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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嫖娼法官被开除 并被行政拘留 财新网 2013年08月06日
上海市高级法民一庭庭长陈雪明、副庭长赵明华,纪检组副组长倪政文等三人参与嫖娼活动,开除其党籍公职,并行政拘留十天 相关报道
上海高院回应“法官集体嫖娼事件”
【财新网】(记者 任重远)8月6日傍晚,上海市纪委公布法官嫖娼事件处理结果,确认上海市高级法民一庭庭长陈雪明、副庭长赵明华,纪检组副组长倪政文等三人参与嫖娼活动,开除其党籍公职,并行政拘留十天。民五庭副庭长王国军参与当晚娱乐活动但未嫖娼,予以撤职并留党察看两年。
据上海市纪委通报,经群众举报上海市高院几名在职法官在夜总会参与色情活动后,8月2日当晚,市委召开专题会议,应市主要领导要求立即成立了联合调查组。后由市纪委牵头,会同市高院党组、市公安局等部门联合调查取证,查明事实如下:
2013年6月9日,市高院民一庭副庭长赵明华接受上海建工四建集团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郭祥华邀请,前往南汇地区的通济路某饭店饭餐,赵明华又邀请市高院民一庭庭长陈雪明,院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副主任倪政文,民五庭副庭长王国军一同前往。
晚餐后,以上五人又和三名社会人员一起,前往附近的衡山度假村内的夜总会包房娱乐,接受异性陪伴服务。当晚,参与活动的一社会人员从附近某养身馆叫来色情服务人员,赵明华、陈雪明、倪政文、郭祥华参与嫖娼活动。
上海市纪委、上海高院党组和有关部门决定:
给予赵明华、陈雪明、倪政文开除党籍处分,由市高院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按照法律规定撤销其审判职务,开除公职。
处分王国军留党察看两年,由市高院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按照法律规定撤销其审判职务,并给予撤职处分。
开除郭祥华党籍,相关企业给予其撤职处分并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上海市公安局已对参与嫖娼的赵明华、陈雪明、倪政文、郭祥华作出行政拘留10天的行政处罚。衡山度假村也被责令停业整顿。
8月1日,有网友举报“上海高院副院长陈雪明”等五人6月9日在浦东新区衡山度假夜总会娱乐,并上传视频。
视频中五人17点50分左右乘电梯到二楼包房吃饭,约3小时后进入夜总会包房“钻石一号”。包房门口的摄像头显示,此后多名年轻女子曾进入包房。视频还拍摄到其中二人与女子手挽手下楼,以及勾肩搭背的场景。
视频显示,几人随后回到位于四楼的包房休息,数名女子随后进入包房,分别停留半小时到1小时后离开。
8月2日傍晚,上海市高级法院官方腾讯微博正式回应称,“昨天,有网民发帖称经查,帖中所指陈雪明现为上海高院民一庭庭长,赵明华现为副庭长。对此,上海高院高度重视,已组织专人开展调查,并将根据查清的事实和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8月4日,上海市纪委发布消息,称上海市高院民一庭庭长陈雪明等四人已停职接受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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