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的声音》还是上海的耻辱?
许文霞 2011-12-13
最近上海媒体一条消息铺天盖地:上海大剧院本年度本月17日将公演《上海的声音—— 沪剧宗师王盘声 杨飞飞流派非常演绎》。发布者包括《新民晚报》王剑虹,这位严重干扰许如辉和南薇家人正义维权官司,散布“作曲分四等,许如辉不是杨派唱腔作曲”的始作俑者,以及南薇案判决书下达数小时就捏造“南薇私自将《梁祝》剧本拿到《人民文学》发表”登报者,她已被南薇家人告上法庭,官司尚未了结……。
我到上海大剧院网查了一下,果有其事,下为演出广告:
(请注意上图底部报纸小广告,还是我所制)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上述广告,中间底部竟列有一份50年代《上海新民报晚刊》截图,居中的剧目,四边用金黄色彩笔勾勒,只露出“明星和丁国斌杨飞飞”上半部分。这份资料,是我从图书馆查来,亲自处理,勾上色彩,作为介绍沪剧《为奴隶的母亲》最早版本,作曲是“水辉”(许如辉),而放在《寒夜闻柝——许如辉纪念》网上的!请见我的完整广告原图:
(《寒夜闻柝》网原图,《为奴隶的母亲》“作曲水辉”[许如辉])
既然上过《寒夜闻柝》网,既然见到“作曲水辉”的历史文献,既然截走了我的原始网图,说明《上海的声音》举办方很清楚,本次演唱的剧目,均有编剧和作曲,你们是否尊重过相关沪剧前辈的辛勤劳动?你们是否事先向他们打过招呼?至少我们许家没有接到任何书信或登门拜访者!《上海的声音》演出方宣传广告故意抹掉编剧和作曲的名字,是知法犯法故意侵权!
我讯问了上海大剧院,这场演唱会的主办方是谁?某人士答:“这些老人家的徒子徒孙”,也就是王盘声和杨飞飞的“徒子徒孙”。那么,接踵而来的担忧就不得不提。首先,请不要绑架王盘声先生,他年事已高,未必事事躬亲,望后生张罗演唱会时,熟读一下《著作权法》,编剧作曲的署名权和报酬权要予以尊重!至于杨飞飞,数年前我曾在“赵春芳纪念演唱会”前给过书信一封,请尊重勤艺沪剧团剧务部刘谦,马达等人的权益,包括你“杨派音乐的鼻祖——水辉(许如辉)先生”的著作权,没有他们,哪有你们什么“杨派春派”,可惜她置若罔闻。后来,杨飞飞更涉嫌收取汝金山脏钱作伪证,到法庭出卖自己的良师益友许如辉!所以,杨飞飞不要忘乎所以,你已不配“德艺双馨”!你和你的徒子徒孙更不要以为法院真的判杨飞飞取代许如辉变作曲了!以上原始广告就是铁证!这里有三个常识,一,请问,你们伪法官,剽窃王汝金山加上你昏庸狂妄的杨飞飞,想联手褫夺许如辉作曲署名,手上有“杨飞飞作曲”历史书证吗?二,杨飞飞既然会作曲,为什么许如辉身后,还要找汝金山剽窃?三,法院的判决没有否定许如辉作曲,只是不予受理,即使如此,我们仍会追究法院的枉法责任!且法官内部已开始分崩离析,因自知理亏!法律是什么?法律就是制止犯罪的挡箭牌,任何人必须屈从法律,不管你是法官,市长还是主席,妄论杨飞飞?法律在许如辉一边!!
所以,不要说你们现在请46位唱17段,哪怕460位唱17段也是一回事,必须尊重所有涉剧编剧和作曲的著作权!否则就是侵权演出,将终生追究!任何披霞戴冠的溢美之词都是徒劳!
上海不是没有教训,去年上海世博会会歌抄袭日本女优,赔了3个亿,应记忆犹新。相反许如辉和南薇被上海判败,当局心中有数,惧外欺内,这并非上海之光,而是上海之丑。糟蹋文化人而不以为然,上海已不配文明之市,先进文化之都!
又据官方可靠消息透露,《上海的声音》真正的主办单位,是“上海麒麟传媒公司”,这是啥等样公司?我将继续彻查……。
最后提请所有主办方注意,若明知演出的17个唱段有编剧和作曲而不署名,那么,《上海的声音》就涉嫌侵权,是上海的耻辱!
(后文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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