。

  清末中国律师制度的萌芽

  所以我们现在是为中国的几千年的文化,为中国的律师制度在受难。我们的受难不是偶然发生的,不是中国共产党法治理念一向很落后,不是的。它和我们几千年的历史文化血液,从小父母爷爷这样教育传承下来的。

  中国现代意义上的律师制度,是从清朝末年开始的,1840年我们国门打开,1901年,光绪27年,张之洞的洋务派里面有一个给皇帝的奏折叫《江楚会奏变法三摺》,司法改革九条意见提出“重众证”。就是司法改革的九条建议,他里面就提出了个证据制度——公开、公正——就是司法要有个陪审团,要经过公开的审查才能对他进行定罪。这些是由张之洞他们的洋务派提出来的。

  然后到1906年沈家本,在座读《法制史》,《法律思想史》的,肯定会研究到沈家本。沈家本是我们浙江人,浙江的湖州人,起草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最后是因为清王朝灭亡了没有施行。《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第一次在中国的法律里面规定了律师的地位和作用,中国最早的律师制度的认可。规定了律师可以写状呈堂,可以上堂辩论,可以盘讯原告和证人,可以代被告进行辩护,可以引申案例进行辩论。被传统礼教者否决不得行。判例法,沈家本的大清刑、民诉讼法里面就有规定,可惜清王朝灭亡了,当时也没有议会通过。当时君主立宪了,皇帝还来不及签字,王朝就灭了。所以沈家本的东西变成了一个学者的文本,没有成为国家意志。

  到了四年以后1910年,沈家本的《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中规定,可以请二名辩护人;规定了会见权;通信权;阅卷权;验视证据权。全部写进去了。被那些保皇党,传统礼教者说:王权怎么能够被挑战呢?怎么能够争议我的公权力呢?被迫结束,不得施行。所以沈家本起草写的很先进的,明治维新,中国的明治维新,本来可以一步走近很先进的法治思想,和日本差不多的时代。当时就是因为大革命开始,辛亥革命了,所以他的这套思想就根本没有成为官方意志,也没对中国社会产生任何的影响。现在成了一个案头文本,是研究中国法律思想史,研究法制史的人才会去读的文本。所以说最早提出近代中国律师制度的就是沈家本。

  民国时期的律师制度

  到民国元年,孙中山开始——辛亥革命成功了——这时候的临时议会,当时的总统府,大总统、司法部颁布了《律师暂行条例》。到民国十年的时候,1921年修正了一次,开始有了选拔律师委员会章程。那一年的北洋政府《刑事诉讼条例》,第一次规定了律师辩护权。北洋政府我们在近代革命史上一直是批判的,但是真正刑事诉讼条例写进律师制度是北洋政府。然后1928年国民政府蒋介石的时候刑事诉讼法写进了律师的辩护权,规定了律师享有辩护权,讯问被告权,会见被告权,法院可以指定律师的辩护。这是1928年国民政府的时候就开始有的,到1945年国民政府司法部,就公示了辩护人公诉规则,有了完美的诉讼制度,就是公诉律师。像台湾、香港,有很多的律师,检察官都是公职律师。香港的一个律政司,里面就是政府律师,行使公诉职能。那么时间关系,民国时期的一些律师制度我就没办法展开跟大家讲了。

  新中国律师制度的重建和挫折

  新中国的律师制度,我们是从根据地时期产生的,共产党苏维埃政权时期,瑞金,江西兴国,“妻子送郎当红军”的那个唱兴国山歌的地方。瑞金根据地施行《裁判条例》,我们共产党当时有留苏回来的,也有很多知识分子,前朝的遗老遗少,投奔了共产党闹革命了。所以他们引进了一些辩护的制度。1932年6月,根据地时期,《裁判条例》“被告可派代表出庭辩护”。在我们江西根据地时期就有了。在1936年延安时期,《川陕法庭条例草案》“劳动者有委托辩护权”。1946年,《晋察冀法庭工作指示》“允许被告自己和委托别人辩护”。这个就是我们共产党开始建立政权的雏形,苏维埃政权的时候也承认了律师制度。

  但是到了1949年,我们废除了《六法全书》,把国民政府的所有法律废除了,当时我们都叫国民党反动派,当然国民政府当时还是一个合法政府,后来被共产党推翻了,我们就叫它反动政府,政府正规军我们叫他蒋匪军。反动政府的东西当然是不能用的,他的宪法,行政法,民法,刑法,全部废止,《六法全书》全部作废。

  所以到目前为止,台湾司法延续了沈家本晚清变法、北洋政府、孙中山建国大纲、国民政府、一直到台湾时期,将近一百年,他们的法统没有断裂,他的法统一直到现在还在延续。我们大陆是新中国,把所有的辛亥革命开始的那些先进的法治理念,我们大陆是从新建国就全部都推倒了。

