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戏音乐界最大著作权案一审落槌
作者:王凯 江淮晨报 2012- 6 -19
时白林
今年85岁的时白林是已故黄梅戏表演艺术家王少舫先生一生中重要的艺术合作伙伴之一,因为一场黄梅戏音乐著作权纠纷,时白林将王少舫的女婿陈精根告上了法庭。
6月18日,合肥市高新区法院一审认定陈精根侵犯时白林著作权事实成立。2011年,时白林发现陈精根编写后出版的《王少舫黄梅戏唱腔选集》中存在多处侵权,仅时白林本人被侵权的作品就有二十四段,侵权主要形式表现为把时先生独立创作或和他人共同创作的作品中曲作者署名处擅自添加上王少舫的名字。为此,时白林曾四次致函陈精根,均无果。为了尊重创作事实,还原历史真相,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维护著作权法的权威,时白林诉诸法律依法维权。
高新区人民法院是指定的合肥市著作权初审法院,经审理,高新区法院最终认定时白林维权主张适当,陈精根侵犯时白林著作权事实成立,一审判决:1.陈精根停止发行《王少舫黄梅戏唱腔选集》的侵权行为;2.判决生效后的十日内赔偿时白林主张的100元经济赔偿及为制止侵权行为而产生的6000多元合理费用;3.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在《合肥晚报》上刊登声明,就侵权行为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刊登内容须经法院审核,其费用由陈精根承担。按照法律规定,双方如不服判决可在15日内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记者 王凯)
(摘自 《江淮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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