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晓都、范倩、李澜法官,请收回拙劣判决!
(许文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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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诬陷的作曲家许如辉,水辉,1910-1987)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善恶到头终有报! 冤有头,债有主,世上因果总须报
(一)
上海高院应勇院长,转本案法官张晓都、范倩、李澜: 强烈要求收回本判决!这样的判决经受得起历史考验吗? 没有比“拙劣”更能精准反映本判决之拙劣了。通篇赖以判案,完全基于“伪证、谎言、虚言、假言、无证、无法律和事实依据先入为主……”之骇人听闻的登峰造端。一错再错,仅举一例,本案是“11个唱段”吗?本判决首开古今中外文明史先河,强行扼杀原著者许如辉“艺术性命”,包庇其后源源不绝汝金山等侵权者,玩弄司法,颠倒黑白、亵渎《著作权法》,践踏《民事诉讼法》。
本判决已埋下祸根,上海剽窃现象猖獗不已,戏曲署名荒诞不堪! 本判决的动机决不单纯,比收回的东莞区法院某判决“恶劣”千倍!收回本判决,彻查上海司法弊端 ! 以谢深受糟蹋的作曲家许如辉先生! 以谢极度伤害的许如辉后人! 以谢无比愤怒的作曲家和戏曲音乐家! 以谢屡遭蒙蔽的普罗大众! 许文霞 (2008年6月5日,于多伦多 )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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