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果威:“学问”和“技能” 华夏快递 : 12-01-08 在英文里“学问”是knowledge,而“技能”是skill。我们求学的目的是什么?从字面上看似乎应该是求学问,然而在现代社会里,因为学科太多,分科太细,所以中国的大学往往忽视通才教育,所培养的人才多数是只具有一技之长的专业人士(professional),而非有学问的学者(scholar)。
我自己是律师,充其量也不过是个专业人士。美国的法学院培养两种人才,一种是J.D. (Juris Doctor),通常翻译为“法学博士”,无须写论文,只要修满90几个学分即可;而另一种则是J.S.D.(Doctor of Jurisprudence),亦称S.J.D.(Doctor of Judicial Science),通常翻译为“法理学博士”,除了修满学分之外还须写论文。所以我学的是混饭吃的技能,而许多法理学博士则是在大学的法学院教书做学问。
即使是法律,中美两国的法学教育也有非常大的区别。中国大学的法律系招收高中毕业生读本科,所以学生的知识结构比较单一。而美国大学的本科没有法律系,法学院只招收本科毕业生。我本科是英美文学专业,到美国念研究院改学国际商学,然后再念法学。我的同学们则背景各异,有念文科、理科、医科、艺术等各种专业,毕业后可以根据自己的背景从事各种法律工作。例如学理科的可以从事专利法,学医科的可以从事医疗事故诉讼,学艺术的可以从事电影、娱乐方面的法律工作。此外中国的法律属于大陆法系,以成文法为主,学生必须强记法律的条文,而美国法律以案例法为主,法学教育的重点是培养学生分析案例的能力。
目前在中国,大多数党政领导人是先学理科而后从政,极少有学法律的。而在美国的政界,许多总统、议员和高级官员是学法律的。政治和法律之间固然有密切的关系,但是美国的律师都是先有各自不同的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后再跨学科读法律,知识面比较广,所以律师从政的比例也相当大。
在中国历史上,科举制度以八股取仕,体裁结构有一套固定的格式,要求文章必须有四段对偶排比的文字,题目一律引用《四书》、《五经》的原文,内容必须以程朱学派的注释为准,全文由破题、承题、起讲、入题、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大结等部分组成。我在国学方面不学无术,岂敢妄加评论?然而从考试内容来看,科举考试的范围非常狭窄,几乎完全不涉及自然科学。满清的朝廷设六个部(吏、户、礼、兵、刑、工),各部长官称尚书,副长官称侍郎,开始时尚书均由满人担任,顺治元年(公元1644年)规定尚书及侍郎满、汉各一。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八股所包含的学问似乎可以就胜任了。若是在今天,光是一个工部,就可以分成好几十个部,如机械、电子、石油、煤炭、化工、冶金、水电、航天、交通、铁道、纺织等。分工如此之细,自然需要各种专业人才,八股取仕显然是不够的,除了中文之外,还必须考数理化和外文等。
废除科举时,正是西洋列强瓜分中国,各种科学技术开始传入中国,除了国学之外,当时的洋学堂开始教授外语和数理化等自然科学,形成了中西学并存的局面。在庚款留学生中,如胡适、梅贻琦、陶行知、竺可桢、赵元任、侯德榜、梁思成、钱钟书、杨振宁、李政道、钱三强、钱学森、钱伟长、周培源、茅以升、朱光亚等,不乏学贯中西的大学问家。
先父生于1915年,虽然当时已是民国四年,我祖父非常守旧,还是延聘了一位老学究自办家学,先父到六年级才上洋学堂,二叔和三叔也因此打下了国学的基础。抗战期间三叔从复旦大学外文系毕业,后赴美留学。因为三叔有坚实的国学底子,中学为体,西学为用,所以听他讲英语绝对是一种享受。当年哥伦比亚大学教育学院聘请他为教授时,那位院长刚上任。他对我三叔说:“This is my first appointment”(这是我的第一个任命)。三叔随即回答道:“I hope it does not turn out to be a disappointment”(我希望这个任命不会使你失望)。他们对话中的“appointment”和“disappointment”源于同一词根,正好押韵,只有学贯中西,从小学过对仗的学者才能讲出那么得体,那么美的英文。
解放后,大陆的教育开始偏重理科,有“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之说。尤其是在文革中,文科受到政治的冲击,除了八个“样板戏”,几乎所有的文学艺术作品都受到批判,几乎所有中国和外国的文化传统都成了封资修的四旧而被破除。我这一代解放后是受教育的,既没有国学的底子,更在文革时辍学十多年,也没有受到西学的正规训练,所以与前辈相比实在是不学无术。
