叹周良材先生“为沪剧送终”
——兼致许文霞
(李惠康 上海艺术研究所原副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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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霞女士:
您好!
周良材先生给您的信和您的插话都看了。
我从大学时代就知道周良材先生是一位研究滩簧戏的资深专家,其中对沪剧情有独钟,享有“沪剧界老娘舅”的信誉。他为您的令尊大人水辉(许如辉)先生的知识产权被人侵犯,而上海中院和高院强调演员和作曲的关系,否定作曲对流派唱腔由初级阶段发展成为现代的美学的高级阶段所起的作用,从而作出汝金山侵权有理的错误判决。他是从这场把谬误当作真理的官司中,既为水辉先生鸣冤,也为“沪剧送终”,发出了“无可奈何花落去”的悲叹。
周良材先生是我十分尊敬的师长,我对他的悲叹感同身受。
“有事有人,无事无人”,是不少戏曲艺员长中期存在的坏传统,并决定他(她)们绝不可能尊重别人倾注在自己演唱艺术中的知识和心血。他(她)们曲解“以演员为中心”的表演理论,把舞台演出的综合艺术视为个人所有的流派艺术,轻慢或否认编、导、音、美等艺术创作的文化人的知识产权,而对自己的得到却是多多益善,以致抛弃昔日情义,讨好眼前帮手。这种坏传统得到法律支持的后果,势必导致知识远离戏曲,戏曲没落不可避免。我以为,这是周良材先生所悲叹的,要为沪剧送终的根本所在。悲哉!
李惠康
(2008-07-09 于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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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文:周良材:从许如辉“败诉”,到我为沪剧送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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