  因为毛泽东主席曾经说过:我是和尚打伞,无法无天。我们不要宪法,不要法律,天下管得很好。我们学个文件就够了,我们要《人民日报》治国。所以我们前三十年是没有法律的,只有一个《镇压反革命条例》,这是刑法,可以枪毙。喊口号,开大会,暴风骤雨,喜儿哭诉杨白劳,黃世仁没有法庭审判,拉出去就枪毙。革命暴力是不要法律的。

  1950年12月,中央政务院发出文件,《关于取缔黑律师及讼棍事件的通报》。取缔旧律师制度,解散律师组织,停止律师活动。培养自己的人民辩护人。而这些新的法学知识分子,好多是苏联理念培养的。强调专政,强调统治意志,斯大林主义集权专制,是不保护具体的民权的。因为民权都集体化了,只有集体利益,没有个体权益。主导意志是配合公权力行使专政职能。不允许叫板公权力。一直到反右前,新中国律师制度在董必武等前清知识人的呼吁主张下,才开始恢复。但没有二年,全国“反右”斗争开始了,全国总共二千来个律师,一大半打成了右派。因为律师爱提意见,又是同公权力对抗,为罪犯说话,打成右派是必然的。好律师,有担当的律师,基本上都完蛋了;不说话的庸碌律师,配合专政的律师,奴性配合的律师,才得以幸免,配合公权力演戏。新中国律师的没有骨气,劣化选择,从那个时候就开始了。一直延续到现在。但文革时期不但没有律师,连公检法都砸烂了。只有军管组、革命委员会、群众专政。律师制度夭亡了。

  1980年后中国律师制度的恢复

  所以我们一直到邓小平,因为他文革时期和彭真、杨尚昆、薄一波这些人,都被斗得半死,贬到山沟里,关在牛棚里。小平同志上台重新执政以后说,我们“还要靠法制,讲法制靠得住些。”大家去看一看《邓小平文选》,小平同志的原话就是这样的——还是要讲法制,还是讲法制靠得住些。所以这个时候,他就委托彭真担任全国人大委员长,大举立法,恢复法制,恢复中国的法院、检察院,当时公检法不是砸烂了吗,恢复起来,然后从法院里分出来一批人到司法部、司法厅。司法厅局里面再设个法律顾问处,法律顾问处演变成国家办的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通过转制成为了走向社会的合作制的、合伙制的、个体户的律师事务所。中国律师就是这么重新恢复的。今天因为时间关系,我没办法按历史发展全部讲下来,以后有机会我再详细谈。

  中国律师的定位

  我们现在中国律师,律师法的定位,“本法所称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大家可以看看《律师法》第二条,我们用中文系的语法知识来分析一下这句话,“本法所称律师”,主语。律师“是”后面是谓语,主谓宾。律师是什么呢?是某某某某几个定语以后“的执业人员”。中心词是律师是执业人员。那么牵扯到那些执业人员呢?只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这个没错,一个人没有执业证书就不是律师。第二,接受委托或者指定这句话就出了问题了。我拿到证,今年就不办案,难道就不是律师了吗?对不对?委托和指定我没有接受啊,我就是拿着证一个案子也不办,我就不是律师了?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因此,去掉定语,“律师是”“执业人员”,等于没说。是什么样的执业人员?我们没有写出一个答案。

  那么真正的律师制度为什么会这样模模糊糊的写呢?因为我们对律师的定位就一直不明确。最早从司法部划出来的下面的拿工资的法律顾问处,我们定位是国家法律工作者,再慢慢的变成社会法律工作者,现在叫中介执业者、自由职业者。然后律师慢慢就是一个谋生赚钱职业,作为一个职业,现在律师定位是什么都不是。律师是执业人员。也就是大家可以看得出来,中国律师的伦理对中国律师的定位到目前为止,我们全国人大的立法思想当中还没有明确的定位。律师是法律工作者没有错。反正我认为律师是一个,法律群体当中的一个维护民权的代表者,是法律公平正义的守护者。到底将来律师是一个什么样的东西?有待于同学们你们将来去读研究生读博士,你们当教授时,你们来研究,期望写出一个准确地律师定位概念。这个就可以写出一篇博士论文——律师是什么?

  律师业需要思想启蒙

  小结一下我讲的律师的过去。第一,中国历史上没有律师制度。封建专制主义、职权主义的思想产生不了现代的律师制度。第二,歧视、鄙视律师是中国历史文化遗产之一。第三,中国现代意义上的律师制度是舶来品。西方观念的不利影响,走不出国门的政治因素的影响,就是说律师是西方传来的。我们官方是本能的警惕它。第四,中国律师业目前的所有困境,都有历史上的影子。这个困境会长期的存在,不单单官方,还有民间有很多模糊地认识,包括我们律师业的内部,也有很多模糊地认识。很多律师就是认为,我就是一个谋生方式,我赚点钱养家糊口。有一个同我谈判一个矿山并购的对方律师,对我说:你太认真了,你是为人民服务,我是为人民币服务。律师没有国家工资追求。公平利益无可厚非,但是这样当着他的当事人的面直接说出来,还是把我雷倒了。正义,守护正义,这个本质的属性,有些律师给全部去掉了。思想启蒙、文化启蒙,要从根本上改变中国律师的生存环境。就必须从思想启蒙,文化启蒙开始的。从律师伦理开始。从国家的司法结构、整个律师队伍的定位开始。政治发展史表明,发展律师制度是人类司法文明的必然途径。没有律师的司法,肯定是专制独裁的司法,肯定是冤假错案遍地的司法。所以中国律师业的前景是光明的,中国律师业的地位是非常重要的。这是我讲的律师的过去。

