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北京奥运裁判黄力平宣誓谈起
—— 就许如辉“败诉”,请张晓都、范倩、李澜法官回答(之二)
(许文霞)
2008年8月8日晚8时,北京奥运会开幕式已在国家体育馆鸟巢举行。当晚稍后一项特殊仪式,是中国乒乓球运动员张怡宁和体操裁判黄力平,代表全体运动员和裁判员宣誓。张怡宁发誓决不服用兴奋剂,黄力平表态会公正裁判。
裁判员宣誓,始于1968年墨西哥奥运会。国际奥委会此举目的,是要加强裁判的责任。宣誓,就意味着承诺;宣誓,就是不违规,讲道德,凭良心做事,恪守比赛规则。自此以后,奥委会的裁判更为敬业,争拗减少,奥林匹克的公平竞争精神,也更为世人称道。 墨西哥奥运会裁判员的划时代宣誓词如下:“我代表全体裁判员和工作人员宣誓,在本届奥运会上我们将以真正的奥运会精神和遵守奥运会一切规则,公正地履行裁判员职责。”
本届奥运会裁判员宣誓词虽与墨西哥那次有点不同,但宗旨依旧。在全球40亿观众见证下,武汉籍的黄力平,身着蔚兰色装,立于五环奥林匹克旗下,庄严宣誓:
“我以全体裁判员和官员的名义保证:以真正的体育道德精神,完全公正的态度执行我们在本届奥运会上的职责,尊重并遵守运动会的各项规则。”
看黄力平宣誓,我不由联想到咱们“许如辉维权案接连‘败诉’”的极不正常的上海司法判决。记得在法庭上,法官常常要当事人或证人,在陈述时发誓:“所言俱实,句句是真”,否则要承担法律后果。 现在看来,既然运动员和裁判都要发誓,法官也应当庭发誓才是,以保证公平判决,减少冤假错案。为什么不呢?
司法判决的法官,就好比是体育竞技场中的裁判,本应遵循“费尔泼萊(fair pay)”的公平原则,但许如辉案的审判法官(上海高院张晓都、范倩、李澜 / 上海一中院刘洪、章立萍、徐燕华),并非此等光明磊落。他们根本就不理会公平法则,懂法却故意不按法判决,为了交出非交不可的判决书,只好自说自话制定一套“法律”来解决司法争拗,这可犯了判决的大忌啊!司法的精神就是:法官只能“输入法律输出判决”,法官怎么可以逾越法律,制造“法律”呢(另文展开)?更要命的是,这六位法官宁可“众人皆清,唯我独浊” ,管你天下骂声一片,就是瞎判瞎写,体贴入微侵权者汝金山到家,不惜牺牲司法原则,你又奈何?其实这些法官私下读着胡写一气的判决书,内心何尝不清楚:把一件真的事说成假的,是困难的,只好靠伪证,造假来支撑门面了;内心何尝不明白,许如辉案,绝对没有办成铁案,判决极不公平,判决文书逻辑不通,问题成堆,根本找不到判案的法律依据,也拿不出任何相反证据,可推翻历史(许如辉唯一作曲的事实)!什么“唱腔设计”,“大合唱作曲”,历史上从来没有这种署名法,你法官今天怎么可以附和汝金山的伪证,强加到历史和历史人物头上去呢?……。判决书既已抛出,法官也不多宣扬了,也根本没什么理直气壮的心得之作和学术论文可写,让许如辉案沉下去算了;各方配合,让许如辉作品慢慢消失,让许如辉后人逐渐消音吧……。所以有人想根据案号,从上海法院系统查找相关判决,前也有后也有,独独许如辉案号的判决书居然查不到。
在此请问张晓都等六位法官,你们残忍地把作曲家许如辉放到被告席上,强行剥夺他的作曲权益,肆意糟蹋他的一生心血,七拼八凑出几份颠倒黑白的判决书在空中游荡,就这样不负责任算了?你们在读你们一手炮制的拙劣判决书时,胸中可有荡漾体操裁判黄力平那样的浩然正气?借用黄力平的宣誓词,略作几处改动,你们可有胆量面对全球40亿公民,庄严宣誓:
“我以全体法官和官员的名义保证:以真正的法律道德精神,完全公正的态度执行我在本次(许如辉案)判决的职责,尊重并遵守司法判决的各项规则。”
再问张晓都等六位法官,你们肩负法官重任,手操“生杀大权”,审案无数,件件问心无愧?
(20008-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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