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音乐学院林在勇院长
上海音乐学院王瑞副院长:
(上海汾阳路20号)
邮箱:yz@shcmusic.edu.cn
您们好!
我是已故中国民族乐派音乐家许如辉(笔名水辉,1910-1987)先生的女儿许文霞,今从加拿大多伦多来信!
事由:贵院出版社社长洛秦主理出版的图书《轻松学 沪剧唱段108首》(2015年8月首版),远销海内外;2016年9月,我们从微信出版社公众号上看到促销消息,发觉该书涉嫌侵权,购书后细查,图书谬处处,严重侵犯了我父亲的知识产权:
(贵社侵权图书,主编奚根虎)
1,该书侵犯了三部许如辉作曲作品(《为奴隶的母亲》、《王魁负桂英》和《黄河颂》),许如辉(作曲水辉)的署名惊变“作曲王国顺”;
2,第四部和第五部许如辉作曲(《白鹭. 碧绿枝叶》《茶花女. 一束茶花》)署名写成“水挥”;
3,第六部许如辉作曲作品(《茶花女. 白萍杜达民对唱》)署名“水辉”正确。
4,许如辉沪剧剧本(《白鹭》)“执笔水辉”(与刘谦合作),即编剧权没了!
本着友好协商解决的态度,侵权情况数次以短文形式,经该书责任编辑周丹转达到洛秦处。我们的要求也不高,既然出错,那就修改后再销售,可是一晃一年十个月过去了,洛秦除了领导水平低下,强词夺理贻笑大方外,没作任何下架改版处理,更谈不上向许如辉赔礼道歉! 侵权图书大摇大摆依然如故迄今在全球销售……。
傲慢无理的洛秦根本不想改,这对许如辉先生是什么态度?把我们的宽容当好欺负吗?他那来的底气敢这么做? 这已属于十分严肃的学术不端,学术腐败式的侵犯,掠夺了许如辉终生该享有的署名权和报酬权,这在全球高等音乐学院可有发生第二起的?我倒要让公众来论个理了!根据《世界人权宣言》第27条,知识产权即人权;第30条,洛秦已构成职务犯罪当受制裁!事情在起着变化,他是故意为之迫害许如辉,是可忍孰不可忍?亏得洛秦还是教授?这种颠倒黑白公然造假,歪曲沪剧史,篡改音乐史的行径,他还配教书育人吗?
与此同时,洛秦居然还拿到“2017年度上海出版人奖”,这不是天大的讽刺吗?
为此,我想请问上海音乐学院院长和副院长:
1,该出版社究竟属于上海音乐学院,还是借了上海音乐学院牌子在经营? 无论如何,这都是在砸上海音乐学院这块牌子!
2,我已给洛秦发去14页讨伐书,严厉问责!他视我们提供的首演原始书证为无物,肆意褫夺原作曲许如辉的署名权和报酬权,必须承担后果!
3,讨伐书于2018年7月2日发出,给了洛秦十天时间纠正,7月12日时间一过,我将向【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和近年成立的世界【马格尼茨基人权问责法】提告,控诉洛秦恶棍、蓄意制造中国音乐界新冤家错案,不仅违反了他所在国制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还违反了世界人权宣言!
颂教安!
许文霞
(许如辉女儿 / 加拿大许如辉音乐基金会主席)
2018年7月11日(中国时间)
(另有附件:致上音出版社洛秦,诚望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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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阅读): 点击如下:
*上音出版社社长洛秦,将被告到国际法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