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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金专访: 为自由愿意付出什么代价?
2/14/2009 点击数:1370

哈金专访: 为自由愿意付出什么代价?
 
高伐林 2009-2-12  来源:今天   


    哈金,本名金雪飞,美籍华裔作家。1956年出生于中国辽宁省,曾在中国人民解放军中服役五年。1982年毕业于黑龙江大学英语系,1984年获山东大学英美文学硕士。1985年赴美留学,在布兰戴斯大学获博士学位后任教于艾默里大学,现任波士顿大学教授。哈金在美国以英文写作,已出版三本诗集、三本短篇小说集及五部长篇小说《池塘里》《等待》《疯狂》《战废品》和《自由生活》,获得过美国国家图书奖、美国笔会/海明威奖、欧康纳国际短篇小说奖和欧亨利短篇小说奖,两度获得美国笔会/福克纳小说奖,并曾进入普利策奖决选。

     对《自由生活》有多少种解读?
      
    《自由生活》是一部沉甸甸的长篇小说,英文版与中文版都有600多页,在哈金的五部长篇中是篇幅最为浩大的一部。作者秉承他心仪的俄国文学大师们现实主义的创作方法,讲述了一个美国华人新移民的故事:
      
    主人公武男1985年从中国大陆赴美留学,在位于波士顿的布兰戴斯大学攻读自己并无兴趣的政治学,他的妻子萍萍和儿子涛涛也先后来到美国团聚。武男原打算拿到博士学位后回国教书,但“六四”爆发,他对中国失望而决定留在美国。为养家糊口,他当过工厂的夜间保安,杂志编辑和餐馆帮工,攒下点钱买下美国南部的亚特兰大郊外一家小型中餐馆,实现了所谓有房有车有产业的“美国梦”。但武男虽然当了餐馆老板,他仍然参与华洋文化活动,他跟中国的流亡知识分子、美国诗坛名流交往,最终决心走上自由创作之路。为了有更多时间写作,他卖掉餐馆,重新打工,到一家汽车旅馆当夜间值班员。
      
    小说的后面,还附有主人公武男的25首诗。
      
    书名“自由生活”,按说其意一目了然,然而,对这部小说的主题,见仁见智,众说纷纭。
      
    我问哈金,有没有人对他说,这本书的主旨是“反美国梦”?哈金笑了,说中国大陆有评论认为这部书讲“美国梦”多么虚妄。中新社有一篇编译文章《美华裔作家哈金:追寻“美国梦”的征途没有自由》,摘译《美国基督教箴言报》书评说,这本书阐明自由生活的所谓“自由”,“只意味着失败的自由”。
      
    哈金紧接着说,也有截然相反的说法:有位美国人就断定这是一本“爱国小说”——当然,“爱国”指爱美国:主人公一家坚持要留在美国打拼,不就是因为对美国的热爱么?还有人认为,作品是对“美国梦”的另一种阐述,有个书商告诉他,读后对“美国梦”理解更深了;还有人说,他们以前认为中国人就是吃饭干活,不动脑子,读过这部书,说真没想到中国人对“美国梦”思考得这么深……
      
    哈金话头又一转,告诉我,有人推断这本书“能阻止好多人到美国来”。
      
    这部书,还有多少种解读的角度?我看到、听到的,还真不少:
      
    ——描绘了人怎样发掘潜力,在“不断成熟的过程中寻找自我”;有评论更进一步分析,本书是哈金获美国国家图书奖的《等待》的续篇,《等待》主角孔林没有长大,而本书主角武男走向成熟;
      
    ——讲了一个爱情故事:人如何扬弃虚妄,发现爱情的真谛;
      
    ——阐述克服恐惧感,才能走出人生困境;
      
    ——所有美国人往前追溯几代,肯定有那么一个人离开家乡,移民来到美国,挣扎,立足——这是美国文学的主要题材之一。这本书涉及了所有移民的话题,是对美国“移民小说”传统的延续与新回应;
      
    ——诠释“边缘人”如何找到心灵自由的秘诀:自己就是自己的中心……
      
    哈金说:评论者往往只抓住一个主题,但这本书有好多主题,从各个不同角度都可以对之作出诠释,也都能够言之有理地解通。
      
    但哈金自己怎么看呢?
      
