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薇后人状告法院,越剧《梁祝》对簿公堂
(新闻综合)
(南薇,1922-1989)
南薇(1922-1989年),滑稽戏、越剧导演。原名刘松涛,江苏常州人。毕业于上海立信会计学校。自幼喜爱戏剧。民国31年(1942)与艺友韩义进行业余话剧活动,后进入越剧界,编导了《香妃》、《·孔雀东南飞》、《梁祝》、《祥林嫂》等40多卜剧目。建国后参与了滑稽戏的编导,为各滑稽剧团执导新编剧目。其中曾在大公滑稽剧团任编导4年,先后编导了大型滑稽戏《王老板》、《活捉》;改编了《拉郎配》、《亲家公》。并将鲁迅名著《阿Q正传》搬上滑稽戏舞台。南薇不仅能编善导,且对滑稽戏表演的特点非常熟悉,常为人(主要演员)写戏,为人设(设计角色)戏,故其编导的戏可看性较强,受到观众的欢迎。1956年后,除为本市滑稽剧团导戏外,还经常为外地的滑稽戏剧团排戏。"文化大革命"期间受到迫害。1979年后,他编的戏重新复演,有的拍成电影或电视剧。1981年又为上海市人民滑稽剧团导演了《五颜六色》、《真假爱情》等大型滑稽戏。(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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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剧〈梁山伯与祝英台〉明星版有人指称“剧本侵权”》
(刘家兄妹昨与演出公司对簿公堂,双方在庭上唇枪舌剑,并出示了大量证据表明各自的观点)www.shaoxing.com.cn 绍兴网 2008-09-17 07:14
昨天上午,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九庭,以原告身份出现的刘家兄妹与绍兴市演出公司(下简称演出公司)正式“对簿公堂”,双方均出示了大量证据以表明自己的观点。由于案情相对较为复杂,法院将择日宣判。
今年6月8日,绍兴大剧院首演了一场《梁山伯与祝英台》明星版,这在当地乃至全国都产生了很大影响。对此,刘家兄妹认为,演出公司既没有在演出宣传过程中为刘南薇先生的编剧地位署名,也没有在演出前告知他们并经他们许可,更没有向他们支付任何报酬,完全系擅自制作、演出,亦即侵犯了自己及其父亲的合法权益,遂将演出公司告上法庭(本报9月14日曾作报道)。文章见报后,在社会上引起较大反响,省内外许多媒体纷纷转载此文。 昨天上午,刘家兄妹和演出公司对簿公堂,本地及外埠媒体对此予以了高度关注。庭上,刘家兄妹认为,演出公司侵权事实清楚,理应作出相应赔偿,并出示了包括音像资料、宣传册子、网站等在内的共15组证据。对此,演出公司先后出示了12组证据,以证明刘家兄妹诉称的情况与客观事实不符。他们认为,越剧《梁山伯与祝英台》系传统剧目,新中国成立前后已有越剧剧名或为《梁山伯祝英台》,或为《梁山伯与祝英台》,或为《梁山伯》,或为《梁祝哀史》,或为《新梁祝哀史》的剧本以公开出版物或手抄本形式出现并有多种版本。同时,各剧团和艺人们又根据演出不断地加以修改和完善剧本(包括唱词和剧情内容)。
上世纪五十年代初,为庆祝建国两周年,由华东戏曲研究院创作工场集体改编了越剧《梁山伯与祝英台》剧本,经宋之由、徐进、成容、陈羽、弘英等分头执笔写成,由伊兵审定,作为华东戏曲研究院越剧实验剧团进京演出的剧本。该剧本刊登在1951年11月5日出版的《戏曲报》上,并由相关文章说明。刘南薇并未参加该剧本的任何改编和创作。 而越剧《梁山伯与祝英台》(明星版),所使用的剧本是袁雪芬、范瑞娟口述,徐进等改编的越剧《梁山伯与祝英台》剧本,与刘南薇无关。由此,他们的演出行为并未侵犯刘南薇先生的署名权,也未侵害刘家兄妹的发行、表演权及获得报酬权。
双方在庭上展开了激烈争论,部分证据还进行了现场演示。但由于案情相对较为复杂,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来源: 绍兴网-天天商报 作者: 记者 沈兴国 编辑: 季建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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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剧《梁山伯与祝英台》明星版身陷“官司门”
(浙江新闻网 发布日期:2008-09-17 11:20:37)
中新浙江网9月17日电 今年6月,越剧《梁山伯与祝英台》明星版在绍兴大剧院成功首演,中央电视台戏曲频道也前来录播,在戏曲界产生轰动效应。但昨天上午,该剧制作单位绍兴市演出公司却坐上了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被告席,被起诉侵犯了作家刘南薇的剧本著作权。
