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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音出版社社长洛秦,将被告到国际法庭
7/15/2018 点击数:2196

洛秦学界败类,助纣为孽,欺世造假,侵犯人权

 

   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社长洛秦:


    


 (中国民族乐派音乐家许如辉   笔名水辉,1910-1987)

 

目录(联合国《人权宣言》:著作权即人权。洛秦侵犯人权路线图……

 

   一,洛秦一手制造许如辉著作权被褫夺

   二,许如辉原创及历史书证洛秦无法抵赖

   三,这是一起助纣为虐洛秦恶意的学术腐败

   四,歪曲沪剧史,篡改音乐史,迫害许如辉,洛秦已触犯人权罪

   五,鲜廉寡耻、洛秦唯一看得懂的是国际制裁和国际追究

 

   20169月起,我作为作曲家许如辉的后人和发言人,多次、多渠道(越洋电话、责任编辑周丹转告、甚至亲临上海汾阳路20号贵社反映 向你通报: 贵社 (20158) 发行的图书《轻松学  沪剧唱段108首》(奚根虎主编),侵犯了我父亲许如辉先生的著作权!

 

   开始疏于了解,可以理解;但长期不予回应,事态是严重的。

 

   迄今又一年十个月过去了,你的反应十分可恶,下面将逐条揭发:

 

 

                                          

 

 

 

(你社侵权图书)

 

 

一,洛秦一手制造许如辉作品被褫夺

 

   许如辉,中国民族乐派音乐家,中国戏剧家协会会员;国乐大师郑觐文传人,演奏家、作曲家、戏剧家和音乐活动家;上世纪20年代上海大同乐会会员;抗战重庆大同乐会乐务总干事,中国国乐团团长,试编了民国《国家典礼乐章》(24章节);中国流行歌曲和早期有声电影音乐先驱者;中国首部民族交响乐作曲家(1935年民国第六届全运会 《壮志千秋》,山东艺术学院孙继南教授考证 );3,40年代在上海和重庆创作并公开演奏民乐曲2 6部;中国早期大型音乐剧编剧和作曲 1945年《木兰 从军》 ,重庆抗建堂);上世纪560年代在上海为逾百部戏曲曲艺作曲的中国重要戏曲音乐家。 已公演的戏剧剧作14部,有影响的有音乐剧《木兰从军》和沪剧《少奶奶的扇子》,及《渡江侦察记》、《陈化成》等;文章25篇;导演4部。全部作品三百余。今已发现民国百代胜利等公司灌制流行和电影歌曲唱片40余张,中国唱片上海分公司等出品戏曲唱片及光盘产品近80部,近年日本帝蓄公司光盘《李香兰纪念专辑》,内收许如辉30年代电影歌曲《月夜小曲》一首。2012年和2014年,加拿大许如辉音乐基金会在加拿大多伦多举办了两次许如辉百年交响音乐会,《为奴隶的母亲》和《陈化成》(鸦片战争壮烈殉国上海的抗英名将)三场戏完整音乐搬上了舞台,深受中外观众欢迎。加拿大总理哈珀发来了贺信,盛赞中国有声电影音乐先驱者许如辉。

 

   这样一位对中国音乐全方位、各领域(音乐界绝无仅有)作出重要贡献的作曲家许如辉,你洛秦及出版社构陷团伙,对他的知识产权被侵犯,轻慢待之,助纣为孽,一笔勾销!只能说洛秦等伙,代表了中国音乐界一股邪恶势力,占据要位,至今逆反动潮流而行,令人发指,必须公开揭发之!

 

   本次你社共收入许如辉(水辉)沪剧音乐作品六部,及戏曲剧本改编一部:

 

1,你们侵犯了三部许如辉作曲作品(《为奴隶的母亲》、《王魁负桂英》和《黄河颂》),许如辉(作曲水辉)的署名惊变“作曲王国顺”;

   2,第四部和第五部许如辉作曲(《白鹭. 碧绿枝叶》《茶花女. 一束茶花》)署名写成“水挥”;

   3,第六部许如辉作曲作品(《茶花女. 白萍杜达民对唱》)署名“水辉”正确。

4,一部许如辉沪剧剧本(《白鹭》)的“执笔水辉”的编剧权整没了!

 

   如此混乱不堪的署名,胡编乱造的图书,该不该停止销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国际惯例:一个人的作品署名是终身的; 作者去世50年内可获作品报酬。你身为社长,收到许氏反映,理应对这起严重的侵权事件彻查下架果断改版,向我们诚恳道歉,恢复许如辉作品署名和应得报酬,然而并没有

 

 

(侵权图书 沪剧《黄河颂》和《王魁负桂英》,许如辉【水辉】作曲署名

 

被篡改)

 

   洛秦你更该明白,作为严肃的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当作同行表率,不辱社会使命,上不欺著者下不负读者,不可下降到比私营出版社还不如。但是我们一年十个月等下来,你做了什么?采鸵鸟手段,对我们的呼声和铁的证据置若岡闻,没有一纸正式公函载明立场解决问题,侵权图书迄今逍遥法外,在中国音乐学网、淘宝网、亚马逊网等海内外销售着…..。许如辉的著作权益一无所有! 上欺著者下蒙读者,你已毫无一个“教授级出版人”应有的风范、良知和人格,可耻啊可耻!

 

   与此同时,引发你上音出版社两条足够讽刺之新闻:

 

   一曰:“我社在2008~2015年中国音乐图书学术影响力各行排名中均获第一”(自我吹嘘恬不知耻!贵社出了本侵权书亦排名第一,你老实向“各行”通报了吗? 你以为鲸吞许如辉作品能永远掩盖下去?你在白日做梦!)