    哈金说过:这是一个关于成长的故事——一个人终于成长为能够孤独生活的个人。他说得更多的是,这本书是“给那些愿意为自由生活付出代价的人而写的赞歌”——付出代价才能获得真正的独立和自由,选择和付出代价正是自由的含义。
      
    哈金说,作为一个独立的个人活着,这是一个永恒的主题。不少中国人到美国来后,说这里没有“真正的自由”,怎么没有?问题是要付代价,而很多人不愿付代价。
      
    我还是不解:“为自由付出代价”——在武男的经历中究竟指什么呢?
      
    自由的代价究竟是什么?
     
    叶挺《囚歌》说:“我渴望自由,但也深深地知道——人的身躯哪能由狗的洞子爬出!”他宁死不愿用人格尊严来交换自由;西方人说:“不自由、毋宁死”,“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宁愿牺牲生命、爱情来付自由的代价。可是,这部小说的主人公武男,并没有遇到生死关卡,甚至都没有面临是否舍弃政治权位、抛却丰厚收入,或者必须出卖灵魂和人格,才能获得文坛承认等等抉择。
      
    哈金回答:“代价”是广义的,包括很多内容。说白了,追求自由生活就是追求另一种活法。这不是一下就能改变的,是一个伴随着心态改变的艰难而漫长的过程。例如,你一旦抛弃集体思维模式,一旦脱离昔日群体,就会陷入折磨人的困惑,无日无之:你必须接受前景的不确定性;你得接受孤独无援——甚至连朋友都没有几个,万事只能靠自己;最关键的是,你必须成为一个在精神上不依赖任何群体、尤其是不依赖国家的独立个体(individual),要确立这样的信念:个人的生活、命运,跟国家八杆子打不着——并不因为“我是中国人”,于是血浓于水,我就得从属于这个民族。虽然表面上看主人公的生活并没有巨大起伏,但是这些各个方面东西全都加在一起,那是很大的代价。
      
    我明白哈金的意思了:真正的生死考验毕竟相当罕见,一般人没有多少机会遇上;移民的乡愁,可以被归类为恋母情结,告别祖国即告别母亲,不摆脱这种情结,就不能走向成熟,但摆脱这种情结又谈何容易!武男作为与你我一样的普通人,付出的代价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心理上的煎熬、是告别传统之后承受的压力。正如一位俄国哲人所说:真正不幸的,不是某次出门遇到车祸,而是每次出门都在门框上撞头。
      
    不过,在我看来,人类从诞生以来就是社会性群居动物,有无数的纽带,民族的,政治意识形态的,商业的,宗教的……将人们扭结交织进各种“命运共同体”。一个人,摆脱某一群体的桎梏是可以做到的,但真能摆脱所有群体的束缚吗?庄子在《逍遥游》中所说的无所凭依,只是幻想而已;所谓发掘出个人的力量,在天地间独往独来,难道不就像希腊神话中西绪福斯推石头上山那样的永恒难题?作品中的武男如此,生活中的哈金也如此,我问:你不是也说过“文学就是我的宗教么”?你可以超越某个民族、拒绝某种意识形态,但是你毕竟还是有你归属的目标啊,那就是古往今来的文学巨匠——如同陶渊明所说的:“微斯人,吾谁与归”。
      
    对我的看法,哈金并不否定:人不可能跟社会、跟他人完全脱离,如果真能脱离,就没有痛苦了!客观现实层面上,人必须住在一个地方,武男不也入了美国籍么?但是哈金强调:从心态来讲,应该追求一种精神上的独立,确信个人的存在价值并不依靠哪种时下的群体如国家啊、阶级啊、民族啊、某种事业啊等等来确定。人必须有超脱性,除了坚守最基本的价值观之外,不能被先天条件和现实利益局限住。武男想要写诗,他当然应该在文学中找到自己的位置和归属,这很正常么,除了像小说中提到的那些一心只想赚钱的所谓“作家”之外,哪个严肃的作家不希望在文学源流中找到归宿呢?武男作为“外来者”,他对于文学传统还比较模糊,他对于精神追求的去向也并不清楚,但武男总得寻求去一个“没有边疆的国家”。
      
    哈金在香港书展上演讲“个人与文学”,也涉及这一话题。他回顾刚开始写作时,自己曾想“要做底层的代言人,可是后来发现,你只能代表你自己,只能写最让自己感动的东西,而最个人的,也就是最普世的”。
      
    哈金也是在“集体高于个人”的环境中长大的,为什么在观念上发生这么大的改变呢?
      