  中国律师业布局不平衡

  第二个大问题,讲律师业的现在。中国目前,到去年年底,司法部的、全国律协的最新的统计数字,20.4万律师。十三亿人口,实际上现在估计有十四亿人口,7000余人摊到一个律师。沿海发达地区,像我们浙江现在还不错,我们浙江现在大概是四千个人摊到一个律师。青海、四川、贵州他们可能是一万多人一个律师。

  全国一共有两万多个律师事务所,这两年律师事务所发展得很快,律师队伍里面,因为门槛降低的原因,每年司考通过的以前是两万多人,现在都有四五万人。所以按照这两年的发展速度,我们律师业会迎来一个大扩张的时期。上个礼拜,我为浙江律协的律师上岗培训,讲了一次刑法,全部是去年考出来的。现在我们浙江每年都在增加1200-1500个律师,所以这个发展速度非常快。

  律师的分布现在不平衡,沿海发达地区,律师大量地集中流入,特别是北京。光一个北京市,现在是集中了两万一千多个律师,二十万律师,十分之一在北京。上海现在是一万一千个律师,我们浙江,我统计的数据是九千二,加上现在新上岗的,现在浙江是一万多律师。深圳六千多律师。所以这几个发达地区,还有山东,环渤海经济圏,律师也比较集中。我不知道我们整个陕西是多少,西安市我知道是一千多个律师,当然还有省直律师。相对少于我们杭州律师协会,我们是两千七百多个律师,加上省直律师一千多个,光集中在杭州就三千五百多个律师。浙江省一万多个律师,三千多个在省城。

  所以第一个特点,现在律师业发展不平衡,沿海发达地区比较多,大中城市比较多,很多偏僻不发达地区,律师严重的短缺。法官都没人当。如果你们将来要去支援边区的话,西北地区的话,应该是做个庭长、院长,干个三年就可以当上了。很多地方招不到有国家司法资格的法官。连续四五年了,有的县一个司考也通不过,考不过去。你们如果愿意有这个志向,过去到那边当庭长院长,埋头苦干三五年就能当上。

  中国目前律师业布局基本上完成,律师基本上能够适应法治事业的发展。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恢复律师制度,中国就从全国一千八百多个律师,发展到现在二十多万,发展速度是非常快的。

  青年法律人为什么就业难

  第二个特点是中国律师业的竞争已经非常激烈。因为律师,国家财政不给一分钱,律师只能靠自己的劳动赚钱谋生,而且律师的税负比较高。一百万律师费,国家光税就要拿走十五万,15%,有的重的地方拿走17%。这是没有办法避的。那么还有房租费成本,还有会计出纳行政人员的工资,还有带的助理的工资,这些全部没有国家拨款资助的。还有一个社保,我每年交给社保的钱每人就有五千多。西方国家的养老贫病,在税收里国家就已经收走了,国家要养百姓,我们不是。税是拿出养国家机器和公共开支了,自己的养老医疗还要转嫁给自己和企业承担。交税不是为了自已,所以中国人纳税没有积极性,也没有自觉性。因为税等于白贡献了。每个律师和助理、行政人员五千多的社保的钱,还有办公位置的租赁成本的费用,还要发工资。所以律师所招一个人,如果这个律师三年内都不可能给所里赚钱,这三年就是给他贴进去的。那么一般来说,至少每年要贴进去两到三万块钱。为什么说你们就业难,律师事务所进不了,这是一个很大的因素。因为一招你们,就是合伙人出钱培养你们,国家不但不给一分钱,还要收很重的税。所有法律人里面,都是吃皇粮的,只有律师是反过来给国家交税的。法官、检察官、警察,全部是吃皇粮的,国家财政给钱,包括内部廉价房可以分,工资可以发,奖金可以拿,福利也可以拿。法学教授呢,至少工资可以拿,科研经费可以拿。只有律师,国家不给一分钱。

  这就是为什么律师事务所,不愿招青年律师,对青年就业会这么卡的原因。只有特别优秀的才会招,或者亲戚关系的自己人才会招。为什么呢?就是国家把这块负担,全部扔给律师事务所。根本没有人来关心律师所的发展和生存。他们只会治理、整顿、通报律所,没有人关心你的生存发展。政府甚至认为,你律师都是发大财的,税一定要狠狠地收,根本不会有经济困境,根本不用考虑成本核算。其实,律师事务所可以说是没钱的,很多所根本没有利润积累。谁的钱在维持经营呢?就是合伙人的钱。就是大家资深律师赚来的钱,来养活我们的员工,来培养我们的助理。