起诉方是作家刘南薇的子女刘耕源和刘朝晖。刘氏兄妹称,上世纪40年代末、50年代初,其父亲刘南薇制作完成了越剧剧本《梁山伯与祝英台》,并在《人民文学》等杂志上刊登过。1989年,刘南薇去世,兄妹俩作为子女合法继承其父于生前所著的越剧剧本《梁山伯与祝英台》的著作权。
绍兴市演出公司所制作的越剧《梁山伯与祝英台》因为汇集了全国越剧舞台上最优秀的演出阵容和最具人气的越剧八大流派,被称为明星版。刘氏兄妹认为,该明星版剧本正是其父亲所著;而演出公司既没有在演出宣传过程中为刘南薇先生的编剧地位署名,也没有在演出前告知他们并经他们许可,更没有向他们支付任何报酬,完全系擅自制作、演出。他们遂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演出公司在未经允许且未支付任何报酬的情况下擅自演出侵犯了他们的权益,遂将对方告到法庭,要求赔偿经济损失15万元。停止侵权的同时,并在浙江省内报纸上公开发表声明说明《梁山伯与祝英台》越剧剧本的编剧。
在昨天的法庭上,双方律师围绕刘南薇是否享有著作权、绍兴市演出公司是否具有侵权行为进行激烈争辩,并各向法庭举证十余项证据。
绍兴市演出公司不承认其存在侵权行为,并认为越剧《梁山伯与祝英台》是传统剧目,新中国成立前后,已经有《梁山伯祝英台》、《梁山伯与祝英台》、《梁山伯》、《梁祝哀史》等剧本公开出版物,且有多个版本,现在的剧本是各剧团和艺人们不断对唱词和剧情内容进行完善、修改的成果。
同时,演出公司称,越剧《梁山伯与祝英台》明星版所使用的剧本是袁雪芬、范瑞娟口述,徐进等改编而来,因此演出行为并没有侵犯刘南薇先生的署名权,也未侵犯刘氏兄妹的各项权利。
昨天,这起《梁山伯与祝英台》著作权纠纷案首次开庭就持续3个小时,法院将择日继续进行审理。
记者了解到,目前,刘氏兄妹还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上海越剧院、扬州扬子江音像有限公司告上法庭,称该单位制作、出版、发行销售的CD越剧《梁山伯与祝英台》、《祥林嫂》、《孔雀东南飞》、《宝莲灯》侵犯其著作权。
(责任编辑:张朋)绍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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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剧《梁祝》明星版 被指称“剧本侵权”
(剧本著作权继承人欲向演出公司索赔15万元)
今年6月8日,《梁山伯与祝英台》明星版在绍兴大剧院首演获得成功。然而,令绍兴市演出有限公司(下简称演出公司)意想不到的是,这场演出竟会惹上了侵权官司。日前,《梁山伯与祝英台》剧本著作权继承人刘家兄妹认为,演出公司在未经允许且未支付任何报酬的情况下擅自演出侵犯了他们的权益,遂把对方告到法庭,要求赔偿经济损失15万元。
现住上海的刘家兄妹在起诉中说,上世纪四十年代末、五十年代初,其父亲刘南薇制作完成了越剧剧本《梁山伯与祝英台》,根据该剧本表演、演唱和拍摄的越剧产生了广泛影响。1989年,刘南薇去世,他们兄妹俩作为子女合法继承其父于生前所著的越剧剧本《梁山伯与祝英台》的著作权。
2008年6月8日,由被告制作的《梁山伯与祝英台》明星版,于绍兴大剧院进行首演。该演出汇集了全国越剧舞台上最优秀的演出阵容和最具人气的越剧八大流派,顿时产生轰动,中央电视台戏曲频道也前来录播。
刘家兄妹称,演出为被告带来巨大经济收益,其剧本系出自刘南薇所著的越剧剧本《梁山伯与祝英台》,但演出公司既没有在演出宣传过程中为刘南薇先生的编剧地位署名,也没有在演出前告知他们并经他们许可,更没有向他们支付任何报酬,完全系擅自制作、演出。
刘家兄妹认为,越剧剧本《梁山伯与祝英台》系刘南薇先生生前所著,为维护自身及其父亲的合法权益,遂起诉至法院,要求演出公司在省内报纸上公开发表声明,说明刘南薇是《梁山伯与祝英台》越剧剧本的编剧;并判令演出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15万元。
昨天中午,记者与绍兴市演出有限公司负责人裘建平取得了联系,当记者问及他们是否涉及一起《梁山伯与祝英台》著作权纠纷时,裘建平表示他们正在做应诉前准备,不便透露案件具体情况,一切等下周开庭再说。
据悉,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并将于近日开庭审理此案。(记者 沈兴国)
(摘自 《天天商报》)
[上文跟贴]:
。刘南薇
原名刘松涛,江苏武进人。1942年组建雪声越剧团,历任该团编导,清华电影公司、大华电影公司、山东越剧剧社、华东戏曲研究院、芳华越剧团及宁夏越剧团编导,编审。1946年开始发表作品。著有越剧剧本《祥林嫂》、《月下老人》、《山河恋》、《祝福》、《孔雀东南飞》、《洛神赋》、《梁祝哀史》,越剧电影文学剧本《梁山伯与祝英台》,话剧剧本《阿Q正传》等。
。这样明显的编剧,怎么会被忘了放在应该放的地方?
一个戏的海报、说明书、字幕表上,编剧总应该有的吧?
如果说有人代替了南薇作为编剧,那他(她)能心安理得地睡得着?