    哈金在回答《自由生活》中武男诗歌的翻译者明迪时说:“我在餐馆端盘子时不可能想到我的国家或者人民,我得琢磨怎样养家糊口”,作为一个作家,“为了这种抱负就必须首先作为一个个人,因为文学不是集体创作的”。
      
    哈金还说过,有两本书改变了他对世界的感观。第一本是奈保尔的《河湾》,第二本是希伯德的《异乡人》。奈保尔有个说法:必须将过去踩到脚下——“这种说法,我们以前想都不敢想”,《河湾》的主要人物对待过去的态度是,“如果过去仅仅意味着累赘,就把过去当作垃圾扔掉”;《异乡人》展示了怎样在历史毁灭中生存并保持理性,尤其是作为一个艺术家怎样做到这些。

    新作是不是“精神自传”?
      
    在2008年3月跟哈金见面时,他告诉我:《自由生活》不是我的自传,武男并不是我。
      
    这让我想起法国小说家、《包法利夫人》的作者福楼拜的名言:“包法利夫人,就是我!”哈金却反其道而行之。
      
    明迪也问过哈金这个问题:“你能告诉我这个小说里有多少自传成分吗?”
      
    哈金回答她:小说的大局上完全不是自传。与武男不同,我从没在中餐馆干过活,没有放弃学业,从未回过国,没有一个前女友在美国。我比武男幸运多了……总的来说,这本小说不是自传。
      
    但明迪坚持认为:“感觉上(主人公)像是你自己乔装成厨师后的画像。小说以1989年武男的儿子来到美国开始,然后武男因‘六四’决定留在美国,这一点与你的经历比较接近”。哈金语带无奈地对我说:我说服不了明迪。
      
    哈金也没有说服我。不过,我对哈金说:这部作品并不是你人生经历的自传,而是你精神脉络的自传。这里表现出二重性:就真实人生来说,武男是你的“倒影”:你将你不想走的道路,打餐馆、管公寓,经营餐馆当老板,都通过他的经历写出来;而在精神轨迹上,武男是你的压缩版。
      
    这个“精神自传说”,哈金也不同意。他去香港演讲答问和接受采访,再次表示:这本书不是自传。
      
    但不管怎样,哈金在这部作品中灌注了自己的理念。《自由生活》可以算哈金酝酿得最久的一部作品。当他还在读博士时,马萨诸塞州华森镇有一位从香港来的朱姓餐馆老板,一直没有放弃写旧体格律诗,自己结集,题为《珠江乐府》分赠亲友。朱老板自述缘起说:来到异国,“风光信美”,登高临远,却“思故国而怆怀 ”,于是感慨愈多,所作愈频,“身在江湖之上,心存魏阙之下,此之谓乎?”哈金的一位美国朋友去这家餐馆吃饭,偶然得知老板的雅趣之后大为惊异,索来他的诗集给哈金看,深深地触动了他。哈金找出这本珍藏多年《珠江乐府》复印本给我看,“侵寻时序到重阳,疏雨洒新凉。小河两岸行吟处,微风起,暮苇飘黄。天际几行过雁,楼前一缕垂杨。”“维州河畔,景物似江南,几处黄花红叶。”……
      
    朱老板不会想到,自己的诗竟成了哈金这部《自由生活》的第一粒种籽——在他心中扎根,拔节,抽穗,用了16个春秋。
      
    从中国故事到美国故事
      
    我问:《战废品》以后,人们关注你的转型:从叙述早年在中国的故事转到讲述近年在美国的故事。这不仅仅是人物身份、背景转换吧?
      
    哈金说,是的,与以前的书确实有不同,这有两个层次。第一层,场景不一样,人物不一样,新著的故事都发生在美国,对于英文读者来讲,离得这么近,他们对书中所写的生活很清楚,这对作品真实性的要求就更严格了。大概这也是人们错以为这是我的自传的原因之一吧:为什么人物的行踪与我有些相似,很多细节与我自己的生活比较接近?因为我必须写我熟悉的地方,像波士顿、亚特兰大,我自己亲眼见到过才有把握不会失真。我还多次到书中写到的地方实地探访,我过去并没有在纽约打过工,甚至没有在纽约长住,但是纽约是流亡和移民中心,小说主人公必须来到纽约,才能结识各色人等,这样我就去了纽约好多次,详细观察纽约的环境、街道、车辆;书中写到著名的爱荷华大学写作间,我也真到爱荷华大学去了一趟,去实地观察和感受,连房子是平顶还是尖顶都不能搞错。
      