 

   第二曰: 你个人得了什么2017年度上海出版人奖”?!(这该多么欺世盗名笑掉牙?大凡评选当有标准,出版人则必须达到出版社零误差方可入围吧,尚且,你的劣迹已非误差,除了胡编乱造,更是恶意掠夺作曲家许如辉作品!这是什么行为?这是海盗、土匪、强盗行为!你还配称教授吗?你分明是黑帮啦!撕下伪装和学术标签吧!你得奖是对“上海出版人奖”的侮辱!)

 

   二,许如辉作品及历史书证洛秦无法抵赖

 

   许如辉系涉案作品原创者,后人可理直气壮确权,而你洛秦拿得出历史证据系”王国顺作曲“ ,以此洗白你颠倒黑白瞎编图书的罪孽?你根本拿不出!!许如辉被侵权案的当代意义,是起出了你这个颐指气使、其实背地里学术不端伪君子一个。按照国际标准,你不配当社长,甚至教授,因为你蓄意造假,这会误人子弟!

 

身为上海高等音乐学府出版社社长,中国音乐史学科带头人和教授的洛秦,无视学术道德和学术良知,毫无羞愧地陷害许如辉和欺诈全球读者,暴露了洛秦趋炎附势、毫无人性的走卒本性。

 

   1,许如辉原创首演年代

 

      (1) ,《为奴隶的母亲 . 回家路上》(1954首演)

      (2),《王魁负桂英 . 夜色亮》(1957首演)

(3),《白鹭 . 碧绿枝叶鲜红花》(1958首演,许如辉还是改编之一,另位刘谦)

(4$,《黄河颂 . 探源》(1959首演)

 

2,“水辉作曲”部分说明书和剧照证据,水辉即许如辉:

 

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沪剧《为奴隶的母亲》,作曲水辉,《新民晚报》 1954114)

 

 

(沪剧《为奴隶的母亲. 回家路上》,作曲水辉,1962年版剧照,春宝娘 杨飞飞 根生毛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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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剧《为奴隶的母亲》,作曲水辉,1962年版说明书)

 

 

 

(沪剧《王魁负桂英》,作曲水辉《解放日报》 1957102

 

 

(沪剧《王魁负桂英》,作曲水辉, 1957 首演剧照,王魁:赵春芳饰)

 

 

 

(沪剧《王魁负桂英》,作曲水辉,1960年代初 复演说明书)

 

 

(沪剧《白鹭》, 作曲水辉,执笔之一 水辉1958年首演说明书)

 

 

(沪剧《黄河颂》,音乐设计水辉1959年首演说明书)

 

   三,这是一起助纣为虐洛秦恶意为之的学术腐败

 

   一年十个月,洛秦你做了什么?你只是处心积虑,把许如辉与其心血之作强行切割,让许如辉永久消失于历史长河......,细节是魔鬼,让细节来揭开洛秦手法:

 

   1,主编自己也承认许如辉作品是许如辉所作

 

《轻松学 沪剧唱段108首》的主编奚根虎,出书前已确凿肯定 涉案作品的作曲是水辉(许如辉),洛秦你为何还要扶正“作曲王国顺”,取代许如辉?你作过调查吗?有王国顺作曲的直接证据吗? 何谓直接证据? 公演的日期,场地,演员,说明书,广告 等。你自己也应去查法律含义,作为社长是基本功,还用我多解释?尚且我认识王国顺! 许如辉为沪剧音乐立下汗马功劳时,王国顺还在踢足球……! 王国顺并没想在许如辉作品上署名,且他先于我父亲已故世…, 具体暂不展开,仅附一文 (王国顺否认沪剧《为奴隶的母亲》是他作曲,他还大赞许如辉的“奴隶亲”音乐好!):

 

点击——》王绍庭:我想起了二十一年前曾探望水辉……

 

今重读上文,不由再次怒火中烧!! 我代慈父许如辉二度向世人呐喊,向你这个掠夺者喝令:“这个世道怎么这样不公平?(许如辉 1986 上海)。如果说我以前不了解洛秦而以为他是个正人君子的话,本次侵权事件彻底看穿你分明是个迫害音乐家狂!

 

回到奚根虎:早在2007727日,上海许如辉著作权益座谈会上(我也在场), 奚根虎作了确权发言:

 

 

左奚耿虎,右作曲家陈钢。尊重许如辉著作权益座谈会,上海, 2007/07/27

 

·        奚根虎第一次发言,分析了许如辉的沪剧作品,(注:系本次涉案作品)《为奴隶的母亲.回家路上》及对沪剧音乐贡献 点击-à奚耿虎: 水辉先生人虽已不在,不能说话,但作品还在,事实还在!

 

·        奚根虎第二次发言认为,现在大家承认水辉先生的作品好,因为好了你也要来插一足,来侵权,这是绝对不行的点击-à奚耿虎:“水辉”署名被莫名其妙去掉,一点道理也没有 

 

   奚根虎是沪剧作曲,彼此见过好几面。2007年他对我说:“今后大家想怎么署名就怎么署名”。我就感到他将来会出事(现在果不出所料)。但那之后,他出席了声援许如辉著作权益座谈会,并两次发言盛赞许如辉,还分析了沪剧《为奴隶的母亲 . 回家路上》作曲特点,我即时已发布在许如辉纪念网上。 他这次利令智昏,在侵权书中胡编乱造作曲和编剧署名,把许如辉大部分作品按上“王国顺”的署名,简直是在发疯!你选这样的人当主编纯属荒唐。我提出他的主编资格是害人不浅。你洛秦不去调查,而是视大众为阿斗,进一步沆瀣一气包庇奚根虎过关,誓将造假造到底,致使许如辉原作曲变剽窃者似的受辱。你这种学术造假,上音没人管的?你这出版社社长也太好当了!中国没有一个机制,阻止洛秦这样的小人上位得势?