  现在呢,有些年轻律师心比较活,干了三年五年以后拿到证了,有了经验了,有了客户了,我要跳槽了,我要自己办个所了。那个师傅不是白培养了吗?你不会在别的所,帮你培养个三年五年?我再来用?等你翅膀硬了,你就出去了,你自己赚钱去了,我等于培养了一个没用的。所以这样,很多的律师事务所就会不愿意招初级的年轻助理。青年学生,寒窗苦读,父母好不容易培养你大学毕业,研究生毕业,你自己又努力考出了一个律师资格,你拿个资格证没地方去,还要千方百计的托人。曾经有个很优秀的人才,很有身份的朋友托我带助理,没有同意,为什么呢?资格没有考出来。我说这个实在没办法,一签合同,社保局就通过税务局,要从我所的账上每月扣钱,交社保。像以前一样,光是只付几千元工资,倒是没关系,这个不是个大问题。但是现在有了《劳动合同法》、有了《社保条例》的强制规定,交“五金”,我一签招聘合同,就全部被套住了,劳动法律就管住我了,社保基金要找我,纳税要找我。我就是责任,全赔。人都是有感情的,招进来如果不能让他成功,过上好日子,我们合伙人压力更大。有时就干脆不招,这样就没有责任了。所以律所都抢五年十年的资深律师,有的就挖已经成功的律师,用现成能赚钱的。

  我管着一个律师集团五个所、两百多个律师,我要给你们讲这个内幕,让你们理解,在律师招聘当中,合伙人们是怎么想的,让你们知道这个情况,知道真相。很多年轻律师,青年大学生,就业到处碰壁,到律所后冤气冲天,说师傅剥削他,工资这么低,律所没有人性,自己辛辛苦苦都被剥削了。其实很多人不当家不知柴米贵。包括一些法院、检察院的人,对律师偏见也很深。认为都是富翁,钱是天上掉下来的,不义之财大把赚,不宰白不宰。他们是不知道律师所经营的难处的。

  律师行业由于这样自生自灭,自我生存,所以内部的竞争是很激烈的。律师之间的相互拆台,互相说坏话,贬损别人把业务抢过来。你收五万一年的顾问费,我两万五。你两万五,我就七千元。恶性竞争。这种现象在律师行业是普遍存在的。所以律师行业如何规范,还有很多事情要研究。

  当前律师业处于分化和升华时期

  还有第三个特征,是中国律师的执业环境持续恶化。这个我前面已经说过了,就不多说消极的话了。

  第四个现象是中国律师业里出现了很多的分化和淘汰。每年有很多律师分化出去,做不成。就像上海,我刚从上海飞过来,我们京衡上海所现在有55个律师,创办还只有一年半。杭州总部有70多个律师。像在上海、杭州这样的高消费城市里,他如果一年做不到二十万元的业务收入,在大城市是没法生存的。这二十万,他除了成本、税收扣了以后,他自己可以拿到60-70%,就这样全部支付给他,律师事务所一分利润也不留,那他一年还有十三四万,在上海这样的地方,你只能吃过、用过,房租付过。买不起车,也买不起房。买车买房根本不可能。所以我们现在招助理,还要看看他家里条件怎么样。因为这两三年如果只给他两三千块钱工资,根本不够他生存。他家里条件比较好的话呢,他不成功,家里支持,他也能好好地做,一直到成功。如果他自己就是靠这点钱来过日子,他一天到晚愁眉苦脸的,我这主任也会是愁眉苦脸的。我要么不招,招进来就得对他负责。人都是有感情的,进来成了同事,不想他过不好。我们要把他帮起来。如果他不成功的话,大家压力都会是很大的。所以我们现在面试,我们还“嫌贫爱富”了。爸爸干嘛的?妈妈干嘛的?家里是不是有工厂?家里是不是有商店啊?上海有没有房子?杭州有没有房子啊?那么这样的人,我们就会优先考虑,因为进来后我们没有压力。有很多这样现实的情况。

  当然,一些真正有社会责任的所,想长远发展、培养长期人才的所,我们会更看重你的成绩,看你的综合素质。像我有时会看到你的中学,看你是哪个中学毕业的,有些年龄段十五六岁的女生,能够考上重点高中,她的家庭教养、自我造就的意识、社会责任感,就会比较强,就比较适合做律师。如果他中学就是一个一流的中学,那他家庭的教养是很好的,他的基础知识是很扎实的。又考进了一个名牌大学,那么这样的人往往培养起来就很快。两三年就成材了,单位都会认可的。

  另一方面,律师业里每年都会分化淘汰一些律师,有的是正常的岗位选择,分流出去一些律师。有些就是从大所分流到小所里,小所可能就分流到企业法律顾问部去了;因为有些大企业和银行的法律部,收入比较稳定,相当于企业的员工,竞争就没有那么激烈。也有些就是考进公务员队伍里去了,去了法院检察院政府机关。每年会分流出去好多律师。

  刑辩律师的风险来自哪里

  律师业的风险,我要给大家说一下。律师业的风险从哪里来?我刚才谈到律师的环境越来越恶劣,恶劣来自哪里?有这么几个方面:

  第一,律师的风险来自公权力。

  像北海案子,像李庄案子,他就是指出警察的刑讯逼供,你们在制造假案,你们是五天五天的不让睡,你们是把牙齿都给打断了。把樊奇杭的脑袋都打开花了,把舌头都咬断了。那么这个就是揭了公权力的丑。所以公安检察对这样的事,人家公检法是一家,政法委协调下来,公检法会把你视为敌人。这是来自公权力的风险。所以他会挑拨离间,北海裴金德案,陈光武、朱明勇这两个律师,就鼓动裴金德把自己的这么好的两个律师给辞退了。你不辞退,你这个事情我们就给你判的重一些。你不要相信律师,要相信我们公检法,你的命运在我们手里。很难有被告不投降的。离间不了,就开始抓律师。重庆抓了李庄,北海一下四个全抓了。

  第二,是来自委托人的风险。

  委托人出尔反尔的事情比较多。社会上对律师有说很多不好的说法,说律师都是骗子,吃了原告吃被告,挑词架讼,从中渔利。不知道律师业也有种说法,说个别当事人,“当时是人,过后就不是了”。官司打完,费用不付,还光说坏话,没有诚信。有些当事人请了一个律师,只看结果不看律师的辛苦工作,一定要求保证被判无罪,就一定要把他放出去。这样的要求,比较过分的要求,稍不如意会投诉,向司法厅投诉,到律所主任那里投诉。对律师本能就有偏见,一种利用的心态,根本不是尊重。这种现象不在少数。

  第三,来自被害人的风险。

  我们一个律师,帮助一个杀人案子辩护,辩护辩护,被害人一方的家属在下面旁听,在辩论中一个易拉罐的可乐就扔过来了,把这个律师的眼角打开了花,缝了十多针。这是来自于被害人一方的风险。离开法庭的时候,他们会来打律师。像这次北海案子,他们教唆家属来围攻殴打律师团成员。

  第四,还有来自于证人的风险。

  像李庄案子,有些时候公权力为了整律师,会动员、威胁证人,影响证人,来检举揭发律师。北海案子三个证人抓进去,要他们说,是律师教我这样讲的。哪怕不是证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警察也动员他这么讲。这样就可以抓律师了。于是三个证人和五个被告检举自己的律师,四个律师都搭进去了。这是来自证人的风险。

  然后还有来自收费的风险。收费被投诉。来自于同行之间相互竞争,有的律师就是相互贬损,相互拆台,故意制造你同客户的矛盾,以便换掉你,他自己担任代理人,担任顾问。所以律师行业本身里面,也隐藏有很多的风险。

  刑诉律师面临的现实问题

  当前刑事辩护当中有很多的问题,我就只能讲一些题目了,详细展开来讲时间是来不及的。现在刑事辩护律师工作中,存在下面这些问题:

  一是会见权问题。见不到自己的当事人。警察要监视,要陪同。二是调查取证权。律师不敢调查取证,调查就会有做伪证的嫌疑。三是阅卷权的问题。看不到法庭的案卷。我办的广州中级法院一个涉外案件,一个案子五十多本案卷,检察院到开庭当天才拿出来,不给我看。那律师的辩护就无法仔细的研究案情。调查取证的权被限制,申请鉴定的权被限制,执业被自己的当事人检举,很多这样的问题,导致中国律师刑事辩护的环境非常的恶劣。所以中国的二十万律师,刑事辩护律师越来越少。很多资深大律师、有钱赚的律师都退出刑事法庭。改为做民商事,做项目律师,有些干脆就不做律师。中国的刑辩律师,已经变相的在罢工,我们中国不敢公开罢工。公开我宣布不再办刑事案子了,我退出刑辩,公开这样说的话,律师协会会出问题的,司法局会找你算账的。大量律师是不说,变相罢工,我就是不办刑案,不碰刑辩。只做商事。我们的官方还很高兴,求之不得。全国刑案辩护率30%不到,好多还只是法律工作者在辩而不是正规的律师,我们的司法部一点不焦急,法院一点不焦急。刑辩法庭上律师越少越好,没有杂音,我公检法怎么说就是怎么办。这是中国司法的大环境,中国的人权保护没有提到应有的高度上来。你不做正好,正合我官方之意。

  所以中国律师的执业环境比较糟糕,这个你们将来,如果到律师事务所工作,不到两个月就感觉到了。

  这个是李庄的照片,重庆审判李庄。一个比较典型的迫害律师的莫须有的冤案。

  中国律师业的未来

  中国律师业的未来,其实很多人都已经讲过了。中国律师业将来的发展空间会非常的大。我的判断,按照一千个人一个律师,现在是七千分之一吧。按照千分之一推算,我们十四亿人口就需要140万律师。按照现在每年2万律师的增长速度,我们需要60年。按照小平同志讲的,我们需要30万律师就够了,这是80年代他当时的判断。30万律师,包括法官20多万。现在30万律师,估计不要等到三年我们就能够做到。我的判断是30万律师是不够的。

  那么律师业务的发展空间在哪里?我这样乐观的估计依据何在?