    主人公是餐馆老板,餐馆更是哈金关注的重点。他告诉我,他在美国餐馆干过活,但没有在中餐馆打过工,“主要是因为不会说广东话”。在乔治亚教书时,去过好多餐馆,主要是小餐馆,其中包括不少中国餐馆。“乔治亚和佛罗里达有些餐馆,厨房是开放式,与餐厅连在一起不分开,可以看到厨师怎么样做。我就从餐厅里仔细观察,慢慢积累,看清楚他们的程序:帮厨的怎样把原料和佐料放到一个个小碗里,大厨做好后怎样放到盘子里……”
      
    哈金说,第二层,我不可能每件事都亲眼目睹或者亲身经历,书中有很多细节是根据别人的描述,再加以想象而来。例如这本书最后一部写到武男回中国探亲。我来美国后从没回过大陆,但读过很多回国见闻的文章和图片,能体会到他们回国的感受思绪,关于武男回国时看到到处是垃圾,就来源于我太太丽莎回国的耳闻目睹;靠太太和儿子,我还更广泛地接触到各种层次的美国人,“特别是小孩,如果没有儿子与同学的交往,我从哪里了解得到?”
      
    “经常有人问:作品中获得美国大奖的诗人新秀迪克·哈里森的原型是谁?这个人完全是我创造的,没有原型。”
      
    当然,事实是想象的基础,要有根据地想象、推导——英国作家毛姆说,你不需要吃掉一整只羊,但应该吃一块羊肉,好知道是什么滋味。搜集了再多人的见闻经历,都不能照搬,“关键是如何把这些故事有机地串起来”。
      
    “是我最好的长篇小说”
      
    与《等待》和《战废品》出版后赞誉蜂起有所不同,《自由生活》出版之后,美国文学界出现一些非议。但哈金在答覆《亚洲周刊》采访时说:《自由生活》“是我最好的长篇小说”。言下之意,超过他获美国国家图书奖的《等待》,也超过他被列入《纽约时报》年度十本好书的《战废品》。我问:“最好”是从什么意义上说的?如此斩钉截铁地断言,是否有回应负面批评的意味?
      
    哈金说,不完全是回应。我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这本书确实比别的书要难写得多:情节上没有大的起伏,只凭日常生活一个一个细节,来描述主人公精神成长的过程。这本书,光校样我就改了六稿。除了上次你看到的两尺多高一大摞稿纸,后来我反覆修改的稿子又是同样高的一摞。
      
    再从本书的结构看,一步一步,在艰难环境中寻求生活的意义、在挫折和压抑中寻找缪斯,直到最后,主人公实现精神的升华,用诗来表达——没有几个美国小说家能做到这一点,他们都知道这是多么难。
      
    哈金在《自由生活》书中描写过主人公武男与妻子入迷地阅读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苏联诗人、作家帕斯捷尔纳克所写的《日瓦戈医生》。《日瓦戈医生》书后附上了主人公的诗篇。有评论指出,哈金的《自由生活》继《日瓦戈医生》之后再次这么做。帕斯捷尔纳克首先是位诗人,而哈金的文学生涯也是从诗歌起步,他在出版小说之前,出版了好几本诗集。
      
    哈金尤其自信的是这本书在语言上的探索,用语言反映了大部分移民挣扎的过程,“没有别的作家这么做过,”哈金说,正是从这些意义上,才说“是我最好的长篇小说”。
      
    这本书原稿更长,“编辑要我砍100页,我没砍那么多,但砍了80页。有些情节、有些人物砍掉了。有的很精彩,但不是与主线有机结合,只好砍掉。现在还有人说这本书的篇幅太大,但好多条故事线索,砍了也不行。”
      
    其实,美国评论界对这部书的好评也相当多,《Elle》《时尚》等许多杂志都夸奖它“成功”“才华横溢”。这里我们再抄一些:
      
    “活泼,清澈……哈金对武男日常生活的苦心关注,平静却有力度地给众生相以清楚明确的真实可信性。”(《Time Out New York》)
      
    “又长又可爱……简单,美丽……(武男)寻求的自由是艺术的自由,比仅仅是政治上的自由更彻底,更危险,是哈金本人以有力的结果一向面对的。”(《O:奥普拉杂志》)
      
    “无所不包……哈金第一部描述所移居国家的小说……充满令人钦佩的丰富故事。”(《西雅图信使邮报》)
      
    “可爱……了不起。本年度最有力度的小说之一,勾勒出一个在亚特兰大郊外孤独生存的中国移民艺术家丰满的、静悄悄引人入胜的形象。”(《娱乐周刊》,该刊将作品列为A级)
      
    “引人入胜……积累了现代美国生活的大量细节,表现了一个男人对自由和成功认识的逐渐成熟。”(《大西洋月刊》)
      