 

   2涉案图书并非仅许如辉署名被移花接木

 

   本次你洛秦碰到个对沪剧史真正熟悉者,就是我(凭历史证据说话)。贵社出版的涉案滥书,除我父亲外,其他权益人的署名也张冠李戴得一塌糊涂。部分真正著作权人我已告诉周丹,为啥至今不下架修改,任其流通?这就是你社对外标榜只做精品.诚品" 实际经常篡改历史 “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不忍卒读之内部黑幕?   上音出版社你霸占社长兼总编辑已十年余,按国际法制健全国家的标准(中国报章及有关部门承认国内法制并不健全,最高法每天访民如蚁,人山人海,苦民每年总量3000万):若在法庭作了一个伪证,那你所有的作证均不予采信!此标准正可套用在你洛秦头上大凡斗胆干过一件坏事(这已坐实,你已对许如辉作品动手动脚、署名颠倒黑白!)就会连番干坏事,加上你的所有个人著作是否严谨,有否学术不端之猫腻?从今起均需打上问号彻查!

 

   3学术腐败必随之商业欺诈

 

  涉案图书已销售四个年头,所有词曲作者因得报酬支付了吗?至少许如辉六部作品中、有一部作品署名侥幸正确,你们准备先结算该作品报酬吗?为何没与我们商量?想赖账吗?这同样是侵犯著作权法,商业欺诈!

 

   请问洛秦,这世上,有哪所外国音乐院校出现过此等恶意而为的学术腐败,故意侵占作曲家知识产权的? 美国伊思曼音乐学院? 还是德国汉诺威音乐学院?……。是已故作曲家贝多芬还是当代作曲家约翰.威廉遭遇过?  你如此对待中国音乐家,道德沦丧大倒退,是想开各国音乐界学术腐败先河? 即使在民国,已有商业立规: ”童叟无欺,版权所有侵权必究云云。你(们)内心之黑、残忍之狠、人心之恶,让人鄙视! 对中国前辈音乐家许如辉(他对中国音乐贡献的大量历史书证,我还没全部公开) 的态度,实在拉低了上海音乐学院这块品牌! 你颠倒黑白,陷害无辜,是中国音乐界新恐怖主义! 难怪国内多坑蒙拐骗之徒! 难怪中国音乐界一直要不断地“重写中国音乐史,你洛秦就是这不断制造冤假错案元凶中的一个,世风日下败类中的败类!不服来辩!

 

   4,洛秦的传话暴露良心泯灭已无药可救

 

   一年十个月,洛秦考虑的是怎么对付我们许氏后人,许氏后人何尝不在观察你是良人还是坏蛋? 尚没人逼你弄虚作假,洛秦你就不识时务自甘堕落,为邪恶势力张目,实属混入学界的魔鬼之一:

 

l      "我们大家对水辉先生非常尊敬"

   (既然尊敬水辉(许如辉)先生,为何口是心非褫夺他的劳动成果? 你们的道德操守,实在是卑鄙可耻不上档次,实在不如民国许如辉这代知识分子洁身自爱品德高尚。你去见许如辉,他定把你骂个狗血喷头!)

 

l      1990年后侵权出版物否定许如辉560年代原始书证。

   (连小学生也识得: 谁的作曲书证年份在前,谁就具否定后面一切伪证坐实原始作者地位! 在此洛秦的智商是零! 判断能力是零! 混上"音乐学院出版社社长,是中国音乐之耻!)

 

l      "你们去打官司好了"

   (洛秦你没有思考能力的吗!  裁定侵权与否是原始证据而非狡辩! 证据的力量?请自己去查《著作权法》 和《民诉法》(相信你至今没研究过)。至于许如辉前度维权官司,是系---案!迟早会平反昭雪! 迫害团伙早就开始分崩离析。法官只要制造过两起枉法判决,将受《法官法》问责终生。你洛秦已上了贼船,同样如此,将被多渠道追究终生!再则,我们怎么维权,你不够资格来指点。)

 

    贵社,仅范进德副总编说过一句公道话: "历史上是谁的作品,就该是谁的作品"。他与广大正义之士观点完全一致,品德高尚,是主掌历史进程者!你则等着被清算者。

 

四,歪曲沪剧史,篡改音乐史,迫害许如辉,洛秦已触犯人权罪

 

本次许如辉侵权事件造成的严重后果,是歪曲沪剧史,篡改音乐史!而这一切均是洛秦主观意志故意所为,职业行为,必须引起社会关注。两面三刀的洛秦你们不是一直吹嘘朝“一流”进军, 不会不知道世界一流是需要配, 套的! 像你这种无良社长主理的垃圾出版社,出了侵权书不认账,相反狡辩抵赖继续为非作歹,迫害和糟蹋正派作曲家,放到世界一流国家,将被司法部门和警察局搜查个天翻地覆,甚至清空出版社他日倒闭都有可能。你洛秦又属于职务犯罪,进班房是你唯一出路!

 

   本次你栽倒在许氏后人面前,也算你倒霉。我亦具学府学者背景,你的路数没用,也别装高贵,我将与你死扣到底。试问你的文章被他人署名,你很兴高采烈? 从许如辉的遭遇,可判断你从不"换位思考,也不关心民间疾苦,伪善和攀附,是你加官进爵的本领,你会故技重犯,直至身败名裂!

