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中院讨伐之一 李奕法官,浙江高院退收的文件呢? 许文霞 (许如辉著作权代理人) (2017-9-8 发至杭州中院,2017-10-14 上网)
(前 言)
自即日起,我代表许如辉家人,投递讨伐杭州中院系列信件,今为第一封。强烈抗议该院伪劣法官张政、张莉军和金瑞芳,毫无相反证据的情况下,褫夺作曲家许如辉的两起原创戏曲著作权,事态严重:
一,上海一中院前度已判决许如辉是沪剧《少奶奶的扇子》的原编剧而不顾,滥判我们诉求的许如辉拥有的其中第一场“赠扇”不属许如辉。
二,褫夺许如辉(我们提供的原始证据再清楚不过的)力作 - 沪剧《陈化成》作曲和编剧之一之著作权益。
这些伪劣法官,及接近伪劣法官的新任知识产权庭庭长李奕,你们颠倒黑白,保护侵权者,扰乱戏曲音响市场,身为法官知法犯法,包括《民诉法》、《法官法》、《证据法》和联合国《人权宣言》(1948)中规定的:一个人的著作权就是人权,拥有署名权和报酬权, 你们公然对抗法律和全球制定的普世价值,哪配做法官!!
杭州中院 盛产伪劣法官,欺世盗名,陷害忠良,哪像法院?被原告讨伐不感到羞愧吗?贵院已沦落为欺凌霸市的衙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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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伐信之一的原文
2017年9月8日 中国杭州中院
李奕法官 你好!
根据今日下午2时—2时20分间的谈话,你说2012年3月,浙江高院曾有一份回函关于我代理的【许如辉知识产权案】退回理由,我们从未获知这一信息,包括张莉军法官无故取消我们上诉资格的私自处理,什么回复都无。包括我们去年致函给你的也从没回复,这一概视为你们在“研究中……”
今,望把浙江高院的回复函传给我一阅(历史文档、有时间、有图章)。否则我视为此件根本不存在。
邮箱:xrhfoundation@hotmail.com 电话:416 – 2389656 (传真前望先电,然后转传真)
此致
许文霞(许如辉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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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阅读】:
1,杭州中院讨伐之二:李奕法官涉嫌谎报浙江高院下达不受理许如辉上诉公文
2,上音出版社社长洛秦,将被告到国际法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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