  中国的人权保护,未来十年会大大加强加快,刑事辩护律师的地位也会迅速的提高。这是刑事辩护的业务空间。

  民商事业务的空间,市场经济最终会走向法律规则说了算,而不是由政府说了算的时代。规则的运用离不开律师,官员将要向法律靠拢。所以律师做民商事业务的空间也是非常大。

  政治空间,中国的律师在十八大以后,我们的选举法,人民代表法,行政法,宪法将会得到逐步的落实。中国律师的整个的政治空间也会扩大。像中央组织部,重视律师党建,想重新纳人体制内,布置了律师的人大代表,律师的政协委员,选择律师到法院当副院长,这种布置开始在进行中,开始在行动着。这种政治空间也是很大的。

  中国律师应当融入国际舞台

  中国律师的国际空间,中国已经进入了资本输出、企业输出、技术输出、人才输出、产品输出的全球经济的时代。我们改革开放前三十年,都是资本引进,技术引进,人才引进的阶段。到现在为止,中国经济总量全球第二,外汇储备到了乱买最富的国家美国的不良债券的程度,开始了资本输出、企业输出的时期。我们的吉利收购了沃尔沃,美国底特律汽车工业中心到中国来招商,中国的海尔、万向集团,到美国和非洲设厂。中国的国际工程承揽、石油开发都已经走出国门。我们在中东有工厂、非洲有工厂,这次卡扎菲垮台了我们损失了几百个亿。在利比亚我们也有开油田,我们也是技术输出、工人输出、资本输出。中国人买飞机一买几百架几十个亿。民间资本也开始买飞机,吉祥航空,就是温州的一个企业家王均瑶买的飞机开的航空公司,叫吉祥航空,原来叫均瑶航空。他五十来岁不幸病逝,现在是由他的弟弟王均金在管。我今天就是坐这飞机过来的。赵本山,像以前奥斯卡这些大亨才能玩私人飞机的,现在我们中国演小品的艺术家也有私人飞机了,是有钱了。那么我们律师业的国际空间是什么呢?我们资本输出,企业输出,产品输出,我们很多的技术输出的时候,我们的律师跟不出去。现在国际上的律师事务所来我们中国大陆来开所的,有有260多家,另外台湾香港澳门进来的还有60多家,一共有320多家。320多家律师事务所进来,那么按照WTO规则里面,有个市场对等开放的原则,市场对等包括服务市场对等,服务市场里面包括了法律服务市场。那么320家律师事务所进来,中国就应该有320家律师事务所到各个国家开所。但是中国目前为止,连10家所也没有,出不去。因为国际法人才没有。主要的原因,是我们的官方害怕中国律师同国外交往。把中国律师管死了。把国际法律服务市场拱手让给了别人。同时把中国国内的涉外市场,也让给了国际律师行。国际所的中国办事处把最好的中国涉外律师人才都招进去,给他很少的年薪,为他们国家到中国投资的企业服务。同中国进行知识产权和国际贸易的竞争。

  所以中国律师的国际空间也非常的大。只有律师跟出去才能保护我们的资本,保护我们企业家的安全,保护我们的商品市场。他反倾销、知识产权壁垒、绿色壁垒,农药残留嘛,就是绿色的环保壁垒啊,知识产权壁垒就是337调查啊。反补贴反倾销就是市场的关税壁垒、价格壁垒。那么这些贸易争端,都没有中国的律师去帮助解决。我们的商务部把企业的钱凑起来,到美国去请美国律师进行应诉。因为中国没有有实力的律师到美国本土设所。

  还有一个很重要的,中国的律师没有参加到联合国的立法环境当中去。国际私法领域没有,国际公法领域更没有。我们只有不懂法的外交部一些人在国际舞台上说外行话。因为你国际仲裁很少参加吧,起草联合国、国际组织的仲裁规则、海商规则、贸易规则、国际信用证500号,国际知识产权协定,根本就轮不到你。你没有话语权。

  我们的司法部一点也不焦急,他根本没有关注到这个重大的国家权益问题,话语权问题。他只知道把中国的律师管死,通报他,处罚他,而不是扶持他,培植他大踏步走向国际舞台。不让他同国际法律界、律师界交往。律师出国参加一些法律大会都要由公安国保审批。怕NGO,怕政治不安定。中国官方对中国律师的侏儒化,是有重大责任的。

  所以中国律师参与国际立法的空间根本就没有进去,这个国际空间也是非常大。在未来的十年,中国的司法部将不得不调整方针,克服惧外心理。像我今天这样的国内大学的讲座,我们有些领导都会很担心,实际上我们有点大学教授没有到讲台上讲话的权利。实际上现在我们律师出去,这个国际交流,现在不应该一律的排斥,不要害怕我们说错话。将来中国律师必须走出国门,必须与国际上大量的律师同行进行交流,必须把我们中国律师的声音带上国际舞台。要克服这种惧外的心理,支持中国律师与国际组织的交往,支持中国律师走向国际的舞台。要通过国际法律实务,参与到国际司法领域,贸易规则、仲裁规则的制定,国际条约的制定,从立法的层面维护我们的国家利益。