 

   我客串在上海音乐学院学报(《音乐艺术》)发表过《郑觐文佚篇"辟中国无文化之滥言"论考》等两文。鉴于郑觐文的地位,披露了中国音乐史上一件要事:根据我父亲许如辉遗稿:1933年刊于上海老【申报】、以许如辉(挥)之名写就的批驳英国大文豪萧伯纳“中国无文化”之文,实为郑觐文先生所撰….。我还在《中国音乐学》发表过《许如辉与中国早期流行歌曲》和《许如辉与中国现代戏曲音乐》长文,严守学术规范,参考文献列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涉及历史事件无一字无出处。上音刊物审稿就是范进德先生。他说过:"许文霞的文章可以免检"。因我专业研究方向之一,就是文献引文索引,考证训练严格得很。你洛秦倒好,为掩埋侵权事实彻底抹去许如辉,不惜反逻辑反常识反人类地造假! 你敢与我公开辩论吗? 料你没胆!

 

   治学和主理出版社,道德标准相同!

 

   我们许如辉父女两位,均光明磊落,说话撰文,有依有据。论学术道德,你洛秦可差远了,小丑一个!同时,你欺负我父亲,没门!

 

洛秦非但自己坏,还教唆别人(周丹)使坏:“你们去打官司好了”、再加上包庇奚根虎,同流合污,把我们的克制和耐心,当好欺负啊!今日正告三人:你们这些狗东西不入地狱,谁入地狱?

 

   记得20169月交涉之初,致电贵社:" 倘若不纠正,我要向上海音乐学院院部反映"

 

   谁知接听那头的副总编辑鲍女士惊慌莫名: " 我们与上音没有关系的,电话号码也不一样" ? !

 

   一位音乐界朋友告诉我: 这应该是一家野鸡出版社。

 

   洛秦,请回答,你们究竟是什么性质的出版社? 

 

 

   五,鲜廉寡耻、洛秦唯一看得懂的是国际制裁和国际追究

 

       早在194812月,联合国就在巴黎公布了《世界人权宣言; 其中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七条明文规定: 人的创作作品,具保护权和报酬权;

 

   第二十三条:每一个工作的人,有权享受公正和合适的报酬,保证使他本人和家属有一个符合人的尊严的生活条件……

 

   第二十七条:人人对由于他所创作的任何科学、文学或美术作品而产生的精神的和物质的利益,有享受保护的权利。

 

《世界人权宣言》并颇先觉之明,最后制定了条文来制裁各类违法者:

 

第三十条本宣言的任何条文,不得解释为默许任何国家、集团个人有权进行任何旨在破坏本宣言所载的任何权利和自由的活动或行为

 

   洛秦你已违反《世界人权宣言》上述三条,基于著作权就是人权,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我们决计向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对你提出控告;  同时,还会向近年成立的世界另一人权组织 (《全球马格尼茨基问责法》)提告,控诉你对已故中国作曲家许如辉先生的迫害!

 

   为此提醒,请你自中国时间2018.7.3起,到2018.7.1210日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给出书面答复,赔礼道歉,停止销售、下架海内外所有侵权图书,恢复许如辉名誉(署名权和应得作品酬劳) ! 如继续作恶,将严惩不贷、如期把你告到世界人权法庭。

 

   至此,

 

 

   许文霞

 

   (许如辉女儿/加拿大许如辉音乐基金会主席 、兼许如辉后人代表)

 

    

      201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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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致上海音乐学院正副院长林在勇,王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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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剧《为奴隶的母亲》,作曲水辉,1962年版说明书)

 

 

 

(沪剧《王魁负桂英》,作曲水辉《解放日报》 1957102

 

 

(沪剧《王魁负桂英》,作曲水辉, 1957 首演剧照,王魁:赵春芳饰)

 

 

 

(沪剧《王魁负桂英》,作曲水辉,1960年代初 复演说明书)

 

 

(沪剧《白鹭》, 作曲水辉,执笔之一 水辉1958年首演说明书)

 

 

(沪剧《黄河颂》,音乐设计水辉1959年首演说明书)

 

   三,这是一起助纣为虐洛秦恶意为之的学术腐败

 

   一年十个月,洛秦你做了什么?你只是处心积虑,把许如辉与其心血之作强行切割,让许如辉永久消失于历史长河......,细节是魔鬼,让细节来揭开洛秦手法:

 

   1,主编自己也承认许如辉作品是许如辉所作

 

《轻松学 沪剧唱段108首》的主编奚根虎,出书前已确凿肯定 涉案作品的作曲是水辉(许如辉),洛秦你为何还要扶正“作曲王国顺”,取代许如辉?你作过调查吗?有王国顺作曲的直接证据吗? 何谓直接证据? 公演的日期,场地,演员,说明书,广告 等。你自己也应去查法律含义,作为社长是基本功,还用我多解释?尚且我认识王国顺! 许如辉为沪剧音乐立下汗马功劳时,王国顺还在踢足球……! 王国顺并没想在许如辉作品上署名,且他先于我父亲已故世…, 具体暂不展开,仅附一文 (王国顺否认沪剧《为奴隶的母亲》是他作曲,他还大赞许如辉的“奴隶亲”音乐好!):

 

点击——》王绍庭:我想起了二十一年前曾探望水辉……

 

今重读上文,不由再次怒火中烧!! 我代慈父许如辉二度向世人呐喊,向你这个掠夺者喝令:“这个世道怎么这样不公平?(许如辉 1986 上海)。如果说我以前不了解洛秦而以为他是个正人君子的话,本次侵权事件彻底看穿你分明是个迫害音乐家狂!

 

回到奚根虎:早在2007727日,上海许如辉著作权益座谈会上(我也在场), 奚根虎作了确权发言:

 

 

左奚耿虎,右作曲家陈钢。尊重许如辉著作权益座谈会,上海, 2007/07/27

 

·        奚根虎第一次发言,分析了许如辉的沪剧作品,(注:系本次涉案作品)《为奴隶的母亲.回家路上》及对沪剧音乐贡献 点击-à奚耿虎: 水辉先生人虽已不在,不能说话,但作品还在,事实还在!