    “让读者放不下手的是哈金捕捉武男寻找,改变生活闪光细节的能力……哈金整个生涯都在冒险,但他又一次证明,他的词典中没有失败一词。”(《基督教观察》)
      
    “感人至深……引人入胜……《自由生活》的魅力来自它的令人振奋的颠覆性,它对所谓艺术创作最持久神话所进行的温柔颠覆。”(Slate)
      
    美国桂冠诗人、诗歌编辑、文学评论家罗伯特·平斯基(Robert Pinsky)在波士顿大学教授写作,他和作家安·赫尔伯特均提名《自由生活》为2007年最佳图书。平斯基的书评说:“哈金的第一部描写美国生活的书,讲述了一个中国家庭把自己变成美国人的故事。但它远比听上去有意思得多:如果这部迷人的作品是一部‘移民小说’,它便改变了这一题材。”

    语言体现了移民的挣扎
      
    我问:在精神价值上你可能比较认同武男;但从文学创作的角度看,你最喜欢你笔下的哪个人物?
      
    哈金毫不犹豫地说:萍萍。从中文看不是很明显,但是从英文来看,她说的那种语法不通的话,很有特点,正是一点不会外语的人初来美国所说的英语。她的精神上始终都很乐观。
      
    ——那么,在在所有作品人物画廊中,你自己认为哪个人物塑造得最满意呢?
      
    ——还是萍萍。在我塑造的所有女性当中,她是最丰满的、最生动的。
      
    从萍萍的英文半通不通,我们的话题又回到了语言。语言是哈金这部书探索的重点,也是这部书引起文学界争议的焦点之一。美国和英国有些评论家批评其语言破坏了“英语的纯洁性”;80多岁的文坛名宿厄普代克,在《纽约客》撰文评论哈金这部作品,对其语言也有微辞,认为“累赘”。
      
    哈金不认为这是这部作品的“阿喀利斯脚踵”,他在这部作品出平装版时,并没有修改所谓“累赘”之处。哈金认为,自己这样运用语言,是表现移民真实生活的需要:移民来自外国,他们怎么可能一到美国就能讲一口流利英语?像武男将“thank you”说成“sank you”,萍萍说“We not open yet”,语音不准,语法不通,这才符合、也才最能充分表现出这些人物在刚来新大陆这一特定时空的困境。哈金对我举了好几个熟人为例:许多人在祖国、运用母语时思维敏捷、妙语连珠,在人际交往中如鱼得水;然而来到异国他乡,处在另一种语言环境中,就变得迟钝、畏缩,甚至封闭。“纳博科夫《普宁》那本书的主题就是移民的语言。主人公是俄国移民,在英语人群中像个傻瓜,但是在母语人群中就好像变了个人。”
      
    我记得有人曾半沉痛半调侃地说:当用外语思索和表达时,“智商要减一半”;哈金所用纳博科夫的比喻更为形象:就像“在爆炸中失去七、八个手指后重新学会拿东西”。这对移民的心态和性格产生极大影响。哈金告诉我:纳博科夫从来不接受当面采访,都是用笔来回答记者提问。
      
    要准确地表现这些人的心态,现成的英语是不够用的,必须自出机杼来创造。“美国人受不了,私下说‘中国人的语言不规范,对英语纯正造成冲击’——但许多词,因为社会文化背景不同,确实没有常见的英文词可以信手拈来。例如‘官迷’,就很难找到对应的英语单词。‘officer seeker’(职位追求者)比较接近,但是没有表达出着迷和疯狂。”哈金只好选择了一个很生僻的词“emplomaniac”——这也许使美国人觉得生硬,但在中国语境中,只有它最准确了。
      
    不仅如此。哈金2008年4月4日在布朗大学“全球化时代重估外语教学大纲”研讨会上的主题演讲,就题为《为外语腔调辩护》(明迪中译,刊于《多维时报》)。他开门见山:“英语的一个独特荣耀是,相当数量的文学作品是由英语为后天习得而非先天所得语的作家所创作的。”哈金指出,约瑟夫·康拉德(Joseph Conrad,生于波兰)是这一文学传统的奠基人,而纳博科夫(Vladimir Nabokov,生于俄国)则代表它的高峰。
      