对于南薇,《上海滑稽》网的“滑稽名家”中在2002年就有了介绍。
。看了下这次明星版视频,字幕显示为:编剧:徐进 (根据袁雪芬 范瑞娟口述),又查了下1982年文艺出版社出版的《越剧小戏考》,《梁》剧介绍显示为“袁雪芬 范瑞娟口述 徐进等改编”,上越的官方网站上为“剧本由袁雪芬、范瑞娟口述,徐进等执笔”。看样子弄了不好,越剧院连同徐老夫子也要被牵连进去了
http://www.yueju.net/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39
。看了串调的介绍,去了《上海越剧》网站一看,果然,在《梁祝》的介绍中,似没有南薇什么事。
1955年上海越剧院排演该剧时,剧本由袁雪芬、范瑞娟口述,徐进等执笔,黄沙导演,陈捷、薛岩音乐整理,幸熙、苏石风布景设计。范瑞娟饰梁山伯、傅全香饰祝英台、张桂凤饰祝公远、吕瑞英饰银心、魏小云饰四九、金艳芳饰师母。此次排演时,增添了尾声“化蝶”,朱传茗、薛传刚任舞蹈指导。
1953年,该剧由上海电影制片厂摄制成第一部国产彩色戏曲艺术片,由徐进、桑弧编剧,桑弧、黄沙导演,祝英台改由袁雪芬饰演。
不知刘家兄妹对此事怎么看?
。【越剧老戏单】梁祝哀史(1951·越剧界联合演出) 发布者:东方戏博园 发布时间:2007-08-21 10:16 更新时间:2007-08-23 08:47
梁祝哀史,古装戏。 1951年9月,上海越剧界联合演出于华东大众剧院。 华东越剧实验团加演《父子争光》。 【要素】 开本:186mm*175mm 页数:22面 纸张:普通 印刷:丝网印 五色 【内容】 上海文艺界抗美援朝支会越剧分支会致观众们 尹桂芳等十二姐妹声明 我们的话(南薇 朱铿) 梁祝哀史本事 唱词刊载 演员表 前后台工作人员表 观众意见表 广告 越剧12姐妹合影 56位越剧演员小照 《父子争光》本事 介绍 《父子争光》唱词刊载 演员表等 《父子争光》戏照6幅 【主创人员】 南薇…………………………编剧 南薇 朱铿……………………导演 陈捷 刘如曾 王元坚……音乐作曲 郑传鉴……………………舞蹈指导 幸熙 苏石风……………装置设计
【戏情故事】 东晋永和年间,会稽书生梁山伯遇上虞富家女祝英台于泉唐道,讨论旨奥怡然相得,偕之游学宜兴善权山之碧鲜岩筑庵,同桌同宿三年,而梁不知祝为女子。祝思亲先返,临别,约梁曰:某月日可相访,将告父母,以妹妻君,实则以身许之也。梁自以为家贫,羞涩畏行,遂至愆期,迨梁惊悟归省,英台奉父命别字鄮城廊头马氏,踵门引见诗酒而别,卒悔念成疾,遗言茔鄮西清道源之九陇墟,英台既适马,乃临冢祭奠,哀恸而绝。 【戏中人物与扮演者】 梁山伯………………陆锦花饰 尹桂芳饰 徐玉兰饰 范瑞娟饰 祝英台………………王文娟饰 傅全香饰 戚雅仙饰 祝公远………………徐天红饰 张桂凤饰 日 久………………魏小云饰 人 心………………吕瑞英饰 金采风饰 师 母………………项彩莲饰 先 生………………经瑞华饰 马文才………………魏凤娟饰 梁 父………………张桂凤饰 徐天红饰 梁 母………………张 茵饰 童子可儿……………张东珍饰 吏 ………………丁玉南饰 司 空………………丁赛君饰 司 马………………王忠蝉饰 司 寇………………丁玉南饰 尼 姑………………郑采君饰 司 仪………………魏宏音饰 马 父………………任棣华饰 学 生………………小春芳等饰 马 仆………………李月芳等饰 轿 夫………………孙淑华等饰 家 属………………金美娜等饰 女 乐………………汤佩君等饰 宫 嫔………………沈凤英等饰 秀 女………………唐美影等饰 车 夫………………高立成等饰
。好玩好玩,根据上面的老戏单,似乎没有袁雪芬名字,那怎么又是袁口述的呢?
(http://blog.eastday.com/sp1/dfxby/101615109710.shtml)
东方戏博园 。严重关注这一维权官司的进程.如果还牵涉到上越与袁先生,南薇老师子女的这个"原告"可能有点"悬"了.但愿法院能够秉公执法,祝刘家兄妹"好运"!
纠正7楼一点.一出越剧现代小戏叫<父子争先>.这是原帖打字者出错,非雨兄的笔误也.在上海图书馆数字视听台收藏了一张该戏老唱片,我曾听过,扮演父亲的应该是吴小楼老师. [跟贴来自:上海滑稽—戏剧百花园),08-09-15
。本贴讨论区,点击——》南薇后人状告法院,越剧《梁祝》对簿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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