 

·        奚根虎第二次发言认为,现在大家承认水辉先生的作品好,因为好了你也要来插一足,来侵权,这是绝对不行的点击-à奚耿虎:“水辉”署名被莫名其妙去掉,一点道理也没有 

 

   奚根虎是沪剧作曲,彼此见过好几面。2007年他对我说:“今后大家想怎么署名就怎么署名”。我就感到他将来会出事(现在果不出所料)。但那之后,他出席了声援许如辉著作权益座谈会,并两次发言盛赞许如辉,还分析了沪剧《为奴隶的母亲 . 回家路上》作曲特点,我即时已发布在许如辉纪念网上。 他这次利令智昏,在侵权书中胡编乱造作曲和编剧署名,把许如辉大部分作品按上“王国顺”的署名,简直是在发疯!你选这样的人当主编纯属荒唐。我提出他的主编资格是害人不浅。你洛秦不去调查,而是视大众为阿斗,进一步沆瀣一气包庇奚根虎过关,誓将造假造到底,致使许如辉原作曲变剽窃者似的受辱。你这种学术造假,上音没人管的?你这出版社社长也太好当了!中国没有一个机制,阻止洛秦这样的小人上位得势?

 

   2涉案图书并非仅许如辉署名被移花接木

 

   本次你洛秦碰到个对沪剧史真正熟悉者,就是我(凭历史证据说话)。贵社出版的涉案滥书,除我父亲外,其他权益人的署名也张冠李戴得一塌糊涂。部分真正著作权人我已告诉周丹,为啥至今不下架修改,任其流通?这就是你社对外标榜只做精品.诚品" 实际经常篡改历史 “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不忍卒读之内部黑幕?   上音出版社你霸占社长兼总编辑已十年余,按国际法制健全国家的标准(中国报章及有关部门承认国内法制并不健全,最高法每天访民如蚁,人山人海,苦民每年总量3000万):若在法庭作了一个伪证,那你所有的作证均不予采信!此标准正可套用在你洛秦头上大凡斗胆干过一件坏事(这已坐实,你已对许如辉作品动手动脚、署名颠倒黑白!)就会连番干坏事,加上你的所有个人著作是否严谨,有否学术不端之猫腻?从今起均需打上问号彻查!

 

   3学术腐败必随之商业欺诈

 

  涉案图书已销售四个年头,所有词曲作者因得报酬支付了吗?至少许如辉六部作品中、有一部作品署名侥幸正确,你们准备先结算该作品报酬吗?为何没与我们商量?想赖账吗?这同样是侵犯著作权法,商业欺诈!

 

   请问洛秦,这世上,有哪所外国音乐院校出现过此等恶意而为的学术腐败,故意侵占作曲家知识产权的? 美国伊思曼音乐学院? 还是德国汉诺威音乐学院?……。是已故作曲家贝多芬还是当代作曲家约翰.威廉遭遇过?  你如此对待中国音乐家,道德沦丧大倒退,是想开各国音乐界学术腐败先河? 即使在民国,已有商业立规: ”童叟无欺,版权所有侵权必究云云。你(们)内心之黑、残忍之狠、人心之恶,让人鄙视! 对中国前辈音乐家许如辉(他对中国音乐贡献的大量历史书证,我还没全部公开) 的态度,实在拉低了上海音乐学院这块品牌! 你颠倒黑白,陷害无辜,是中国音乐界新恐怖主义! 难怪国内多坑蒙拐骗之徒! 难怪中国音乐界一直要不断地“重写中国音乐史,你洛秦就是这不断制造冤假错案元凶中的一个,世风日下败类中的败类!不服来辩!

 

   4,洛秦的传话暴露良心泯灭已无药可救

 

   一年十个月,洛秦考虑的是怎么对付我们许氏后人,许氏后人何尝不在观察你是良人还是坏蛋? 尚没人逼你弄虚作假,洛秦你就不识时务自甘堕落,为邪恶势力张目,实属混入学界的魔鬼之一:

 

l      "我们大家对水辉先生非常尊敬"

   (既然尊敬水辉(许如辉)先生,为何口是心非褫夺他的劳动成果? 你们的道德操守,实在是卑鄙可耻不上档次,实在不如民国许如辉这代知识分子洁身自爱品德高尚。你去见许如辉,他定把你骂个狗血喷头!)

 

l      1990年后侵权出版物否定许如辉560年代原始书证。

   (连小学生也识得: 谁的作曲书证年份在前,谁就具否定后面一切伪证坐实原始作者地位! 在此洛秦的智商是零! 判断能力是零! 混上"音乐学院出版社社长,是中国音乐之耻!)

 

l      "你们去打官司好了"

   (洛秦你没有思考能力的吗!  裁定侵权与否是原始证据而非狡辩! 证据的力量?请自己去查《著作权法》 和《民诉法》(相信你至今没研究过)。至于许如辉前度维权官司,是系---案!迟早会平反昭雪! 迫害团伙早就开始分崩离析。法官只要制造过两起枉法判决,将受《法官法》问责终生。你洛秦已上了贼船,同样如此,将被多渠道追究终生!再则,我们怎么维权,你不够资格来指点。)

 

    贵社,仅范进德副总编说过一句公道话: "历史上是谁的作品,就该是谁的作品"。他与广大正义之士观点完全一致,品德高尚,是主掌历史进程者!你则等着被清算者。

 

四,歪曲沪剧史,篡改音乐史,迫害许如辉,洛秦已触犯人权罪

 

本次许如辉侵权事件造成的严重后果,是歪曲沪剧史,篡改音乐史!而这一切均是洛秦主观意志故意所为,职业行为,必须引起社会关注。两面三刀的洛秦你们不是一直吹嘘朝“一流”进军, 不会不知道世界一流是需要配, 套的! 像你这种无良社长主理的垃圾出版社,出了侵权书不认账,相反狡辩抵赖继续为非作歹,迫害和糟蹋正派作曲家,放到世界一流国家,将被司法部门和警察局搜查个天翻地覆,甚至清空出版社他日倒闭都有可能。你洛秦又属于职务犯罪,进班房是你唯一出路!