    这两人走了不同的英语创作路径。哈金说,在康拉德的小说中,我们可以感觉到一种由英语字典所界定的语言边界——他不会创造那种会使英语耳朵感到陌生的词句。“在这样一个边界内,他设法写出了里程碑式的作品”。纳博科夫不同,“他从不把自己局限在标准英语里,而是经常把这个语言的边界向外推移”。“即使是韦氏词典也没有对他构成一个边界,而更像是一幅地图,因为他会毫不迟疑地创造新字和新的表达方式,如果词典里没有的话”。哈金指出,“结果,英语不得不变得有些异化。不过,在美国移民小说中,这是一种常规技巧。”尽管“对母语者来说,我们不可避免地听起来有外语腔”,但这正是外来者对英语做出的贡献。
      
    对约翰·厄普代克所列举的《自由生活》语言上的“小违规例子”,哈金说,“懂英文的中国人看不出那些用法有什么不妥。”
      
    哈金告诉我:他接到很多亚裔美国人的电子邮件,他们喜欢《自由生活》,没有一个说这本书不好;但是母语是英文的白人,却有的喜欢、有的不喜欢。

    冲突不是单一的而是多重的
      
    谈到移民面临的挑战,人们往往脱口而出“文化冲突”。“文化冲突”这个概念,真能涵盖移民来到美国的不适应吗?
      
    不适应有很多种,“文化冲突”只是其中一种而已;而第二种,是有较高文化素养、有强烈精神追求的所谓“精英”,与身边大众之间的冲突;还有第三种冲突,是与居住国的精英的冲突——新来者挤占了原来者的空间和资源,让他们感到了对其游戏规则和价值观念的挑战。这些,都无法用“文化冲突”来一言而蔽之。
      
    我问哈金:你作为移民作家,这三种冲突,感受最深的是哪一种?
      
    哈金想了想说,第一种,即所谓中国人与异族的“文化冲突”,移民生涯刚开头时很强烈,时间长了,就逐渐缓解。个人本位还是集体本位?这也是“文化冲突”的重要内容。哈金的前几本书也涉及这个主题,但是那些故事都发生在原来那个以国家为本位的环境之中;而《自由生活》的故事,却是离开了那个环境,在以个人为本位的新国度里展开,这种冲突就更为明显。
      
    第二种冲突,是精英和大众的冲突。哈金同意说,大众趣味确实正在低俗化,很多畅销书简直是笑话,而体现民族文化精华、心血结晶的作品,在市场上却竞争不过畅销书。他回忆写《好兵》(Ocean of Words)那年,乔治亚州的作家、写作者们开party,各人把自己的书都拿来陈列,“有人对我说,你写这么本书,谁会买呢!说这话的人对我一点没有恶意,别人都不买我的书,就他买了一本——他是可怜我。”
      
    学者赵毅衡有篇文章讲“往下笨”(Dumbing Down),批评西方社会的文学水准、艺术趣味都不停地往下掉,“很笨,更笨,极笨”(Dumb,Dumber,Dumbest),影视娱乐和教育“白痴化”,致使那些有精神追求的精英,越来越鹤立鸡群,孤立无援。有思想和艺术价值的作品,市场受到严重压缩。哈金也有同感,他说,这种现象“就是同一国度、就是在中国,也常见”。布兰戴斯大学一位读化学博士的同学对他说:你干嘛学文学,我儿子他们将来就不需要文学——此人还是受过高等教育的呢。“我刚开始用英文写作时,周围不少朋友就不理我了,看不起嘛!”在哈金看来,这很正常,要有精神追求、文化目标,就得做好被孤立、被讥笑的思想准备。
      
    这种冲突在哈金的图书销售上也体现出来。他的长篇小说英文版卖得最好的是《等待》,“写了爱情故事嘛!而《战废品》基本上没写女性、没写爱情,卖得就不怎么样。”《战废品》叫好不叫座,在美国文坛上评价很高,但读者不肯掏钱。
      
    哈金感受最深的,是第三种冲突:外来者精英和本地精英的冲突。 “我们来到这里,不仅占了美国本地精英的空间和市场,而且如果用英语写作的外裔作家队伍壮大,那么确实有可能让美国文坛的游戏规则也发生改变。美国文化崇尚创造,美国人也很希望成为作家、艺术家——比中国人这种心态强烈得多。对于中国人挤进这一精神创造领域,他们看得很重。美国人同样嫉妒,同样不愿意看到外来人做得比自己更好,因为这证明了自己无能么。这是人的本性,美国与中国都一样。”
      
    哈金说,由于自己是外来者,用英文写作必须写到一般美国人可望不可及的程度,他们才能接受。
      
    哈金的夫人卞丽莎更是快人快语:美国文坛上的倾轧,一点不比中国文坛上缓和。“美国人自己怎么写都行,你是外国人,你这么写就不行。有个词儿,说是150年没人用了,他哈金怎么就用了?实际上前几年就有一个美国作家用了。”哈金在一旁笑了:我教书正巧就介绍了那个美国作家用了这个词儿的作品。
      
