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曲] 黎锦晖8/10/2007 点击数:19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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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锦晖
黎锦晖(1891-1967)是中国流行音乐的奠基人。
黎锦晖生于湖南湘潭,自幼学习古琴和弹拨乐器。家乡民间音乐和当地流行的湘剧、花鼓戏、汉剧等戏剧音乐对他影响至深。1927年,他创办了“中华歌舞学校”,后又组建“中华歌舞团”。1929年组织“明月歌舞团”,并到全国各地巡回演出。1931年,“明月歌舞团”并入联华影业公司。1949年后,他在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担任作曲,1967年逝世于上海。
黎锦晖青年时代醉心于新音乐运动,主张新音乐与新文学运动携手共进。基于这种认识,他创作了大量儿童歌剧、歌舞及歌曲。这些作品,不仅在大陆风靡一时,而且波及香港及南洋各地。《麻雀与小孩》、《葡萄仙子》、《神仙妹妹》、《可怜的秋香》、《月明之夜》等歌曲流传极广。这个时期的作品大多以保护儿童创造才能、反对封建教育为主题,文字通俗易懂,音乐语言简练、生动、明快,继承和发展了沈心工及李叔同所倡导的学堂乐歌的传统。同时,他又是运用民间音乐素材的能手。在这些儿童歌曲里,民歌、小调、曲牌等均成为创作的素材。在歌曲创作民族化方面,黎锦晖无疑是一个先行者。
继儿童歌舞之后,黎锦晖转入了流行音乐的创作。《毛毛雨》、《妹妹我爱你》是他早期的流行音乐作品,标志着中国流行歌曲的诞生。 黎锦晖转入流行音乐创作并获得了成功有其相应的社会背景。当时的上海已具备资本主义商业化都市的特征,西方特别是美国流行音乐通过舞厅、电影、广播等媒介流入中国。市民阶层的文化生活中已出现对流行音乐的需求。黎氏的流行音乐便是在此情况下应运而生的。
1928年,黎锦晖率“中华歌舞团”去香港、泰国、印尼、马来亚、新加坡等地巡回演出,《毛毛雨》等流行歌曲即已与他的儿童歌舞一起成为主要节目。1929年,由于经费困难滞留于新加坡无法回国,他遂接受一家书局的订货,短期内编写了一百首流行歌曲寄回上海,由上海文明书局出版了16本歌集。《桃花江》、《特别快车》等歌曲即成于此时,大获成功。
“明月歌舞团”是中国流行乐发展中一个重要团体。中国第一代歌星如周璇、白虹、严华,流行音乐作家如黎锦光、姚敏都在这个团里。聂耳也是从这里走上音乐创作之路的。
1931-1936年间,黎锦晖还为《人间仙子》等十几部电影配乐,其中的大部分插曲是流行歌曲。同时,他也搞舞厅音乐,把民间旋律爵士化。当时的“百代”、“胜利”等唱片公司大量录制出版他的流行歌曲。
黎锦晖的流行音乐创作奠定了中国流行音乐的基本风格,即民间旋律与西洋舞曲节奏相结合。在当时,主要有探戈、狐步等。配器也模仿美国爵士乐的风格。上举《毛毛雨》、《桃花红》、《特别快车》等作品格调不高,有的相当庸俗,迎合了小市民的低级趣味,当时即受到广泛批评。聂耳就曾撰文斥责这些作品。可以说,中国流行音乐起步之初并没有走一条健康之路。除内容平庸外,音乐上的粗制滥造,演唱上的卖弄风情、嗲声嗲气都为其后的发展带来了不好的影响。但他在处理流行音乐中外来形式与民族传统关系上的成功经验是值得后人借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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