  因此,从各个方面,都可以看出,中国未来十年二十年,法律行业将会大发展,是一个法律人高需求的时代。

  青年律师的道路选择

  讲了那么多,现在说说青年法律人,青年律师,应当如何选择自己的人生道路,如何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第一、心态。我们处于一个什么样的心态?我们现在作为法学院的学生,始终要抱有一种很坚定的信念。要对我们的国家抱有信心,对我们的国家的法治进程要有一个乐观的看法。不管我们看到多少的艰难曲折。因为你们有一个最大的资本,是年轻。像我们这一代,五十年代出生的人,我如果还是在体制内,肯定已经要考虑我退休了怎么办?如果我是厅级干部,我都不能提拔了。到中央委员会一级可能还算年轻干部。县处级干部都已经退休了。做律师,我可能还会折腾十年二十年。你们的资本,就是可以干最起码四十年,四十年到五十年。那么处于五十年代的,经历了改革开放短短三十年,我们经济上已经有突破了。那我们的政治体制改革,政治上,司法制度上,我们未来三十年,必然会突破,而你们恰恰是碰上了黄金时代。我们现在是在铺路,是艰难曲折当中。“云横秦岭家何在,雪拥蓝关马不前”,我们是拼命地在向前踏雪,我们是要冲出一条血路来,为你们来铺路,等你们来种植美丽的桃花,开辟出桃花源,里面还有蓬莱仙岛。有仙家美人,有五谷丰登,有流水潺潺,有莺歌燕舞。这全赖你们后来的突破。所以你们遇到了一个很好的机遇。要面对困难,百折不挠。

  第二、就业方向的选择。我主张现在,像你们,能够往体制内走,能够考公检法进去的,我支持你们。为什么呢?

  第一点,中国将来的变化肯定是从体制内开始发生的。中国不可能再进行一次大革命,再自下而上的推翻这个政权,再重新来过。这个代价太大,改朝换代,付出重大代价的,当炮灰的,饿孚遍野的,都是底层百姓。有权的、有钱的,护照一拿早飞走了。“城头变幻大王旗”,在混战中浮出水面、从中渔利、最后掌权的,往往都是野心家、权谋家、军阀。忠良刚正之士早战死了。兴,百姓苦、亡、百姓苦。这是真正有历史感的大哲人、大政治家才能悟到的。我们是希望能够通过改革、改良,在体制内发生作用。那么我们需要大量的优秀的人才,希望有大量现代法治意识的人才,进入到这个体制内。像我们十六大以后,全国人大常委会进了二十多个专职委员,好多就是法学家、经济学家。体制里的这些人,起了很大的作用,包括《物权法》的起草,《劳动合同法》的出台,行政诉讼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刑事诉讼制度的进步,包括这次我们两个刑事证据规则的出台,都是靠体制内的人在起作用。所以我鼓励大家进体制。

  第二点,从律师行业来讲,你如果做了三年五年的法官检察官,再来做律师,跟你直接在律师事务所开始做,是不一样的。你知道那里面的隐规则,知道里面的潜规则,知道他们的思维模式。还有一个是胆量练出来了,做过法官检察官,那么你的胆量是比较大的。与一直做律师是不一样的。像我如果没有十六年的公安厅、省委、政法委、高级法院的工作经历,现在要我直接做律师,我是不可能短短的十年时间做到现在这样的规模的。我是从一个人加两个助理开始干起,八年时间建成了一个京衡律师集团,五个所,十六个法律部门,两百多位律师和助理。今年的业务收入我们比去年提升60%以上。如果没有体制内经验和知识的积累,我绝对不可能有今天的事业。这个体制内的积累,不是靠关系。我高级法院出来那么多年,很少回去,跟我原来的社会关系完全脱开。但是我的经验,我的阅历,我的胆魄就是在省机关练出来了。所以重庆这样严峻的情势,我也敢冷静分析冲上去,我也敢一个官司打到底——第二季对抗----绝不妥协和退缩。这个跟我体制内的阅历是有关系的。所以法学院毕业进法院,我是鼓励你们的。

  但是有一点告诫大家,就是进去别变坏。这个体制里面,现在很多问题,都是大家无法想象的,你进去以后往往是三个月五个月就变了。天天带你去喝酒,天天带你去唱歌,你好多东西没有坚守住,反而变坏了。我们中国是希望有一些新鲜血液,希望你们保持住一种纯洁性,可以到你们当上庭长、院长、公安局局长的时候,还是能够眼睛向下,看到老百姓,不会变质,这个很要紧。

  进不去的同学也不要紧,真正从律师行业做起的也不是没前途,从律师行业里面选法官,检察官,公安局长,以后是必然的。中国将来必须要从律师里面选法官,没有律师经验的,不能做法官。肯定要走到这一步的。因为只有做过律师的人,才会真正深切地了解冤假错案形成的原因,知道如何防止冤假错案,才会真正站在被告人角度、维护人权角度来审案子。所以将来的中国,律师行业要从政,这条路也是开通的。当人大代表,当政协委员,当法院院长,当庭长,将来的选择都是很多的。