    中国人说“一言丧邦”,美国文坛倒真可以说“一言丧书”。哈金介绍,美国不像中国有中宣部这类官方机构下指令,但他们有大的媒体,有一套机制来控制:“像《纽约时报》书评,如果你第一本书出来,它给你一个劣评(bad review),你就好几年缓不过气来。我有个黑人作家朋友,第一本书出来得到一个bad review,多年抬不起头。”哈金的一位老师,是个老作家,也因为《纽约时报》对他的书评不佳,书店把他所有的书全部退回来,“八千本呢!到现在多少年了,他什么也不敢写。”
      
    丽莎说,《时代》周刊这次就给哈金来了一下。哈金导师的儿子是《时代》周刊编辑,他母亲是位小说家,他本人和他弟弟也写小说,但默默无闻,他在许多重要场合批评《自由生活》。
      
    哈金介绍,这几家书评媒体之间也有联系,有一家不给好评,另几家也都不给。“林语堂为什么后来离开美国去南洋大学当校长?就是因为美国评论界不给他好脸色。不过,好在美国的文坛没有人能够永久控制。”
      
    对美国文坛诗苑的盘根错节、勾心斗角,哈金在《自由生活》中有生动的描绘。
      
    哈金能够在美国文坛一路奋斗写出来,辛酸苦辣难与外人道。“艾默里大学雇我当助理教授时,系主任休假没在,聘我不是他决定的,他就百般看我不顺眼。系里开会时我每说一句,他就噎我一句。”系主任跟哈金所在项目的老板不合,这位老板原来在耶鲁教书,出过很多著作,系主任搞不动他,但认为哈金是他的人,就来整哈金出气。
      
    这是第一份工作,怎么受气也得坚持。丽莎回忆:那段时间,哈金一开学往学校走,肚子就开始疼;回来肚子鼓老大,儿子和我就给他按摩。我们要他辞职,他不辞——他就是犟!那几年遭了罪啦!他憋了一肚子气,白天晚上废寝忘食写东西。
      
    哈金苦心琢磨如何让闪现在脑海里很久的人物走出来,他用写作驱走焦虑,也用写作显示实力。直到他出的第四本书《光天化日》获得奥康纳奖之后,系主任态度才变了——他已经赶不走哈金了,哈金的处境这才大为改观。
      
    难怪《自由生活》的献辞是:“献给丽莎和文,本书里有他们的身影”。哈金说,妻子与儿子最重要的贡献就是“在我写作时,能有一个稳定的家——好多年了,有不顺利的事,就得回家养息,靠家里人的安慰”。
      
    歧视倾轧,也有地域和族裔之别。哈金说:“南方厉害,当时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艾默系大学人文科目就只有我一个亚裔;波士顿大学这里亚裔就多了,相对来说就好一些。”哈金还介绍:白人之间好一点,圈子大,资源多,出版社、媒体多半控制在他们手里;他们对黑人也不敢太过分——惹不起;亚裔中,印度人也不太受到歧视,“印度人为何那么厉害呢?因为纽约文学出版界有个叫萨尼·梅塔的总裁是个印度人,他可以被称作出版界的‘教父’,拉什迪(《魔鬼诗篇》作者)、奈保尔这些作家都是他拉扯出来的,印度人也形成了一种势力”。

    移民作家拥有边缘的独特优势
      
    用移居国语言创作的华人作家怎么定位?这也是哈金思考比较多的一个问题。像自己,以及汤婷婷、谭恩美,现在又多了裘小龙、李翊云等等,这些用英语写作的作家,到底算中国作家,还是算美国作家?
      
    哈金对我说,中国打开国门,有人出来,就有人用移居国语言来写作。我们这群多少写出点名堂的人,中国不能全都不要了吧?有人说,“这些人不用中文写作,不是中国作家”,竟然一笔全勾销了!但是你看文学史,哪个国家是说得这么武断的?
      