 

   本次你栽倒在许氏后人面前,也算你倒霉。我亦具学府学者背景,你的路数没用,也别装高贵,我将与你死扣到底。试问你的文章被他人署名,你很兴高采烈? 从许如辉的遭遇,可判断你从不"换位思考,也不关心民间疾苦,伪善和攀附,是你加官进爵的本领,你会故技重犯,直至身败名裂!

 

   我客串在上海音乐学院学报(《音乐艺术》)发表过《郑觐文佚篇"辟中国无文化之滥言"论考》等两文。鉴于郑觐文的地位,披露了中国音乐史上一件要事:根据我父亲许如辉遗稿:1933年刊于上海老【申报】、以许如辉(挥)之名写就的批驳英国大文豪萧伯纳“中国无文化”之文,实为郑觐文先生所撰….。我还在《中国音乐学》发表过《许如辉与中国早期流行歌曲》和《许如辉与中国现代戏曲音乐》长文,严守学术规范,参考文献列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涉及历史事件无一字无出处。上音刊物审稿就是范进德先生。他说过:"许文霞的文章可以免检"。因我专业研究方向之一,就是文献引文索引,考证训练严格得很。你洛秦倒好,为掩埋侵权事实彻底抹去许如辉,不惜反逻辑反常识反人类地造假! 你敢与我公开辩论吗? 料你没胆!

 

   治学和主理出版社,道德标准相同!

 

   我们许如辉父女两位,均光明磊落,说话撰文,有依有据。论学术道德,你洛秦可差远了,小丑一个!同时,你欺负我父亲,没门!

 

洛秦非但自己坏,还教唆别人(周丹)使坏:“你们去打官司好了”、再加上包庇奚根虎,同流合污,把我们的克制和耐心,当好欺负啊!今日正告三人:你们这些狗东西不入地狱,谁入地狱?

 

   记得20169月交涉之初,致电贵社:" 倘若不纠正,我要向上海音乐学院院部反映"

 

   谁知接听那头的副总编辑鲍女士惊慌莫名: " 我们与上音没有关系的,电话号码也不一样" ? !

 

   一位音乐界朋友告诉我: 这应该是一家野鸡出版社。

 

   洛秦,请回答,你们究竟是什么性质的出版社? 

 

 

   五,鲜廉寡耻、洛秦唯一看得懂的是国际制裁和国际追究

 

       早在194812月,联合国就在巴黎公布了《世界人权宣言; 其中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七条明文规定: 人的创作作品,具保护权和报酬权;

 

   第二十三条:每一个工作的人,有权享受公正和合适的报酬,保证使他本人和家属有一个符合人的尊严的生活条件……

 

   第二十七条:人人对由于他所创作的任何科学、文学或美术作品而产生的精神的和物质的利益,有享受保护的权利。

 

《世界人权宣言》并颇先觉之明,最后制定了条文来制裁各类违法者:

 

第三十条本宣言的任何条文,不得解释为默许任何国家、集团个人有权进行任何旨在破坏本宣言所载的任何权利和自由的活动或行为

 

   洛秦你已违反《世界人权宣言》上述三条,基于著作权就是人权,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我们决计向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对你提出控告;  同时,还会向近年成立的世界另一人权组织 (《全球马格尼茨基问责法》)提告,控诉你对已故中国作曲家许如辉先生的迫害!

 

   为此提醒,请你自中国时间2018.7.3起,到2018.7.1210日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给出书面答复,赔礼道歉,停止销售、下架海内外所有侵权图书,恢复许如辉名誉(署名权和应得作品酬劳) ! 如继续作恶,将严惩不贷、如期把你告到世界人权法庭。

 

   至此,

 

 

   许文霞

 

   (许如辉女儿/加拿大许如辉音乐基金会主席 、兼许如辉后人代表)

 

    

      201872

 

   ----------------

 

   :

 

   * 致上海音乐学院正副院长林在勇,王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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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剧《为奴隶的母亲》,作曲水辉,1962年版说明书)

 

 

 

(沪剧《王魁负桂英》,作曲水辉《解放日报》 1957102

 

 

(沪剧《王魁负桂英》,作曲水辉, 1957 首演剧照,王魁:赵春芳饰)

 

 

 

(沪剧《王魁负桂英》,作曲水辉,1960年代初 复演说明书)

 

 

(沪剧《白鹭》, 作曲水辉,执笔之一 水辉1958年首演说明书)

 

 

(沪剧《黄河颂》,音乐设计水辉1959年首演说明书)

 

   三,这是一起助纣为虐洛秦恶意为之的学术腐败

 

   一年十个月,洛秦你做了什么?你只是处心积虑,把许如辉与其心血之作强行切割,让许如辉永久消失于历史长河......,细节是魔鬼,让细节来揭开洛秦手法:

 

   1,主编自己也承认许如辉作品是许如辉所作

 