我虽不才,毕竟从小在家受到过书香的熏陶,见到过一些学者,总算还能意识到自己不学无术而感到惭愧。我本来国学的底子就差,文革后上大学攻读英美文学,后来赴美留学转学商和法,只有通过多学西方的经典来积累一点学问,同时也为自己的谈吐增加一点书卷气。记得二十多年前刚到美国时就读了柏拉图的《共和国》(Republic),当时觉得特别困难,因为哲学推理的每一步过程看来都是合理的,然而经过几次推理之后,就会得出非常荒谬的结论,即使逆向验证回去,也很难发现究竟错在哪里。此后每隔几年,我都会重读一次《共和国》,每次都会有新的体会。二十多年来已经读了五、六次,但是仍不能完全读懂。回国与80前后的大学生交谈,几乎全是专而不博,有技能而无学问。仅有一个例外,我初中同学的儿子是在校大学生,居然与我谈起柏拉图的《共和国》,不知道中国的大学是否有开这门课的。
1992年初开始转学法律,每每读到精彩的经典案例时,觉得判决词简直是神来之笔,拍案叫绝。那种精神上的享受可谓“知识极度快感”(intellectual orgasm),只可意会而不可言传。其实做学问并不一定是寒窗苦,只要投入进去,就是一种乐趣。以我自己切身的体验,书中真的非但可以有“黄金屋”,还可以有“颜如玉”。
我已年近花甲,我们这一代是生长在文化革命中,而下一代则是生长在网络革命中。记得当年谈恋爱时,我在吉林,而妻则在云南的边境,两人的关系全靠通信维系。从东北到西南,一封航空信来回得走20多天,我们平均每周写一封信,所以总是有三封信在途中交叉往返。从1972年相识到1982年大学毕业后在昆明团圆,我们共写了约一千封两地书,我的回忆录中有十年就是基于这一千封信写出来的。而如今的年轻人,即使是远隔重洋,也可以通过电话、电邮、手机短信、网上语音聊天和视频来沟通。先父用了一辈子毛笔,我这代人是用钢笔,而下一代则是用键盘和触摸屏长大的,恐怕是不会写信,只会“键谈”了。无论中文还是英文,网络时代的语言实在不雅。姑且不说现在中文里流行的“郁闷”、“狂汗”、“巨晕”之类,年轻人连英文键盘都懒得敲,于是缩写成灾,如做爱是“ML”(make love)、“ic”(I see)和“Pls”(please)等,男女朋友则成了“BF”和“GF”。若遇到中英文的网络语言混合在一起,则更是不伦不类,我真想跟作者们“PK”(play kill)了。
说到书卷气,先父曾斥重金请人为百衲本《二十四史》定做楠木的书箱,一套书占了书房的小半面墙,我也为出生于书香门第而自豪。我刚到美国时囊中羞涩,在一次车房甩卖(garage sale)时,花了30美元买到一整套《大英百科全书》,还是传统的皮面烫金,回来放在书架上顿时觉得满室生辉。现在《二十四史》和《大英百科全书》都可以从网上下载,储存在一张光碟上,这确实是一场伟大的革命,但是在网上看书与一卷在手的感觉大不一样。
电邮既能使通信达到光速,也能传递大量的垃圾邮件;互联网上既有经典,也有大量的糟粕。无论是曹雪芹在《红楼梦》里写的宝黛恋,或是莎士比亚笔下的《罗密欧与朱丽叶》,虽然都是经典,点击率却远不如芙蓉姐姐、超女和金庸。当然我并不会因为网上有我不屑一顾的下里巴人而因噎废食,全盘否定。因为受文革之害,我常为自己不学无术而愧疚。然而与下一代有硕士、博士学位的专业人士交流下来,无论我对他们的技能如何钦佩,却很少遇到有学问的。
一个人是否能有学问,主要取决于求学的态度。同样是念大学,有的人是为了求知,而有的人则是在混学分。我是文革后恢复高考的第一批毕业生,当时中国大学里没有选课的自由,常会摊到一个不学无术且不负责任的教授。我的一个表弟在中国没有上过大学,在美国上大学时要求必须选修一定学分的文学课。他经过一番研究,决定选“黑人及波多黎各人文学”,理由是“选修那门课多数是黑人和波多黎各人,因为学生水平较低,所以那位黑人教授给分比较松”。我愕然。我并非种族歧视,然而据我所知,表弟所学的那些黑人和波多黎各人的作品,实在与莎士比亚、狄更斯和海明威的作品无法相比。除了政治是必修课之外,现在中国的大学里也可以选课了。我曾经浏览过中国一些大学的BBS,许多帖子是新生问老生,哪个教授的考试比较容易,给分比较松,那个教授上课不点名。这样的学生,即使成绩优异,是注定不会有学问的。
除了端正学习态度之外,还需要了解什么是学问。其实中国大学的理工科教育并不比外国逊色,有的甚至还比国外深,差的是通才教育。除了学习专业的技能之外,还应该博览群书。“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书本知识固然重要,社会知识也是必不可少的。“行万里路”不仅是一个地理的概念,也是一个社会的概念。除了游山玩水之外,还应该了解风土人情,无论是出租车司机还是进城的农民工,军人或商人,都是我们的老师。不妨做一个这样的试验,问为你上菜的服务员是什么地方人,在三个人中,你若能与其中一个用她的方言聊她家乡最好吃的东西,你就算没白行那万里路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