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薇案—越剧历史三大“再造”之功
(无名)
历史上称修史写史者,要有“春秋”之笔。用现代汉语来说,即是:写历史必须经受得起时间考验。
短短一部越剧史,在众目睽睽之下,在历史资料尚未完全毀灭的现实中,凭着人民赋於的权利,罔顾事实,掩耳盗铃,偷梁换柱,伪造历史,而这种历史 “再造”丑剧,影响较大就有三起,而这三起,恰恰都落在南薇头上!事至今日,应该还南薇一个公道,还历史一个原貌。可上海某些掌控文化生杀大权的头儿们,仍可坦然处之,浑然不觉,任凭谬种流传,着实令人费解。
这三件事件,便是【祥林嫂】,【山河恋】和【梁山伯与祝英台】,三齣戏均是越剧历史上举足轻重的剧目。都是南薇活生生被人掠夺去了的作品,无一恢复历史的真实。
【祥林嫂】诞生在解放前国统区的上海。按袁雪芬的说法,解放前演鲁迅的作品是要“带红帽子”,“要杀头的”。确实如此,这个政治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事情的起因,在纪念中国电影百年华诞之际,有人道出了真相。
上海电视台电影频道,在此期间拍摄了60集专题片【记忆电影】,其中有一集选题是【祥林嫂】(http://www.yizhuge.com/nwxq2.asp?ID=20)。片中,一位老人对创作【祥林嫂】前因后果侃侃而谈,这位老人就是丁景唐同志,他历任市出版局党委书记,宣传部副部长等职,是上海地下党学运领导人之一。他在国统区白色恐怖笼罩的上海,写过许多抨击国民党统冶的文章,其中有一篇论及鲁迅笔下的妇女形象。为了扩大進步文学的影响,得知他的同学吴康的妹夫南薇在袁雪芬的雪声剧团当编导,就让吴康设法将鲁迅笔下的形象推上舞台。之后,便有南薇在后台读小说给袁雪芬听,说服袁老板支持将【祝福】小说改成【祥林嫂】,以及左翼文艺界力挺【祥林嫂】等一系列事件发生。
所以【祥林嫂】诞生关键推手是吴康与丁景唐。当时他们所在组织是“之江大学支部” ,其中人员还有乔石,吴学谦,钱其琛等国家领导。而吴康还是乔石入党介绍人呢。吴康解放以后历任“四川北路区”(虹口区)区委书记,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仪表局党委书记,政协常委等职。
【祥林嫂】首演在黄河路“明星大戏院”。观看演出的有许广平,顾毓琇,张骏祥,黄佐临,李健吾,史东山,田汉,吴祖光,丁聪,张光宇,张振宇,徐调孚,胡风,白扬,欧阳山尊等。尤其是田汉同志,“於毎幕落幕时连呼:‘这是生活的,人情的,不错的,有道理的!’” 名记者梅朵,罗林也纷纷撰文推崇备至。引起不小轰动。
稍后,又由南薇亲自编导,原班人马拍摄了中国第一部实景戏曲电影【祥林嫂】问世。
上述史实足以证明【祥林嫂】在越剧历史上确实起过里程碑式的作用。多么具体明白,生动多采的历史事实!前两年吧,方雅芬要回老家宁波演【祥林嫂】。网上介绍尽是上世纪南薇编导【祥林嫂】风光盛况,翻开说明书,编剧已换成“袁雪芬,吴琛,庄志,张桂凤” 四大名编了。挂羊头卖狗肉的丑剧司空见惯,见怪不怪,袁雪芬在不同场合信誓旦旦说四大名编是根据鲁迅先生原著改编,与南薇毫无关系。那卫癞子这个南薇创造的人物原著中在哪里呢?至於袁雪芬为什么要撇开40年代原创,而又要另砌炉灶,其目的没有比司马昭之心更昭然若揭了!因为当时南薇还在世,不过彼时彼刻早已被她整蔫了,只有对她瞠目而视的份儿了,还能招架全国人大代表重磅发力吗?!且看她在自传【袁雪芬自述】中是如何写的:
“吴琛认为,1946年南薇的改编本增加了牛少爷与祥林嫂青梅竹马的情节是歪曲原作精神的,把【祝福】改为【祥林嫂】也是有损原作的”(213页)
“1948年拍摄的电影【祥林嫂】中的劈门槛,有拨高人物之嫌,必须去掉。高老夫子与鲁四老爷两个封建卫道士对话的一节唱词,由吴琛负责,整个剧本只化了10天时间就赶写而成。”(214页)“以南薇的框架作参考,保留了柳妈责怪祥林嫂的几句唱词:‘祥林嫂你实在笨,索性撞死倒干净……‘”(215页)
袁雪芬是不是自己在打自己耳光?!这“是根据鲁迅先生原著改编,与南薇毫无关系” 吗?