《轻松学 沪剧唱段108首》的主编奚根虎,出书前已确凿肯定 涉案作品的作曲是水辉(许如辉),洛秦你为何还要扶正“作曲王国顺”,取代许如辉?你作过调查吗?有王国顺作曲的直接证据吗? 何谓直接证据? 公演的日期,场地,演员,说明书,广告 等。你自己也应去查法律含义,作为社长是基本功,还用我多解释?尚且我认识王国顺! 许如辉为沪剧音乐立下汗马功劳时,王国顺还在踢足球……! 王国顺并没想在许如辉作品上署名,且他先于我父亲已故世…, 具体暂不展开,仅附一文 (王国顺否认沪剧《为奴隶的母亲》是他作曲,他还大赞许如辉的“奴隶亲”音乐好!):

 

点击——》王绍庭:我想起了二十一年前曾探望水辉……

 

今重读上文,不由再次怒火中烧!! 我代慈父许如辉二度向世人呐喊,向你这个掠夺者喝令:“这个世道怎么这样不公平?(许如辉 1986 上海)。如果说我以前不了解洛秦而以为他是个正人君子的话,本次侵权事件彻底看穿你分明是个迫害音乐家狂!

 

回到奚根虎:早在2007727日,上海许如辉著作权益座谈会上(我也在场), 奚根虎作了确权发言:

 

 

左奚耿虎,右作曲家陈钢。尊重许如辉著作权益座谈会,上海, 2007/07/27

 

·        奚根虎第一次发言,分析了许如辉的沪剧作品,(注:系本次涉案作品)《为奴隶的母亲.回家路上》及对沪剧音乐贡献 点击-à奚耿虎: 水辉先生人虽已不在,不能说话,但作品还在,事实还在!

 

·        奚根虎第二次发言认为,现在大家承认水辉先生的作品好,因为好了你也要来插一足,来侵权,这是绝对不行的点击-à奚耿虎:“水辉”署名被莫名其妙去掉,一点道理也没有 

 

   奚根虎是沪剧作曲,彼此见过好几面。2007年他对我说:“今后大家想怎么署名就怎么署名”。我就感到他将来会出事(现在果不出所料)。但那之后,他出席了声援许如辉著作权益座谈会,并两次发言盛赞许如辉,还分析了沪剧《为奴隶的母亲 . 回家路上》作曲特点,我即时已发布在许如辉纪念网上。 他这次利令智昏,在侵权书中胡编乱造作曲和编剧署名,把许如辉大部分作品按上“王国顺”的署名,简直是在发疯!你选这样的人当主编纯属荒唐。我提出他的主编资格是害人不浅。你洛秦不去调查,而是视大众为阿斗,进一步沆瀣一气包庇奚根虎过关,誓将造假造到底,致使许如辉原作曲变剽窃者似的受辱。你这种学术造假,上音没人管的?你这出版社社长也太好当了!中国没有一个机制,阻止洛秦这样的小人上位得势?

 

   2涉案图书并非仅许如辉署名被移花接木

 

   本次你洛秦碰到个对沪剧史真正熟悉者,就是我(凭历史证据说话)。贵社出版的涉案滥书,除我父亲外,其他权益人的署名也张冠李戴得一塌糊涂。部分真正著作权人我已告诉周丹,为啥至今不下架修改,任其流通?这就是你社对外标榜只做精品.诚品" 实际经常篡改历史 “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不忍卒读之内部黑幕?   上音出版社你霸占社长兼总编辑已十年余,按国际法制健全国家的标准(中国报章及有关部门承认国内法制并不健全,最高法每天访民如蚁,人山人海,苦民每年总量3000万):若在法庭作了一个伪证,那你所有的作证均不予采信!此标准正可套用在你洛秦头上大凡斗胆干过一件坏事(这已坐实,你已对许如辉作品动手动脚、署名颠倒黑白!)就会连番干坏事,加上你的所有个人著作是否严谨,有否学术不端之猫腻?从今起均需打上问号彻查!

 

   3学术腐败必随之商业欺诈

 

  涉案图书已销售四个年头,所有词曲作者因得报酬支付了吗?至少许如辉六部作品中、有一部作品署名侥幸正确,你们准备先结算该作品报酬吗?为何没与我们商量?想赖账吗?这同样是侵犯著作权法,商业欺诈!

 

   请问洛秦,这世上,有哪所外国音乐院校出现过此等恶意而为的学术腐败,故意侵占作曲家知识产权的? 美国伊思曼音乐学院? 还是德国汉诺威音乐学院?……。是已故作曲家贝多芬还是当代作曲家约翰.威廉遭遇过?  你如此对待中国音乐家,道德沦丧大倒退,是想开各国音乐界学术腐败先河? 即使在民国,已有商业立规: ”童叟无欺,版权所有侵权必究云云。你(们)内心之黑、残忍之狠、人心之恶,让人鄙视! 对中国前辈音乐家许如辉(他对中国音乐贡献的大量历史书证,我还没全部公开) 的态度,实在拉低了上海音乐学院这块品牌! 你颠倒黑白,陷害无辜,是中国音乐界新恐怖主义! 难怪国内多坑蒙拐骗之徒! 难怪中国音乐界一直要不断地“重写中国音乐史,你洛秦就是这不断制造冤假错案元凶中的一个,世风日下败类中的败类!不服来辩!

 

   4,洛秦的传话暴露良心泯灭已无药可救

 

   一年十个月,洛秦考虑的是怎么对付我们许氏后人,许氏后人何尝不在观察你是良人还是坏蛋? 尚没人逼你弄虚作假,洛秦你就不识时务自甘堕落,为邪恶势力张目,实属混入学界的魔鬼之一:

 

l      "我们大家对水辉先生非常尊敬"

   (既然尊敬水辉(许如辉)先生,为何口是心非褫夺他的劳动成果? 你们的道德操守,实在是卑鄙可耻不上档次,实在不如民国许如辉这代知识分子洁身自爱品德高尚。你去见许如辉,他定把你骂个狗血喷头!)