    哈金在前面提到的演讲中,也从“外语腔调”引申到移民作家的定位:几年前,研究中国文学的学者中有一种共识,用中文写作的属于中国文学,用其它语言写作的属于外国文学。哈金对此不以为然:“他们忽略了一个事实,那就是,世界文学中的一部分作家有双重国籍。康拉德既属于英国文学也属于波兰文学,虽然他从未用母语写作过;纳博科夫也是一个俄罗斯作家,尽管他坚称自己是美国作家。”对于个体作家来说,分类可能不那么重要,“因为在世界文学史中,没有一个有份量的作家是没有归宿的。但大多数写过有分量作品的移民作家,其命运是被一个以上的国家承认,因为他们存在于国与国之间的空间,那里是不同语言和文化交织并互相渗透的地带。在这个边缘地区出现的任何有价值的作品,很可能会被一个以上的国家认可,用来提高该国的软实力。”
      
    哈金再三感叹:中国过去文明悠久,在当今世界上却软实力不强,那么,国家怎么能将这些用移居国语言写作的作家一刀划走?
      
    在创作中奉行现实主义的哈金,看待现实问题更十分现实:“跨越语言边界、返祖归根的愿望在美国少数族裔作家群体中很常见,但恐怕并没有回归之路。如果我们对此保持理性,就可以看到,大部分处于中间地带的作家已或多或少被疏离或排斥。他们可以做的一件事是充分利用他们的不利条件和边缘化,而不应该死抱着回归的梦想。他们什么也不应该依靠,只依赖可以给自己定位的有价值的作品就行了。由此而来,只要写出有分量的作品来,身份这个概念也许就毫无意义。”
      
    哈金还说:“在移居作家看来,边缘是他们的工作空间,这对于他们的存在来说比其他区域更加重要。他们不应该努力去加入主流或在一个民族的文化中心占一席之地。他们必须保持他们的边缘化,获取各种资源……正是这个边缘化使他们区别于本土作家,成就他们独特的抱负。”
      
    他说的是作家,但是,这对所有胸怀抱负的移民,不论电脑工程师、建筑师、餐馆老板、还是律师、会计师,也都有借鉴意义。
      
    哈金的“下一球”
      
    哈金的眼光已经又盯着“下一球”了。在马萨诸塞州山区一条林荫小道尽头的寓所里,他仍然与往常一样埋头著述。《自由生活》英文版和中文版相继问世之后,2008年9月,芝加哥大学出版社出版他的论文集《移居作家》(The Writer as Migrant),阐述关于移民文学的各种话题。他目前正在写关于法拉盛华人移民的短篇小说,已经写了多篇,刊载于《纽约客》等刊物,已经有两篇获得欧· 亨利小说奖。全书大概要一两年才能完成。
      
    哈金作品的中文版,都由台湾的中国时报出版公司出版。中国大陆只出版了一本《等待》(湖南文艺出版社,2002年)。哈金介绍,跟上海文艺出版社签了出版五本书简体字版的合同,“想先给《光天化日》,结果一拿去就给枪毙了”。我问:中国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邬书林说过,有的“因人废书”,有的“因书废人”,你算是哪一种呢?哈金无奈地笑了,“都算吧!我曾提议将书里有些篇目拿下来——拿下来也还是出版不了。”
      
    说“因人废书”,哈金是有根据的。2004年,他向北京大学递交了应聘教授的申请,结果北大没有任何回应。有人评论说,“没有回应”或许“也是一种进步”,北大总不可能对一个在美国好几所名校专门教授英语写作、写了很多获奖作品的著名作家回信说“你不符合资格”吧。“没有回应”,是因为 “不便回应”。
      
    哈金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在美国文坛上开始崭露头角,1999年获得美国第50届全国图书奖,是第一位华人获得这一美国文学界最重要的大奖,才在华人中声誉鹊起。九年来,他反反复复地回答过关于他的问题:为什么出国20 来年一次都没有回国?为什么他选择用英文而不是中文写作?为什么他不自己翻译成中文,而是委托给别人翻译?……他不唱高调,老老实实解释的次数太多,这里我就不炒现饭了。直到最近,他的回答才有了一丝形而上的意味:“对我来说,生活就是一种冒险,抵达远比回归更有意义。”
      
    关于哈金,有了各种非议,更有了各种赞词:“文学奥运领军人物 ”,作品“写出文化中国”,是“深刻反思中国人的生存状态”的“时代的镜子”……我也奉上过一顶“美国文坛的获奖专业户”的高帽。但是哈金本人,似乎充耳不闻,在这个人迹罕至、野兔、乌鸫和鹿出没的山峦深处,一个劲地写自己的书。

     原载《多维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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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阅读]:

     黄灿然:哈金的解放
      生存的意义:再读哈金
      哈金:文学代言人及其部族(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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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历史镜头:美国校园5/4血案
      明迪:哈金小说《自由生活》人物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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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艺术批评网http://www.zgyspp.com/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14069&Page=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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