吴琛提出两大否定南薇理由,也是荒谬透顶!
牛少爷一角,南薇在东山越艺社50年晉京献演时早已删去。劈门槛情节,夏衍,白杨在拍【祝福】彩色电影时也採用了这一情节,夏衍还为此写过文章赞扬了南薇这一创造。至於高老夫子的那段唱实在是游离剧情之外的赘笔,毫无精彩可言!
在白色恐怖下写【祥林嫂】,与解放后喝喝咖啡,翘翘二郎腿,只有桂冠没有荆枷写【祥林嫂】,是否有“重於泰山,轻於鸿毛” 价值之分?正邪得失,份量轾重是否显而易见?!
这次,林鸥先生提供了1946年“雪声”油印演出本,心中疑虑顿释。南薇【祥林嫂】轰动当年,决非浪得虚名!而且我可以理直气壮地讲,【祥林嫂】是越改越糟!失去了生活多彩化的精彩活跃的许多传神细节,多了尽是概念化政治化的累赘,即便有个牛少爷也只是孩提时代朦胧记忆,并不三俗。而且也得到鲁迅遗孀许广平先生认可。这么多戏剧界权威看了都叫好的演出,竟不及袁雪芬一人之见?那这段越剧改革里程碑,还提它则甚?岂非是名实难副,虚头晃脑的荣耀?与假古董有什么区别?砸了它岂不更清静干净一些?
假古董无独有偶!再看看【山河恋】。
当袁雪芬不顾年迈,亲自跑去韩义陋室讨要【山河恋】改编权时,上海越剧院编剧薛允璜与黄燕改编【山河恋】工作已悄然进行三年了。碍於南薇是主创者,而其家属态度尚不得而知,故被韩义劝止。过后,越剧院向南薇家属商借“送信”一段唱段,遭拒的理由也简单,著作权不能“拆另”转让,故而只能用【情系山河恋】名字出笼。在【新民晚报】文宣上,刻意撇去南薇只字不提,岂有此理到如此猖獗地步!
上世纪四十年代,黄金大戏院义演【山河恋】,造就了“十姐妹”响亮的名头。於后一个甲子,“十姐妹”名头一而三,三而再被人津津乐道提及,这不能不说有南薇,韩义一份辛劳在内。由於时间的紧迫,当年戏的排练是以“发单篇”方式进行的。“发单篇”排练方式比幕表戏进了一步。其形式,先根据剧情设计,写好唱词发给演员背唱,导演则边导演边创造念白,等戏排完,完整的剧本也形成了。而导演也正是南薇!1980年,仍由南薇,韩义两位主创人员,凭记忆重新复原了【山河恋】,由虹口越剧团演出。彩排那天,袁雪芬,尹桂芳两位大姐都莅临观看。尹桂芳大姐还兴致勃勃对南薇讲:“南薇啦,两个大将军要管管好啦!” 南薇何尝不知,靠一个区级剧团来排如此份量实足,场场高潮叠起的大戏,确实勉为其难。因此只能回答,戏刚排好,还没扣紧,熟了就出戏了。事后,南薇曾评议这台戏,认为演得最传神的是宓妃,演员是原飞呜越剧团头肩花旦李蓉芳。确实,李蓉芳唱腔委婉低回,别具风味,自成一派,表演细腻到位,不失是越剧界一位难得的性格演员。
【情系山河恋】的演出,原意是庆祝越剧百年诞辰,彰显越剧界十姐妹团结一致的美德,可为什么正品执意被弃,赝品滥竽充数?难道【山河恋】剧本比不上【情系山河恋】?难道【情系山河恋】比【山河恋】更符合改编所取蓝本,即大仲马【三剑客】的原作精神?抑或虚假的【情系山河恋】替代历史上真正出现过的【山河恋】,冥冥中确实反咉了越剧姐妹真实的存在形态?这种提法听起来有点艰涩,但了解内情的人肯定看得懂,包括一度採访过众多姐妹的记者朋友。
越剧百年大庆,是越剧史上值得大书特书的华采篇章。以赝品取代真品,以当年可能还没有从娘肚里出来的后生娃娃取代尚还健在的原作者南薇,我看并不能单单归咎於袁雪芬的倔強意志那么简单。那时,被恶意构陷禠夺了二十年中国作家协会会藉的南薇,刚刚由北京主导的文化系统领导,自上而下促成了恢复南薇中国作家协会会员身份,上海是不心甘情愿,勉强点头同意的,但骨子里仍坚持解放初期极左路线被少数心怀鬼胎,别有用心之辈钻了空子的错误决定。不是如此,便不能解释中国如何存在着一位没有自己作品的中国作家协会会员。強调一下,他还是中国作家协会会员,而不是地方级的中国作家协会上海分会会员。中国作家莫言获得了诺贝尔奖。我看还可以提请设立一个“负诺贝尔文学奖”,这个奖项颁给南薇正合适,一位没有了作品的中国作家!他还出生在远东第一大城市上海!也多少可以为上海添光争彩啊,也可以作为表彰上海领导政绩工程向全世界推介。
读懂了这一情节,对上海法院如何凌驾法律,扭曲法律,别出心裁枉判南薇【梁祝】案,就不难理解了!