 

l      1990年后侵权出版物否定许如辉560年代原始书证。

   (连小学生也识得: 谁的作曲书证年份在前,谁就具否定后面一切伪证坐实原始作者地位! 在此洛秦的智商是零! 判断能力是零! 混上"音乐学院出版社社长,是中国音乐之耻!)

 

l      "你们去打官司好了"

   (洛秦你没有思考能力的吗!  裁定侵权与否是原始证据而非狡辩! 证据的力量?请自己去查《著作权法》 和《民诉法》(相信你至今没研究过)。至于许如辉前度维权官司,是系---案!迟早会平反昭雪! 迫害团伙早就开始分崩离析。法官只要制造过两起枉法判决,将受《法官法》问责终生。你洛秦已上了贼船,同样如此,将被多渠道追究终生!再则,我们怎么维权,你不够资格来指点。)

 

    贵社,仅范进德副总编说过一句公道话: "历史上是谁的作品,就该是谁的作品"。他与广大正义之士观点完全一致,品德高尚,是主掌历史进程者!你则等着被清算者。

 

四,歪曲沪剧史,篡改音乐史,迫害许如辉,洛秦已触犯人权罪

 

本次许如辉侵权事件造成的严重后果,是歪曲沪剧史,篡改音乐史!而这一切均是洛秦主观意志故意所为,职业行为,必须引起社会关注。两面三刀的洛秦你们不是一直吹嘘朝“一流”进军, 不会不知道世界一流是需要配, 套的! 像你这种无良社长主理的垃圾出版社,出了侵权书不认账,相反狡辩抵赖继续为非作歹,迫害和糟蹋正派作曲家,放到世界一流国家,将被司法部门和警察局搜查个天翻地覆,甚至清空出版社他日倒闭都有可能。你洛秦又属于职务犯罪,进班房是你唯一出路!

 

   本次你栽倒在许氏后人面前,也算你倒霉。我亦具学府学者背景,你的路数没用,也别装高贵,我将与你死扣到底。试问你的文章被他人署名,你很兴高采烈? 从许如辉的遭遇,可判断你从不"换位思考,也不关心民间疾苦,伪善和攀附,是你加官进爵的本领,你会故技重犯,直至身败名裂!

 

   我客串在上海音乐学院学报(《音乐艺术》)发表过《郑觐文佚篇"辟中国无文化之滥言"论考》等两文。鉴于郑觐文的地位,披露了中国音乐史上一件要事:根据我父亲许如辉遗稿:1933年刊于上海老【申报】、以许如辉(挥)之名写就的批驳英国大文豪萧伯纳“中国无文化”之文,实为郑觐文先生所撰….。我还在《中国音乐学》发表过《许如辉与中国早期流行歌曲》和《许如辉与中国现代戏曲音乐》长文,严守学术规范,参考文献列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涉及历史事件无一字无出处。上音刊物审稿就是范进德先生。他说过:"许文霞的文章可以免检"。因我专业研究方向之一,就是文献引文索引,考证训练严格得很。你洛秦倒好,为掩埋侵权事实彻底抹去许如辉,不惜反逻辑反常识反人类地造假! 你敢与我公开辩论吗? 料你没胆!

 

   治学和主理出版社,道德标准相同!

 

   我们许如辉父女两位,均光明磊落,说话撰文,有依有据。论学术道德,你洛秦可差远了,小丑一个!同时,你欺负我父亲,没门!

 

洛秦非但自己坏,还教唆别人(周丹)使坏:“你们去打官司好了”、再加上包庇奚根虎,同流合污,把我们的克制和耐心,当好欺负啊!今日正告三人:你们这些狗东西不入地狱,谁入地狱?

 

   记得20169月交涉之初,致电贵社:" 倘若不纠正,我要向上海音乐学院院部反映"

 

   谁知接听那头的副总编辑鲍女士惊慌莫名: " 我们与上音没有关系的,电话号码也不一样" ? !

 

   一位音乐界朋友告诉我: 这应该是一家野鸡出版社。

 

   洛秦,请回答,你们究竟是什么性质的出版社? 

 

 

   五,鲜廉寡耻、洛秦唯一看得懂的是国际制裁和国际追究

 

       早在194812月,联合国就在巴黎公布了《世界人权宣言; 其中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七条明文规定: 人的创作作品,具保护权和报酬权;

 

   第二十三条:每一个工作的人,有权享受公正和合适的报酬,保证使他本人和家属有一个符合人的尊严的生活条件……

 

   第二十七条:人人对由于他所创作的任何科学、文学或美术作品而产生的精神的和物质的利益,有享受保护的权利。

 

《世界人权宣言》并颇先觉之明,最后制定了条文来制裁各类违法者:

 

第三十条本宣言的任何条文,不得解释为默许任何国家、集团个人有权进行任何旨在破坏本宣言所载的任何权利和自由的活动或行为

 

   洛秦你已违反《世界人权宣言》上述三条,基于著作权就是人权,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我们决计向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对你提出控告;  同时,还会向近年成立的世界另一人权组织 (《全球马格尼茨基问责法》)提告,控诉你对已故中国作曲家许如辉先生的迫害!

 

   为此提醒,请你自中国时间2018.7.3起,到2018.7.1210日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给出书面答复,赔礼道歉,停止销售、下架海内外所有侵权图书,恢复许如辉名誉(署名权和应得作品酬劳) ! 如继续作恶,将严惩不贷、如期把你告到世界人权法庭。

 

   至此,

 

 

   许文霞

 

   (许如辉女儿/加拿大许如辉音乐基金会主席 、兼许如辉后人代表)

 

    

      201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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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致上海音乐学院正副院长林在勇,王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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