  最高法院五年前考过法官,要求一级律师才能考,考进去做最高法院的审判员,最后据说报名只有一个博士律师,而且这个博士律师业务还不怎么样,只会研究不会做律师的人去考。后来最高法院不得不停止招考。最高法院很惊讶,原来以为我这庙堂里很香啊,衙门很大,威信很高,原来中国律师根本看不起我们。我们要招你来做法官竟然不理我?其实最高法院并不了解律师的真实心态。律师对法官点头哈腰是因为案子在你手里,并不等于对中国的法官有多少心底真正的尊重。中国真正做到成功的一级律师,能够一年收入几百万,到你个法院也不是当庭长,只当个审判员,还要受你管,还不允许以我自己的意志审案判案,我有毛病啊我才会进来。这样,一般成功的律师是不会去考的,主要不是为经济利益,主要是法官没有独立的审判意志。进去就是个大办事员,并不是真正的法官。除非你是考庭长、院长这一级别的,一级律师才会去考。所以大家不要以为律师真的是有自卑感,其实律师心里面都是很傲的。真正的公安检察法院去招考,不一定能招到好律师的。他当然要有一个社会道义的,我想要有一个有利于社会的他才会去考。因为一考进,立刻就只能拿几万工资一年,穷的地方一年工资就三四万块钱。有些律师从待遇上来讲,也不会跑到体制内去。方向选择,我就介绍到这里。

  第三、定位。我们成功也好,失败也好,做律师我送给大家两句话。即“进可以匡扶正义,退可以养家糊口。”律师行业最大的好处就是这样。很多人跟我说,陈律师你原来那么好的位置,做院长的秘书,处级干部八年了,你跑出来不干,你有毛病啊?你现在感觉怎么样啊?我说挺好的。至少增加了三个自由,第一,经济的自由。我有点钱了,对不对?我是“做官不要钱,要钱不做官”,真正做到的。十六年政法干部,辞职时家里存款不到2000元。做律师改善了我的经济环境。第二,时间的自由。我这个案子可以接,也可以不接。我在高级法院做法官,这个案子让我办,我必须得办,我没有自主选择的自由。这个材料安排你写,你必须按时交稿。我现在有选择的自由。可以安排自己的时间。第三,思想的自由。像我今天的演讲,我可以放开来说。今天我还没有完全放开。如果我是高级法院院长,我就不可能这样子讲话。这就是我说的经济的自由、时间的自由、思想的自由。

  还有一个我说,法官公正,司法清明,社会环境良好,我们律师就可以匡扶正义;法官肮脏,司法扭曲,办案不公,环境不好,那么我们就可以赚点律师费养家糊口。这就是我说的“进可以匡扶正义,退可以养家糊口”。另外一个角度,这也符合我国传统知识分子的一种人生哲学,就是:“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律师这个行业是进可攻,退可守的。

  第四,还有一个问题,政治。我们同学们,对政治是热衷一点还是远一点?告诉你们大家,就是政治不能完全冷落,法律人也就是政治人。政治和法律是分不开的,法律是政治的一个部分。不懂法律的人,肯定不是一个政治家,他管不好这个国家。另外一方面,你们又不能太热衷于参与政治。还在当学生,就参加民主选举,就组织学生社团,当然社团像我们这个通讯社还是可以的,学校同意的。私下里去成立什么社团,那你肯定会被盯住的。你搞选举,人家把你盯住了。那么你过于的热衷,是会付出代价的。我这样说,会挨板砖,已经有人说我是保皇党,保守派,我的思路行不通。

  我在很多的场合里讲过,中国是一艘慢吞吞的大船,我们都是这条船上的水手,我们只能跟着这只船的速度慢慢地往前走,而不能一个人脱离他的速度拼命往前跑,这样就会一个人冲出船头,掉到大海里淹死。你更不能拿起一块石头把这只船砸出一个洞,我让这只船破掉,破掉以后船上的人都死了,你自己也死了。所以中国这只船我们只能做他上面的水手,用我们的顽强的意志,坚韧不拔的努力,帮他划桨让他走得快些。做一个合作者,而不是作一个对抗者,更不是作为一个破坏者。

  我这个观点,很多地方都讲了。我上次到贵州律协讲课,三千三百多位律师,整个一个会展中心。我就讲了这个,司法厅厅长表扬我说:陈律师,我们还担心你讲的太过分。你实际上还帮我们维稳了。你这些观点很好啊,我们个别律师是很激进。我说是的,没有必要把自己激进了,把自己整到里面去。这是政治既不能太遥远了不去关心,但也不要过于激进了。学生最主要的任务还是读好书,往自己的脑袋里,多装一点知识。然后有你们的未来的三五十年创业和创造的机会。

  今天这个时间里,一下子讲了很多,我们还有点评嘉宾要发言,还有同学要提问。我就先讲到这里。谢谢大家!(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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