【梁山伯与祝英台】侵权官司历时五年,从杭州打到杨州,从杨州打到南京,从北京打回杭州,两省的法官沒有思想負担和人为压力,秉公执法将其判归南薇。而上海中高两级法院顶不住上峰以权乱法的压力,中途转舵,拖了三年之久,冥思苦索,硬硬头皮枉判“巧”判了【梁祝】案,成了上海司法史上的一个怪胎畸形儿,终究要遗羞千年!
南薇首先将越剧【梁祝】在舞台上改编定型,唱红了该剧的历史功绩,证据是完整和充分的。在诉讼过程中我们撰写了大量维权文字,在本网上全天候挂着呢,它势必影形相伴,跟随【梁祝】案的流传,一起名扬千载!
这里有周总理“这是一出成功的剧 周恩来” 签字墨宝;有中国作家协会机关刊物【人民文学】发表本全文;有50年拍摄的中国第一部彩色戏曲电影【越剧精华】中南薇编导【楼台会】影牒;有抗美援朝捐献飞机义演说明书;有十年前傅全香范瑞娟傅骏发表在【上海戏剧】杂志上文章;有杨华生在上越建院50年发表文章;有俞振飞前辈亲笔书信以及大量报纸海报,更令人啧啧称奇的是,在诉讼至高院其间,早於【人民文学】发表本半年,由【上海新戏剧出版社】出版的单行本横空出世……. 这许多证据,上海中高两级法院无法辩驳,便施出乾坤转移大法避实就虚,对铁的证据避而不答,单就四段唱段肢解出来判个“不予支持”了断此案。法院判得糊涂,上海官方媒体可不糊涂,在上海一中院发出“判决书”后两个小时(没有当堂宣判),【新闻晚报】和【新民晚报】两大晚报长篇报导上海越剧院嬴了官司,南薇后人败诉的宣传已传遍上海寻常百姓家。【新闻晚报】还配有大幅窃贼扑蝶讽刺漫画;【新民晚报】无良记者王剑虹反诬南薇偷了窃贼作品私自送【人民文学】发表的造谣文章堂而皇之走进千家万户,两大报纸不实报导转瞬之际被百余家网站转载,声势浩大不啻钱塘江潮,为了留住罪证,我在“洋洋大观看梁祝” 一文中将其拉将下来!这真是一场有组织,有预谋,近年来少有出见的舆论界“人民战争”!不是理亏,有如此恼羞成怒,指鹿为马在全国人民面前撒野使泼不顾脸皮的露谄吗?!
维权文章里有大量记述,有兴趣者可慢慢流览,慢慢品味,自可答出结论,这里不再赘述。
为什么如此对待南薇?坚持要像文革的口号那样:死了也要踏上一脚,让其永世不得翻身,保住剽窃者既得利益不受侵犯,不允南薇作品重返舞台。
我不是信口雌黄。再举一例:
浙江的官司,最棘手的对手是绍兴演出公司明星版【梁祝】。它打的旗号,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机构,后台硬如铁板,全国巡演200余场,演员凑自各地,态度始终霸道。浙江高院几场官司均判归南薇,唯独绍兴中院顶着不判,他们要等上海判了再判。等了三年,上海的官司只有媒体在胡说八道,可上海判决书上没有一行判词是否定南薇原作的。上海只说伊兵“创作工厂”剽窃时,原作者不在场而已,漏洞百出,无可为凭。在浙江高院反复与其协调下,总算认输,答应今后署名,并从200余场演出收入中拿出5万元赔偿费了调此案。这不比赐舍乞丐好多少,南薇后人已无精力与其纠缠,答应调解作结。谁知到上海律师事务所簽具调解协议时,绍兴演出公司又出尔反尔,不肯还南薇署名权。什么时候还,要等上海结论。如果上海一直以拖字诀对付,绍兴演出公司便可以一辈子拖下去享受他人成果,真是赏心乐事独家院。今天,我对此置评已索然无味,让大家自行去作判断吧!
上海整了南薇一生,究竟整对了,还是整错了?上海市政府应该理直气壮表个态!整对了,你首先将我们所举证的史实予以辩解清楚,以理服人么。整错了,如何填补对南薇一生的亏欠!政府应该有这样的担当,如果政府前面还要继续冠以“人民”属性的话!
这个话题待续,今天暂时搁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